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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媽需遠離的危害職業

孕媽需遠離的危害職業

  一、中國《勞動法》的實施細則明確規定,女性在懷孕期間不能從事下述工作。

  1.冷水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冷水作業;

  2.低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低溫作業;

  3.高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的作業;

  4.噪聲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的作業;

  5.從事抗癌藥物、己烯雌酚生產,接觸麻醉劑氣體等的作業;

  6.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質的操作,核事故與放射事故的應急處置;

  7.高處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高處作業;

  8.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9.在密閉空間、高壓室作業或者潛水作業,伴有強烈振動的作業,或者需要頻繁彎腰、攀高、下蹲的作業。

  10.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鎘、鈹、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內醯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環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作業;

  所以,類似小溫這種情況,是可以申請調崗,保護自己的健康權益的。

  二、懷孕了可以繼續上班嗎?需要辭職不?

  答案是:可以。

  1、工作可以減少孕婦獨自悶在家中產生的“致畸幻想”

  一部分抑鬱或敏感氣質的女性,越臨近生產的時候越可能產生“致畸幻想”,擔心孩子生下來兔唇、斜頸或長六根手指,越是“閒而生愁”的孕婦,這種 “致畸幻想”越是頻繁和強烈,忙碌會沖淡這種可笑的擔憂,尤其是,當見面的所有同事都表揚你“氣色很棒”,“育兒知識儲備豐富”,“一定能生個漂亮聰明的寶寶”時,“致畸幻想”不知不覺會消失。

  2、無形中擴大了孕婦的接觸範圍和運動量,對保有其樂觀情緒相當有益

  保持適宜的運動量,是增加未來順產機率的關鍵因素之一,尤其在懷孕六個月以後,如果沒有外出工作的動力,人會變懶,覺得一動就吃力,而“懶惰不思動”,將導致體重激增和難產機會增加。另外,出來工作也使懷孕女性的接觸範圍擴大,她會發現,不論是原先爭強好勝的同事,還是錙銖必較的客戶,這一階段,都很少對一位“大肚婆”吹毛求疵。眾人態度的友善,將對保持樂觀情緒十分有益。

  3、有益於在工作之餘,汲取多元化的育兒經驗

  相當部分的懷孕女性認為,這一階段,是她們與已育女同事關係最融洽的階段,“腹中的孩子幾乎成為我的快樂護身符。”那些作為過來人的女同事,提供了相當數量的育兒經驗供你借鑑,讓你體會到別樣的溫暖。這些貼心經驗,可比你呆在家中,由老外婆或老保姆傳授的.,科學和客觀得多!

  4、脫離崗位的時間越短,“返崗恐懼症”發生的機率越小

  隨著競爭壓力的遞增,一旦放假鬆懈下來,人們普遍對重返高強度的工作節奏心生畏懼,黃金週之後,很多“抗壓域”較窄的白領尤有返崗恐懼,何況提前幾個月在家 待產的女性呢?法定的產假是順產四個月,難產四個半月,也就是說,光是產後獨自在家的時間已超過120天,再加上懷孕後不上班的日子,“返崗恐懼”將積累到常人難以想象的地步。因此,林虹提倡“坐辦公室的女性,應該工作到預產期之前三到五天;而且,生產一個月以後也應該儘快恢復對資訊的關注、多與上司同事聯絡,關心行業動向……如此,返崗才成為一種期待,而非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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