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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創業投資計劃書

餐飲創業投資計劃書範文

  一、經營定位

  經營方式:邊學習,邊創業,邊就業,邊培訓,邊交流

  經營文化:綠色與生態結合、餐飲與健康為伴、資源整合與落地。具體講就是建立“三個平臺”。

  綠色生態:傳統的飲食與文化離我們越來越遠、創造綠色生態、生態空間、生態環境、生態經濟、生態生活、生態制度、生態文化這些是我們的追求,透過綠色生態文化品牌,成為創業者文化交流前沿陣地。我們策劃的主題活動是未來商業領袖創業。

  一個創業平臺:產品的體驗與專案的釋出,職場交流互助、高階求職招聘、創業指導策劃、行業專題諮詢。比如建立人事制度、策劃制度,融資制度,財務制度等,如有股東有問題需要我們幫忙解決,可以為其專門開一個現場會,請專家和行業內人士現場提出對策。如有創業者需要資金,專案,需要找到志同道合的人,需要人脈,能力提升等,我們將為其專門開一個資源整合的交流會,協助股東內人員實現創意或專案落地

  一個社交平臺:剩男剩女聚會、小資休閒交際、行業人脈拓展、人才資源整合。

  經營理念: “追逐夢想,順便賺錢,合作共贏,兼顧公益”。

  為什麼要參與餐飲業?

  如果你是股東你參加的原因如下:

  1:模式:這個餐飲是眾籌模式,就是很多人一起開餐飲,這個模式會教會股東們學會合作抱團的思想,我們要學會弱勢群體抱團去做事,這樣才能實現大家的夢想。

  2:人脈:如果一個餐館有300個股東,這300個人就是一個圈子和資源,如果每個人會影響10個志同道合的人透過餐館做事情。直接就是3000個人脈資源,按照2000元的投資算,花2000元請300或3000個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吃飯交朋友,我想每個人都會願意吧

  3:就業或創業的層面,本平臺剛啟動就會三個模式同時進行,產品展示與體驗、專案交流與分享、資源整合與落地,如果一位朋友參與了一個這樣的資源整合的平臺,不管對自己以後的就業,創業,資源整合很有幫助

  4:能力提升層面:我們這個平臺本來就有經營管理者的人才和理念,所有參與的人員與朋友,都可以申請參加這個平臺的眾籌與發展。

  5:賺錢層面:透過以上的資源整合,會有很多的第一手資源產品或者專案。所有的股東擁有平臺所有的資源,讓自己賺到錢,實現自己的夢想

  如果你是自由職業或創業者或老闆參與餐飲的原因如下:

  1:除了以上的原因外,還有以下幾個理由

  2:如果我們有優勢的資源或者產品或專案,可以讓我們節省更多的時間去做有結果的事情

  3:花自己該花出去的公關成本,把自己的消費成本當做投資,吃自己的餐館,做自己的事業

  4:餐館開業後,每個人都會有機會開展綠色食品種植,對於餐館招募的員工,可以在投資者中錄取,會起到很好的作用

  5:我們擁有更前端的招募眾籌模式,優勢的平臺或者企業,可以給我們更緊密的'合作

  6:餐館會擁有自己的培訓會場和行政辦公室,邊辦公,邊培訓,不出餐館就可以把所有的事情都解決了,這樣解決了創業者沒有辦公室,沒有資金的問題

  參與餐館的方式如下:

  1:合作層面,採用眾籌模式推動餐館的發展,整和平臺的資源

  針對戰略合作的企業:除了不佔有平臺的股份外,可以實現資源共享

  2:股東層面,針對股東,2000元/股。目前屬於第一輪招募,名額只有200-300股。

  為了給到股東最大的價值提升和餐館開業宣傳的理念

  所有的股東投資後,還有以下選擇

  每個股東------即送餐飲優惠卷

  針對董事1-5萬元起步認購,第一輪只招募《待定》個人,董事會成員必須5萬起步投資。

  即1-5萬元--====-體現董事的

  餐館採用公司化運營,公司結構如下

  一, 公司實行股份制,由董事會、監事會和職業經理人(即店長)構成;

  二、員工必須參股。股東如有意成為正式全職員工,需具備招聘啟示上要求的條件(相等條件下優先)。

  三、董事會負責戰略決策,經理負責日常管理和運營,董事會、店員不得兼任監事會。

  四、員工參股後離職的,可以保留股份,也可以轉讓他人。被動離職的店員不想保留股份的,由公司負責原價回購並轉讓新老股東。無法轉讓的,作消股處理。

  股東會:公司最高權力機構為全體股東大會,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表決時按照股權數計算票數。股東大會有權選舉董事會、否決董事會決議、改選董事會。

  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將主要考慮入股數參考股東資源確定。進行人事行政、網路推廣、日常運營、技術監管等崗位分工(財務實行請會計師代管的辦法),崗位權責及分工界線另行起草。店址簽約之日起半個月內召開股東大會。

  董事會職責主要包括:

  1.召集股東會;執行股東會決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決定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

  4.批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聽取店長的工作報告並作出決議;

  6.制訂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和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終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項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店長、職員,並決定其獎懲。

  董事會的職權也受到三個方面的限制:

