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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理學美學中的繪畫美學觀論文

朱熹理學美學中的繪畫美學觀論文

  內容摘要:朱熹理學美學在中國古典美學中別具一格。學術界對朱熹的研究主要集中於哲學領域,對其美學思想則比較忽視,文章主要闡述了朱熹理學美學中的繪畫美學觀。

  關 鍵 詞:朱熹 理學美學 繪畫美學觀

  朱熹作為理學的集大成者,其繪畫藝術審美觀必然與其理學思想有著必然的聯絡,其理學有鮮明的特點,他的藝術思想是以“文從道出”作為哲學基點的。在朱熹的藝術審美理想和境界的追求上,“文從道出”和“文道合

  一”對他的影響表現為崇尚藝境與道體的統一。

  繪畫藝術中的“文道合一”。朱熹在繪畫藝術中提出了“心畫”的概念。比如他在《跋杜祁公與歐陽文忠公貼》①裡就有記載:“杜公以草書名家而氣楷法清勁亦自可愛。諦玩心畫,如見其人。”他在《跋陳了翁則沈》②裡也有記載:“心畫之妙,刊勒尤精,其凜然不可繁犯之色,尚足以為激貪立儒之助。”在他看來,繪畫藝術是人的精神氣度在筆墨中的表現,所以他稱筆墨之為“心畫”,並以此來品評繪畫作品。言為心聲,筆為心畫,都是朱熹理學中的“文道合一”基礎上的人品與文品的統一論。人品與藝品的統一,是中國儒家美學思想的固有傳統。“文從道中流出”必須經過心的中介,其實就轉變為文從“心中流出”或從“胸中流出”,“文道合一”其實也就成了人文合一。

  繪畫藝術作品的情感表達。繪畫藝術作品的外部特徵是形象性的,它往往需要借物象來傳達。也就是朱熹所說的“感物道情”,從這個哲學思想裡,我們可以看出朱熹並沒有以他的“理”絕對地否認人的情感。真正的繪畫藝術,是本真的體現,是畫家的真情抒發。繪畫之美是透過繪畫藝術作品的形式美的再現和表現,去揭示內在的本質。強調繪畫藝術創作衝動的發生,主要源於外界事物的觸動。也就是感觸與道情是緊密聯絡在一起的。雖然這種情感在理論上還規範於“情”“理”合一的中庸尺度之中,而實際上則突破了“理”的桎梏。感物與道情有機結合在中國古典美學史上具有重要的意義和貢獻。

  繪畫藝術的整體表現。朱熹還非常重視繪畫藝術的整體表現,把繪畫藝術作品內在的有機聯絡看作是繪畫藝術的活的生命的基礎,是繪畫藝術存在的基本特徵之一。他還認為,繪畫藝術作品的整體結構應該是有機性的,用朱熹的話來說就是繪畫藝術作品的結構表現為“一在其中,點點畫畫”中:“握筆濡毫,伸紙行墨;一在其中,點點畫畫。放意則荒,取妍則惑;必有事焉,神明厥德。”《書字銘》③這首詩包含了繪畫藝術作品整體結構把握的思想。所謂“點點畫畫”是指繪畫藝術的構成元素,如線條、色彩、團塊、明暗等,這些元素需要“一在其中”,即構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充分地融入藝術體內,才能體現出活的繪畫藝術形象。繪畫藝術作為一種活的整體意向和境界,其魅力也在於各要素的`相互聯絡和相互作用之中。只有從整體的角度觀照、體驗,才能感受其活的整體生命。

  繪畫藝術的“存神內照”。繪畫藝術作品還有一個重要的特徵,可以用朱熹的“存神內照”來理解。在《送郭拱辰序》④中,他評價畫家郭拱辰:“世上傳神寫照者,能稍得其形似,已得稱為良工。今郭君拱辰數瞻能並於其精神意趣而盡得之,斯亦奇矣。”東晉顧愷之最早在畫論中就提出了有關“傳神”的言論,他說:“四體妍蚩本無關妙處,傳神寫照正在阿堵之中。”據此可見,朱熹談到的“傳神寫照”之“神”指宇宙造化的本質、規律和功能;就美學和藝術學來說,指的是透過客觀物件所顯示出來的一種內在精神的本質屬性。而朱熹的“存神內照”指人的精神意識,也是藝術思維的表現。總之,“精神意趣而盡得之”,既包括審美物件的內在精神的本質屬性和特徵在繪畫作品中的生動表現,也可以說是“傳神寫照”,也包括繪畫創作主體的精神氣質、情感理念在作品中的融會貫通,也就是“存神內照”了。

  又如,朱熹在“吳畫”(《 題畫卷》⑤)這首詩中也提到了“神”的概念:“妙絕吳生筆,飛揚信有神。神仙不愁思,步步出風塵。”這裡的“神”,好像含有對審美物件的出神入化的、絕妙的表現的意思,也有繪畫藝術創作的主體超越的精神意趣之表現的意思。他在《跋東方朔畫贊》⑥裡也說:“平生所見東方生畫贊,未有如此本之精神者——是可寶也。”在他看來,繪畫藝術作品中,大多數成功的審美意象都有一個特點,也就是“本之精神”,也可以說是“存神內照”。就審美物件而言,則是指其透過物象表面而顯示流露出的微妙的本質規律,也就是流通於審美意象整體的內在的宇宙生命。就繪畫創作主體而言,則是指其在審美意象中融注的生命情趣,對宇宙生命的領悟。“存神內照”所傳達的“神”,既是宇宙規律和生命韻律的微妙顯現,也是藝術創作主體心靈透過對理的領悟所表達的超越的精神意趣。總體來說,朱熹在繪畫藝術表現上主張形神兼備,以形寫神。朱熹的特點受制於其哲學立場,他是一個求理務實的思想家。在哲學上主張格物致知,必然對他的繪畫藝術哲學觀念產生影響。朱熹強調繪畫藝術和真的統一,也就是繪畫藝術的真實與合理。他認為繪畫藝術具有認識功能,反對虛假和悖理。

  繪畫藝術的法度。朱熹還把法度看作構成繪畫藝術美的重要因素,認為“天下萬事皆有一定之法”(《跋病翁先生詩》⑦)。也就是說,繪畫藝術要能超越形似而傳達神似,不脫離法式而又不為法式所束縛,從容於法度。他在《跋吳道子畫》⑧中表達了他的畫法:“不思不勉而從容中道。”在朱熹看來,吳道子的畫能從容於法度,達到了不受藝術創作法度束縛而能得心應手、應用自如的境界。他說:“吳筆之妙,冠絕古今,蓋所謂不思不勉而從容中道,茲所以為畫聖。”“不思不勉而從容中道”有庖丁解牛、心會意道、合乎規律而出神入化的意趣。按照我們現在的說法,這種藝術境界是達到了合乎規律與合目的的統一,也就是自由與規矩的統一。顯然,朱熹理學的審美理想更主要表現為儒家的審美理想,因此他更強調的是從容中的法度。

  朱熹是個理學家,他的繪畫藝術哲學思想也充滿了理學美學思想。朱熹的繪畫藝術境界和審美理想,也是這種時代人文精神和審美精神的反映。

  註釋:

  ①③④⑤⑥⑦⑧(宋)朱熹.晦庵集.

  ②(宋)朱熹.晦庵題跋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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