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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區校園代理合同

銷售區校園代理合同

  甲方:XXXXXX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在 校園內代理甲方產品事宜達成如下:

  第一項 代理條件

  1、乙方銷售區域:甲方授權乙方在目前就讀的學校內銷售甲方產品。

  2、甲方責任與義務 提供符合國家相關產品質量標準的優質產品。 定期提供促銷活動,並及時通知乙方。 在乙方首次簽訂本協議時,甲方免收押金髮放給乙方“XXXX”產品一套(見備註1)。

  3、乙方責任與義務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學生證原件。 乙方每月要向甲方彙報銷售資料。 乙方有權利在產品外觀完好,沒有超出產品保質期的情況下和甲方調換貨品。 4、價格管理 乙方有義務對所銷售的甲方產品進行終端價格體系的維護工作,並接受甲方進行的價格調查(乙方所銷售的.甲方產品不得低於甲方所規定零售價的75%,甲方允許的特價和促銷商品除外)。

  第二項 訂貨和物流費的支付細則

  1、訂貨 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後,日常訂貨使用甲方統一的“校園代理產品訂貨單”。 訂貨單須由乙方確認後視為有效訂單。

  2、貨款結算與支付 貨款結算:甲方在乙方付款後3個工作日內發貨。

  3、交貨方式:貨物從甲方運往乙方所在地,乙方有權選擇運輸方式。運輸過程中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項 合同終止時的處理 若合作雙方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間無法履行合作義務,或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條款而無法調解時,另一方有權隨時書面通知中止合作。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及時返還在簽訂本協議時從甲方免費領取的產品。

  第四項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第五項 協商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加以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備註1:乙方免費領取的甲方產品明細:

  甲方:XXXXXX

  乙方:

  法人代表(簽章):

  電話:

  委託經辦人:

  簽約地址: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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