  1.董事會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 , 不得以公司名義從事與公司業務無關的活動;

  2.董事會不得超出股東大會授於他們的許可權範圍行事;

  3.股東大會的決議如果與董事會的決議發生衝突,應以股東大會的決議為準。

  監事會:監事會職責:

  1.檢查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查閱賬簿和其它會計資料,並有權要求執行公司業務的董事和店長報告公司的業務情況;

  2.對董事、店長執行公司職務和執行法規、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董事和店長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和店長予以糾正;

  4.核對董事會擬提交股東大會的會計報告、營業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等財務資料,發現疑問可以以公司名義委託註冊會計師、執行審計師幫助複審;

  5.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6.代表公司與董事交涉或對董事起訴;

  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8.監事會主席或監事代表列席董事會會議;

  8.監事不得兼任董事、店長及其他管理職務;

  9.負責對公司重大事項及方案的檢查、監督。

  店長職責:

  1.根據股東會提出的戰略目標,制定公司戰略,提出公司的業務規劃,經營方針和經營形式,經股東會確定後組織實施。在股東會領導下實行店長負責制,對咖啡館的日常經營、管理和維護負責。主持咖啡館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實現經營管理目標和發展目標。

  2.主持餐館基本團隊建設,規範內部管理,擬訂內部管理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3.制定餐館具體規章,獎罰條例、工資獎金分配方案、經濟責任掛鉤辦法並組織實施。

  4.建立健全經營目標保證體系,定期主持召開例會,親自處理餐館內重大問題。

  5.責成店員落實各項管理規定,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環衛檢查,發現問題督促及時整改、並經常對職工進行素質教育及組織行業知識的培訓。

  6.重視人才培養,加強管理,對店員有聘任使用和處置罷免權,對員工工資標準制定和獎金有建議權。

  7.向股東會提出企業的更新改造發展規劃方案,預算外開支計劃;處理公司重大突發事件;推進公司企業文化的建設工作。

  8.列席董事會會議,向董事會彙報經營情況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根據本公司實際,由發起人全職負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職責(工資每月《待定》元,在月收支平衡之前實行計賬(第一次分紅之日一併計發),之後按月發放。餐館店長、廚師、服務人員(兼傳菜、收銀員)三類職務。股東做義工按小時領取優惠券。

  三、股權設定

  參股計劃及規則:

  董事規模:總董事數為11-21股,最終股數從正式營業日確認。募集完成後,資金實行封閉式運作。經營正常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增資擴股。如要擴大規模和影響,可透過開分店的方式實施。分店屬獨立法人。

  參股限制:一、每股人民幣2000元,每個股東最低持股數為1股,一股一票,單個股東最高持股數為《待定》股,發起人可增至《待定》股,代人持股總數不得超過《待定》股,並需與公司簽署三方協議。二、股東可同時在分店參股,規則與此相同,。

  股權轉讓:一、股權只能轉讓,不能退股。如放棄股權,則該股權收益列入公益活動捐獻。二、股權可以溢價轉讓,為保證新股東的“贏利”係數,每股轉讓溢價不得超過25%。應以股東、候選參股者、其他人員的順序轉讓。

  股權收益:

  一、在收回固定投資之前公司不進行股東分紅。

  二、股東在本店消費享受《待定》折(不記名認證、可轉借)、董事及董事長享受《待定》折優惠(限個人使用不能轉借),不享受工資福利(優惠幅度可議)優惠,與普通客戶的優惠活動不相抵。

  三、分紅總額按純利潤的50%確定。

  四、分紅按股份數平均分配。

  五、分紅時間,從固定投資收回之日(具體計算方法由董事會起草方案,股東大會五分之三以上人數透過)起,每一年進行一次。

  六、股東有申請分紅的權利,也可由監事會代為提出,董事會決定後實施。

  1、風控點評

  專案優勢:1該品牌在大慶地區已有知名度,我們利用品牌效應建立綠色健康理念以休閒

  度假品味為一體的中和餐飲。2、專案方行業經念比較豐富,相對較容易成功,專案風險低

  該專案因為有在大慶地區知名的襯托下,又有綠地大棚為呼應更好的襯托綠色概念在加上

  我們的會員制和股權制,經營許可權有所擴大齊市烤肉在大慶人心目中的地位和風味獨特

  把我們的理念融在一起,這樣就更能適合投資人考慮合夥經營。

  2、收益方案

  投資人回本前

  眾籌淨利潤20%分配給專案方,淨利潤80%分配給投資人(季度分紅)

  投資人回本後

  眾籌淨利潤30%分配給專案方,淨利潤70%分配給投資人(季度分紅)

  投資週期:專案存續期(專案存在,持續分紅)

  3、對賭條款

  若專案經營過程中,連續10個月虧損,專案方將回購投資人剩餘投資額

  (剩餘投資額=投資額-專案分紅)

  4、風險觸發條款

  專案發生以下任意一條條款行為,專案方需要進行強制回購,回購

  對價=投資額*?,12月內回購完成。

  1、融資成功第一筆款項=3個月未開業;

  2、專案開業後前10個月連續虧損;

  3、專案融資成功後,後續合作中發現弄虛作假行為;

  4、違反後續協議內約定的其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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