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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企業在施工中對關鍵危險因素的控制措施論文

建築施工企業在施工中對關鍵危險因素的控制措施論文

  摘要:施工安全事故是人們所不希望發生的一種事件。但在建築施工過程中卻隱藏著許多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危險因素。準確無誤地找出導致事故發生的危險因素(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要先了解與控制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危險因素是必要且關鍵的,對保證建築工程的施工安全(事故不發生)是極其重要的。進行危險因素預防控制的目的,在於保證避免或減少安全事故,使之與安全計劃目標相一致,最終實現建築工程專案施工的各項預期目標。本文結合茂名華廈投資置業有限公司1#、2#商品房的建設,對關鍵危險因素的控制措施進行分析。

  關鍵詞:施工關鍵危險因素控制措施

  1危險因素預防控制的原則

  危險因素預防控制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整個建設施工過程。在控制過程中,要求對危險因素預防控制突出重點,針對重大危險因素和具有重要影響的關鍵因素,進行重點控制。

  1.1危險因素預防控制的一般原則①立足消除和降低危險,構建系統安全,落實個人防護;②預防為主,防控結合,預案與應急措施聯動機制;③動態跟蹤,重點控制,應變策略。對極不可承受的危險要禁止作業,對重大危險要立即整改,對中度危險要限期整改,對輕度危險要加強監控和保護,對尚可忽略的危險,按照常規進行管理。

  危險因素預防控制的一般原則告訴我們,危險因素控制措施依次包括消除危險因素、降低和限制危險、使用個體防護裝置等。在選擇危險控制措施時,優先選用圖中底層的措施,只有下一層的措施不能使用,或受到技術、經濟和管理等實際因素制約時,才選用上一層措施。

  1.2危險因素預防控制的事故預防原則事故預防可以分為事故發生前的預防及事故發生時的防止和減少事故損失的預防。這是一種發現、識別各種危險因素及其危險性並對其進行消除、控制的手段和措施。其基本目標是採取措施約束、限制危險因素的產生、發展和作用。一般按照以下優先次序進行選擇:根除危險因素;限制和減少危險因素;隔離、遮蔽防止危險因素產生連鎖作用;採用故障安全措施;減少故障及失誤;安全規程;矯正行動。

  1.3建築施工危險因素預防控制措施的一般方法制定安全目標、指標、組建機構、落實人員職責;制定管理方案,包括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等;制定程式檔案、作業指導書、操作規程、作業規範、管理制度等;加強監督、檢查、測量及測試;對危險作業、危險裝置、危險場所,加強執行控制。

  1.4應急安全技術和管理措施當事故發生時,必須及時採取應急安全技術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選擇安全技術和管理措施的原則一般按照以下優先次序進行選擇:隔離危險因素;薄弱環節防控;個體防護措施;避難和救生行為;救援行動。

  2危險因素控制措施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管理物件是整個施工過程的具體危險因素,施工過程的危險因素包括技術工藝因素、材料因素、機械裝置因素、環境因素、管理因素等五大類因素,每種因素都包含一定數量的具體危險因素。根據建築工程的施工過程危險因素預防控制工作可分為:施工準備階段的安全方案制定和初始評審及相關準備工作;工程實體施工全過程(基礎施工階段、主體施工階段、裝飾安裝階段)的危險因素識別分析、預報和定期評價分析、根據評價分析結果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發生事故後的應急管理和緊急救援等不同階段的內容。

  2.1技術工藝因素控制措施

  2.1.1在施工組織設計中進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設計、採用成熟的施工工藝標準和安全技術標準等。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應包括內容有:臨時用電安全方案、基坑護坡支護安全方案、腳手架搭拆安全方案、模板支撐體系安全設計方案、高處作業臨邊洞口安全防護方案、建築構配件吊裝安全方案。

  2.1.2使崗位安全化、操作標準化,根據各個工種所涉及的危險因素和技術工藝特徵,編制科學合理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作業指導書,透過專門的培訓教育或崗前的技術交底,使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作業指導書,真正落到實處。施工企業對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作業指導書,要根據施工進度和實際狀況進行定期檢查和修正。

  2.2材料因素控制措施①建立安全物質材料和建築實體材料招投標制度;②建立安全物質材料和建築實體材料進場複檢制度,確保使用的材料符合國家相關質量安全標準。

  2.3機械裝置因素控制措施①選用安全效能較高的機械裝置;②指定專人操作危險性較大的機械裝置,特殊裝置操作人員持證上崗;③定期檢修保養機械裝置、及時更換零部件,確保機械裝置安全正常運轉。

  2.4環境因素控制措施①根據工程專案所在地的'地質、地形、氣象條件、周圍環境,科學合理地佈置施工現場,保證施工現場安全、整潔、有序;②指定專人接收天氣預報,及時掌握天氣變化趨勢,以便採取對策;③根據工程專案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設計的平面佈置要求,指定專人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性管理。

  2.5管理因素控制措施

  2.5.1建立健全各項危險因素管理的規章制度。在對危險因素進分析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建立健全各項危險管理的規章制度。其中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重大危險因素控制實施細則、安全操作規程、培訓制度、交替班制度、檢查制度、資訊反饋制度、危險作業審批制度、異常情況緊急措施和安全考核獎懲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

  2.5.2加強教育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各級領導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對涉及危險因素管理的相關領導和人員進行定期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危險因素管理的目標和意義;施工專案危險因素的辨識和評價;危險因素觸發條件及控制措施;危險因素管理的日常操作要求和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2.5.3明確安全責任,定期安全檢查。對施工中的各個系統層面的危險因素管理確定各級負責人,並明確他們各自應負的具體責任,特別要明確各級單位對歸屬區域的危險因素定期檢查的責任。包括作業人員的每天自查、職能部門定期檢查、企業領導的不定期督察等。

  2.6應急管理措施雖然我們對施工過程各階段的危險因素進行了有效的控制,但是,具體到每個工程的實際情況,危險因素的狀態和產生的作用是有很大不同的,這就決定了施工危險因素的複雜性。由於種種原因,不可能完全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因此當事故發生時,應急救援是必不可少的。編制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是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前提。建築施工的應急管理工作一般應按如下步驟展開進行:

  ①根據建築工程施工常見的六類安全事故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編制應急預案;

  ②落實應急人員,建立應急組織;

  ③儲備應急物質,佈置應急裝置;

  ④組織員工進行應急培訓和應急演練。

  參考文獻:

  [1]廖品槐主編.建築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5.

  [2]羅福午.建築工程質量缺陷事故分析及處理.武漢工業大學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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