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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試驗合同

委託試驗合同範文三篇

  委託試驗合同範文篇一

  委 託 單 位:

  受委託單位:

  籤 訂 時 間:

  籤 訂 地 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及江西省、南昌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相關的檔案等規定,結合在施工程具體情況,就施工試驗檢驗專案委託。為確保試驗檢驗質量,明確責任,經委託方: 北京城建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受委託方: 北京 (以下簡稱乙方)平等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國家空管系統1501工程游泳池及配套設施精裝修和水處理系統專案

  2、工程地點:

  3、建築面積:

  4、結構型別:

  5、層 數:

  6、結構完成日期:

  7、工程竣工日期:

  二、試驗檢驗範圍及試驗檢驗資料標準

  1、甲方委託乙方對本工程施工的鋼筋原材、水泥、砂、防凍劑、防水材料、磚(砌塊) 等材料進行常規 及見證 複試檢驗,土工擊實、回填土、鋼筋連線、混凝土強度(標養試塊、同條件試塊、實體試塊)、混凝土抗滲、鋼筋保護層厚度、砂漿強度、回彈、拉拔 等常規 及見證 試驗檢驗,並提供砂漿配合比。

  2、 乙方必須按照《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J01-51-2003的要求及時、準確提供試驗檢驗報告,試驗檢驗報告為一式 肆 份。

  3、 對上述規程中沒有具體規定的試驗檢驗報告表種類,由乙方提供試驗檢驗報告表樣式並徵得甲方確認。

  三、試驗檢驗費用收取標準及結算方式

  中相應單價的 %支付乙方試驗檢測費用。單位公章,經與甲方試驗人員核對,由甲方試驗人員出具簽字資料,甲方總工程師簽字確認,工程試驗費最終結算資料必須由甲方經理確認。

  3、甲方每月25日,根據試驗報告資料出具情況按每月雙方確認試驗費金額的80%支付試驗費,剩餘款項在工程竣工驗收並交付齊全所有資料後一個月內付清。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照國家規範、規程、標準及有關規定及要求,對所委託試驗檢驗的樣品試件的代表性、真實性、及時性負責。

  2、委託單填寫字跡清楚、內容完整、準確;樣品試件標識清楚、內容完整、準確並與委託單內容一致。

  3、本合同有關條款中甲方應負的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照國家規範、規程、標準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所委託的樣品試件及時進行試驗檢驗。如遇不合格時,乙方應24小時內通知甲方,若因乙方原因延誤工期,乙方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按試驗檢驗標準規定的時間及時提供試驗檢驗報告,要求內容必須完整、真實、準確、有效並對其負責。如因乙方延誤提供試驗檢驗報告,給甲方正常施工造成的影響,乙方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本合同中有關條款中乙方應負的責任。

  六、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履行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2、甲方逾期付款違約金按欠款部分日萬分之一計算。

  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指定簽訂合同的公章為北京城建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其它印章一律不具備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合同條款做出修改或者補充,修改或補充條款須經甲方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公司經營部確認,並加蓋北京城建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後方可生效,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其它約定事項

  收到甲方通知後及時到現場取件及報送合格試驗資料。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附則

  本合同壹式伍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託單位名稱: 受委託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真: 傳真:

  簽定日期:

   委託試驗合同範文篇二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近期施工任務重,無法及時完成施工臨時用電工程電氣工作,特請乙方對該工程進行電氣試驗。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內容:

  4. 工程工期:本工程定

  第二條:工程承包範圍及決算依據

  1. 工作範圍:電壓等級為1kV以上及35kV以下,高壓開關櫃、變壓器、電纜等配電設施

  2. 工程結算依據:

  (1)本工程預算、結算根據:費用構成及計算標準:①閩建築〔2002〕103號關於頒發《全國統一安裝工程定額福建省單位估價彙總表》(2002版)的通知;②建設工程人工預算單價:根據閩建築[2007]15號檔案《關於調整建設工程人工預算單價的通知》;③定額採用:《第二冊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福建省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2003版)及閩建築〔2007〕4號檔案福建安全文明施工取費標準和使用方法的通知。

  3、決算方式:採取以預算代結算方式結算。

  第三條:工程款撥付及結算

  1、在合同簽訂之日起的二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除錯貳仟伍百零叄元整(小寫)¥:2503.0 元,一次性付清。

  2、乙方收到測試費及甲方提供了具備試驗條件並書面通知乙方後,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試驗。

  3、甲方負責試驗人員、裝置及器具的車輛運輸及現場試驗配合工作。

  第四條: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未盡之處,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並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簽訂人民法院提請訟訴。

  第五條: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方持壹 份,乙方持 叄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帳號: 開戶銀行:

  聯絡人: 帳號:

  簽約時間:

   委託試驗合同範文篇三

  委託方(甲方):北京市 公司

  受託方(乙方):北京 公司

  依據國家《合同法》及北京市《建築安裝工程資料管理規程》的規定及要求,經雙方協商,甲方就 辦公樓裝修改造 工程材料及施工試驗委託乙方完成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辦公樓裝修改造工程 施工地點: 路5號

  建築面積:8526 m2 結構型別: /

  樓層數: 6 層(地上: 6 層;地下: / 層 )

  常規試驗 □見證試驗 試驗範圍: □

  工程負責人:/ 聯絡電話: /

  乙方上門取樣 取樣方式: □甲方送樣 □

  備註:取樣方式需雙方同意後確定。

  二、委託試驗範圍

  該工程所發生的所有檢測試驗見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2009年10月19日核發的計量認證證書附表(不包括室內環境檢測)。

