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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網路營銷中的灰色手段 廣告郵件產業鏈調查論文

質疑網路營銷中的灰色手段 廣告郵件產業鏈調查論文

  未經消費者許可,某些網站出售郵件列表(電子郵件客戶資料)牟利,消費者被迫成為廣告郵件的“轟炸”對於象。這類營銷手腕是不是公道?消費者如何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何時才能有1個規範廣告郵件市場的軌制?……拓展市場,發展經濟以及尊敬消費者的隱私權本不應當是矛盾的兩個對峙面,但這樣的對峙已經經產生。要防止這樣的對峙,除了了從業者的自覺自律外,消費者還需要能保護本身權益的相干法規。

  爭議1:私自轉讓郵件列表是不是公道?

  爭議2:電子郵件是不是可以成為廣告營銷陣地?

  爭議3:廣告郵件是否垃圾郵件?

  爭議4:廣告郵件主是不是應當向消費者支付資訊轉讓費?

  廣告郵件市場亟待市場規範

  近日,本報收到若干讀者來信,反映自己的電子郵箱收到良多廣告郵件,其中不乏收費郵箱使用者。讀者稱,自己屢次向郵件運營商反映情況,但運營商認為這是垃圾郵件,沒法完整遮蔽,因此患上不到妥善解決。讓讀者沒法理解的是,到底是誰將自己的郵件地址告知了廣告郵件的送達者?為何有關部門不能像肅清大街上的背法張貼廣告1樣,管管這些廣告郵件製造者呢?這類侵略自己私人空間的行動為何沒法禁止?

  為此,本報記者針對於廣告郵件進行了1系列的調查,發現消費者收到廣告郵件並不是像運營商所說是完整沒法節制的偶然性事件。

  郵件列表被出賣

  作為網際網路最基本的1種利用方式,電子郵件以其獨特的存在方式成了無數網民最原始的電子咭片,也1度成為良多大型門戶聚斂人氣最原始的方式。而從電子郵件出生的那1天起,電子營銷便成了良多人最直接的選擇。時至本日,還有大量的企業在使用這類方式推行自己的產品或者品牌,不管是透過專業或者者不專業的.方式。

  “最先的時候,企業主為了實現自己的推行目的,更可能是把郵件傳送給某1郵件伺服器裡的隨機使用者名稱。”北京某著名郵件服務提供商技術部門負責人對於記者表示,“一九九九年擺佈,當免費電子郵件還被廣泛提供時,更多的廣告主都選擇使用這樣的方式。但這樣的方式很顯明效果其實不理想,廣告商在透過客戶端程式大量傳送郵件時,其實不知道透過函式計算出來的這些隨機使用者名稱有多少是目標伺服器上已經經存在的使用者,也就更談不上目標客戶細分等更為細緻的問題了。

  於是廣告主開始想辦法獲取郵件服務商所掌握的有效郵件列表,隨後便呈現了某些技術人員私底下將公司的郵件服務列表出售的情況。而這樣的情況到二00一年擺佈開始變患上沒法節制———由於當時垃圾郵件氾濫的情況已經經比較普遍,良多郵件服務提供商開始透過遮蔽IP以及埠的方式來避免垃圾郵件。在這樣的條件下,某些掌握許可權的技術人員時常是把郵件列表以及‘不遮蔽某些IP段’的許諾同時出售。就記者瞭解,最猖獗的時候,1個10萬級的郵件列表在打包出售的情況下黑市價格能到達數萬元。”

  註冊服務條款埋伏筆

  該負責人宣稱,這樣的方式儘管1度10分猖獗,但迄今為止尚未據說有哪家郵件服務商曾經經爆出過“官方出售”的醜聞。“由於沒有這個必要。”他表示,“要實現一樣的目的,作為郵件服務提供商完整可以選擇1種更為安全也更為名正言順的方式。”

