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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文化過時了員工不應該忠誠於企業

家文化過時了員工不應該忠誠於企業

  作為市場化的企業員工,不應該把企業當作家,也不應該忠誠於某一個企業和某一個人,應該是忠誠於你的職業。

  之前鬧得沸沸揚揚的聯想裁員風波,直接顛覆了聯想成立以來一直秉持的“企業如家”家文化,因此,聯想員工發出了發自肺腑的“聯想不是我的家”的酸楚悽慘的慨嘆,這不僅對聯想離任的員工是心靈的創傷,而且對現任的員工更是心靈的重創,同時引起了社會更廣泛的討論(俗話說“埋死人都是給活人看的”,同樣辭員工都是警示留任員工的,不管企業主觀上是什麼意圖,但客觀上肯定是這樣的效果。),討論涉及的層面及內容是多方面的,而今天在此我想說的是企業究竟應該有什麼的文化,是否是“家文化”就好呢?這次,作為聯想是品嚐了“家文化”的苦頭。

  企業就是企業,企業不是家,也不可能是家,過去傳統的國有體制下,以企業為家,企業“家文化“的概念風行全國幾十年,那是基於企業是國家的,人民翻身當家做主人的大文化前提下,老百姓是國家的主人,企業是國家的,當然作為人民的領導階級----工人階級自然是企業的主人,是理所當然的企業主人,既然是企業主人,自然企業就是自家的了,所以“企業如家”的文化自然也就成立了。國有企業裡這樣的文化就傳承下來,直到今天。所以,今年上半年,有關機構做的一項調查中,人文關懷一項得分最高的是國有企業,而民營企業得分最低。

  那麼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和員工是什麼關係,企業能否應該是家文化呢?記得505企業的來輝武先生在一次論壇上談到,他對員工好,從來不主動辭退員工,所以,他的企業儘管叫得很響,銷售業績也不錯,但是連續四五年虧損,而與他差不多的一家企業,因對員工比較“狠”,所以,企業效益一直比較好。企業是以贏利為目的的合法的經濟組織,如果企業不能持續贏利,也就失去了存活下去的條件,所以還倡導“家文化”的話,那麼對不適應或不適合企業發展的`員工,就不能開除辭退了,企業因戰略調整,對那些曾經做出貢獻而現今又不需要的員工該如何處理?辭退不用是否就不應該了?如果是家的話,就不應該辭退,如果不是家的話,當然可以讓其走人,作為企業行為沒有什麼可指責的,只是請其走人的技巧和方法吧了。

  作為市場化的企業員工,不應該把企業當作家,也不應該忠誠於某一個企業和某一個人,應該是忠誠於你的職業。作為職場中人,應該遵守職場遊戲規則,絕對忠誠於你的職業,不然,忠誠於企業,企業有倒掉的時候,你的忠誠有什麼用,如果忠誠於職業,市場上永遠有職業的存在。如果你把企業當作家,在你為企業奉獻智慧和才情的同時,是否老想著企業是家,應該從家裡隨便拿東西了。所以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不是家,也不必要把企業當作家,也不能把企業當作家,如果認不清這一點,會有你傷心和不理解的時刻。

  企業就是企業,企業就是合法的贏利的經濟機構,在合法的前提下,一切影響贏利的要素和行為均是不符合市場道德規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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