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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和諧匹配理論

婚姻和諧匹配理論

  人類的婚姻需要分成三個層次,既婚姻基礎性需要、婚姻社會性需要以及自我實現的需要。——婚姻基礎性需要包括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

  與婚姻相關的社會需要包括:

  1、建立社交圈的需要。

  2、家庭歸屬感的需要。婚姻的歸屬感主要取決於雙方的共同偏好。

  3、愛與被愛的需要。相互需要對方,相互欣賞、包容與忍讓,必須要有使對方免遭精神和肉體上受到傷害的一種強烈責任感。

  4、尊重的需要。尊重需求包含三層意思:

  自我尊重、家庭成員相互尊重、獲得社會的認可。

  婚姻共給可以分成有效婚姻共給與無效婚姻共給兩大類。當一方共給條件不被對方所需要時,這種共給是無效的。

  當婚姻關係的'與需求出現不平衡時,婚姻關係雙方必須透過自身的調整,既一方降低自己的需求或另一方改變自己的條件以增加有效共給,以重新恢復婚姻共需雙方的平衡狀態。當婚姻的調節機制失靈或者雖已經調節過但仍不足以恢復平衡關係時,婚姻就會出現問題,直至婚姻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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