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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辦公裝置保養合同

東莞市辦公裝置保養合同

  甲方:

  乙方:xx辦公裝置服務部

  經甲、乙雙方協議,甲方同意將其機器_____交與乙方保養、維修,並協議如下:

  一.保養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限為一年。

  二.保養期限保養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正。

  三.乙方服務方式:

  1.合同期間內,甲方機器若有問題,乙方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必派技術員前往檢修。交通、人工、餐費一律免費,節假日除外。

  2.影印機出現故障時,廠方電話預約即上門維修。

  3.合同期間內,若遇有機器零件損壞必須更換,則只按零件成本收費。

  四.若遇下列情況之者,乙方有權酌情收取維修費:

  1.甲方不按操作冊使用,造成嚴重後果。

  2.110V伏專用機,因接錯電源。

  3.使用別家公司提供的耗材(鐵粉、碳粉)及請別家公司人員維修,至使機器損壞。

  4.若遇因人力不可抗拒之事故。如:火災、洪水、地震及雷擊。

  五.以上各項,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0769-xxxxxx

  蓋章生效: 蓋章生效:

  簽定日期:03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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