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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人才工作分析報告

民政人才工作分析報告

  改革開放以來,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程序中,民政工作的職能得到了充分發揮。進一步探索新世紀新階段民政人才工作的新途徑,是新形勢下民政工作的一項新課題。

  一、人才分佈情況

  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現有工作人員有38人。其中:縣局機關有人員編制10人,實有13人,有實職領導和非領導職務6人,科員6人,工勤人員1人;1950年至1960年以前出生的有2名;1960年至1970年以前出生的有8名;1970年以後出生的有3名,屬年齡基本偏大的部門;本科學歷3名;大專學歷5名;中專2名;高中3名,從學歷來看文化素質還是比較好的一個單位。殯儀館與殯管所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定編 11 人,實有13人;;烈士陵園定編 3 人,實有1 人;婚登記管理機關定編 2 人,實有 1人;社會福利中心定編11人,實有10人。黨政人才14人(中共黨員13人),專業技術人員24人(高階5人,中級9人)。

  二、人才隊伍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民政工作主要面向廣大人民群眾,涉及面大、範圍廣、政策性強、承擔的'業務多。目前隊伍建設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1、機關人員編制少,人手少,工作任務急,超負荷運轉:每個股室只有1名股長,非領導職數多,特別是退居二線的非領導職務基本未能再承擔工作,又佔編制;每個股長要兼管幾項業務,兼職過多,分散工作精力,致使他們沒有時間鑽研業務,完全阻礙了民政事業的發展。特別是隨著城鄉低保、農村特困戶救助,培育發展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城鄉大病醫療救助的逐步推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建立,加上救災救濟、優撫安置、雙擁等傳統的民政工作,民政幹部的任務將更加繁重。現鄉鎮民政工作人員除要完成民政局安排部署的各項工作外,還要承擔其他部門掛靠的殘聯等多項業務,工作任務頗為繁重人手少,工作量大,難免“心有餘而力不足”,保質保量完成任務難度大,只能被動應付。 2、隊伍老化:主要是流動性少,表現好的未能提拔使用,影響工作積極性;3、待遇低:從事工作經常要加班、經費短缺。4、崗位設定不夠規範。目前,民政系統事業單位在崗位設定上仍然比較滯後,在單位內部還沒有形成比較規範合理,主體分明,權責明確的事業單位崗位執行機制,在工作的分配上,存在著很大的隨意性,造成工作職責不清,不利於事業單位的健康發展。5工作執行體制不順。一些鄉鎮視民政工作可有可無,民政辦沒有獨立性,職能作用難以發揮。管理體制的不順,致使民政部門政令不暢,安排的工作任務不能按時保質完成,有存在敷衍、應付的現象。

  三、有關建議:

  1、適當增加縣民政幹部的編制。以適應新時期民政工作的需要。機構健全,又有人員編制,這樣民政幹部就會更好地為廣大民政物件服務。

  2、以收編直管為主要內容,理順鄉鎮民政管理體制。建議民政部、民政廳與同級編委協調,解決民政助理員的編制問題,並將民政助理員編制和人事權收歸民政部門,切實解決民政工作有人辦事、民政幹部有時間辦民政的問題。

  3、合理設定事業單位崗位。要按照事業單位的性質,業務需要和專業需求,合理設定事業單位崗位,配備具有相應專業知識水平的工作人員,做到崗位設定科學合理,人員配備各盡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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