  這類方式如今正在被大量B二C電子商務網站發揚光大,出色網就是1個典型的例子。在某知名站的免費郵箱之中,時常能收到來自出色網的廣告郵件。據記者瞭解,因為出色以及1些知名站的合作瓜葛,這些知名站的免費郵件列表是透過官方途徑提供給出色有關部門的,而這其中是不是存在相干的費用,雙方都未予正面回答。只是記者注意到,這些知名站在使用者註冊免費郵件時請求使用者贊成的“某知名站會員服務條款”裡明確提出了“某知名站可能會與第3方合作向用戶提供相干的網路服務,在此情況下,如該第3方贊成承當與某知名站平等的維護使用者隱私的責任,則某知名站可將使用者的註冊資料等提供給該第3方。

  在不流露單個使用者隱私資料的條件下,某知名站有權對於整個使用者資料庫進行分析並對於使用者資料庫進行商業上的應用”。

  除了了以上兩種方式,還存在此外1種可能。即使用者在註冊某網站服務時,在被明確告訴或者者不明確告訴的情況下被請求提供自己的電子郵件地址,乃至被請求透過所提供的電子地址發還e?鄄mail以供確認身份。而當用戶依照這樣的模式進行操作以後,自己的郵件地址就已經經被該服務的提供者蒐集起來,並新增進自己的資料庫,供往後傳送廣告郵件所用。

  讀者渴想保護本身利益

  沒有郵件商願意正面承認自己有出賣過郵件列表的事實。

  不管是透過哪一種方式,終究的結果其實都是1樣的。儘管廣告郵件傳送者1再宣告自己傳送的郵件“並不是對於所有人都是無用的”,乃至是“對於大部份人來講都是存在價值的”,但很顯明的1個問題是,絕大多數情況下,大部份使用者都不會認為廣告郵件對於自己能有甚麼意義,乃至都根本不會去開啟這些郵件。換種方式說,更多的廣告郵件是被當作垃圾郵件來處理的。而無論依照甚麼樣的規則判斷,這些郵件自身也是均可以被歸入垃圾郵件的範疇。

  讀者認為,咱們的權益遭到了嚴重的損害,因噎廢食顯明不是理智的做法,也歷來沒有人能夠因而否認郵件營銷存在的公道性。所以癥結性的問題在於,如何制訂1個對於各方面都具備必定束縛力的規範?如何才能在既最大程度讓使用者防止被垃圾郵件騷擾的同時保證正常的郵件營銷產業鏈中各環節的公道利益?這樣的規範又該由誰來制訂?

  運營商落入垃圾郵件黑名單

  其實從去年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公佈第1批“垃圾郵件黑名單”開始,咱們就能看到包含運營商、郵件服務提供商、基礎電佩服務提供商以及主管單位的努力,而最近傳出的有關“反垃圾立法”的動靜再1次證明了各方面都在朝著還網路1片乾淨的天空這1方向上努力。但惋惜的是,似乎整個社會的焦點都被集中到了“反垃圾”這1公益性更強的問題上,卻很少有人去關注郵件營銷這1具備具有巨大潛伏商機的市場。

  “如果這樣的營銷沒有效果,那末出色、鐺鐺、貝塔斯曼這樣的大型B二C站點不可能還1直堅持使用這類原始的方式。”某業內人士評論稱,“儘管沒有明確的統計資料支撐郵件廣告存在的公道性,但從廣告主以及郵件服務提供商已經經開始進行‘郵件使用者市場細分’的舉措上來看,這類模式存在的自身已經經證明了自己的公道性。作為郵件服務商,提供免費服務除了了匡助自己聚斂人氣以外很難看到別的商業模式,能找到1個下家匡助自己分擔昂貴的運營本錢何樂而不為;而作為廣告主,透過傳統模式進行的廣告營銷本錢過高,而且效果不夠直觀顯明,選擇郵件營銷的方式也能為自己節儉很大1部份本錢,相符企業的利益;作為終究的受眾,如果這1模式患上到規範,被髮送到自己郵箱裡的廣告能提供必定的指點消費的意義,那末也是1種本錢低廉的資訊獲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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