  三、甲方義務和權力

  1.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提供委託試驗工程概況,並制定合理的工程試驗計劃。

  2.為保證工程資料的完整和連貫,該工程全部試驗應優先委託乙方,對乙方不能完成之試驗可委託乙方另行委託具有相應資質、能力的檢測機構,也可由甲方自行委託。

  3.甲方須指定有資質人員按國家、行業和地區的相關標準、規範、規程規定的方法取樣,並對試樣的代表性、真實性負責。

  4.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試驗週期表》中各項試驗的試驗週期,提前安排試驗委託,以保證試驗報告及時簽發和工程施工按期進行。凡因甲方漏取試樣或未即時委託,發生不符合交工驗收要求或造成質量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5.甲方送檢試樣應符合相應的標準,並均需委託登記,委託單填寫應內容真實、專案齊全、字跡工整,特殊試驗專案或非必試專案應註明。防水材料、外加劑及其他特殊材料需提供檢驗報告或材質證明,回填土需提供平面取樣圖。領取報告時須憑試驗卡,並予以登記。

  6.辦理有見證試驗,應先辦妥備案書,並交乙方存留一份上機登記備案。見證送樣時,需交驗有效見證記錄,乙方予以蓋章登記。

  7.甲方應留置快捷有效的聯絡方式,便於乙方資訊反饋,若遇電話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8.甲方有權對乙方針對於本工程所進行的試驗工作進行監督,對試驗技術管理有建議權。

  9.甲方對試驗報告有異議,請於收到報告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

  10.乙方對試驗報告份數有特殊要求時,需提前提出,並辦理相關手續。

  11.甲方宜在工地建立標準養護室,如有需要,乙方可協助建立,費用雙方協商後,由甲方支付。

  12. 根據北京市地方標準DB11/T386-2006《建設工程檢測試驗管理規程》中施工現場試驗管理的要求,應遵循以下要求:

  ⑴ 單位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專案技術負責人應組織制定工程檢驗計劃。監理(建設)單位應制定有見證取樣和送檢計劃。

  ⑵ 施工現場應建立現場試驗站,並根據工程規模大小,配備相應的試驗人員、儀器裝置和設施,建立健全現場試驗管理制度。

  ⑶ 施工現場應建立現場試驗站的業務範圍包括:

  ①簡易土工試驗;

  ② 砂漿、混凝土試件的`製作及養護;

  ③各種原材料和施工過程中要求試驗專案的取樣及制樣;

  ④確定施工過程所需工藝引數的試驗,如鋼筋班前焊試驗等。

  ⑷ 現場試驗員應經過培訓合格後上崗。

  ⑸ 現場試驗站應設有工作間和標準養護室,其環境條件應滿足相應標準的規定。

  ⑹ 現場試驗站應配備與所開展工作相適應的儀器裝置,建立完整的儀器裝置臺帳和檔案,並按規定的週期進行校準(檢定)。

  ⑺ 施工專案部試驗管理人員應及時向試驗員下達各類試驗取樣通知單。

  ⑻ 施工現場的取樣、制樣應符合有關標準規定,並建立試樣(件)委託臺帳。現場試驗員對取樣的真實性、代表性負責。

  ⑼ 混凝土、砂漿試件應註明成型日期、強度等級、試件編號和養護條件等資訊。同一取樣批所留置的不同用途的試件可以編號相同,但應按表1 所規定的字尾字元予以區別。

  表1 試件型別與字尾字元對照表

  ⑽ 施工現場抽取或製作的試件應有唯一性標識,內容應包括試件(樣)編號、材料的規格、型號、制樣或成型日期等內容,但不應註明施工單位和工程名稱。試件編號應按單位工程分類順序排號,不得空號和重號。

  ⑾ 依據標準需重新取樣複試時,複試樣品的試件編號應與初試時相同,但應字尾複試加以區別。初試與複試報告均應進入工程檔案。

  ⑿ 施工過程中出現試驗結果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時,應在試樣(件)委託臺帳中註明處理意見,不得刪除臺帳中的相應內容。試樣(件)委託臺帳應作為施工技術資料存檔。

  ⒀ 施工單位專案技術負責人應對現場試驗裝置、環境設施進行檢查,對試驗員進行考核。

  ⒁ 施工單位專案技術負責人應及時瞭解試驗結果,並採取相應措施。

  ⒂ 現場試驗資料的管理應符合北京市地方標準DBJ01-51《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和DBJ01-71《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資料管理規程》的規定,確定施工工藝引數的試驗資料不進入工程檔案。

  四、乙方義務和權力

  1.乙方應瞭解甲方工程概況,配合甲方合理安排工程試驗工作。

  2.乙方對甲方試驗委託應提供義務諮詢、查詢及指導。

  3.乙方應對甲方試驗委託單與試樣核對驗收,對不符合要求的試樣及委託單有權拒收。

  4.乙方應確保對甲方委託試驗專案執行有效的國家、行業、地區或企業標準,保障結果準確,。

  5.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儘快安排試驗,在《試驗週期表》中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試驗,出具試驗報告,如遇特殊情況,在不影響甲方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可與甲方協商解決。

  6.乙方出具的試驗報告一式五份,乙方存檔一份,其餘四份提供給甲方。

  7.乙方應將不合格試驗結果(除同條件養護砼試塊或砂漿試塊齡期不足28d外)及時聯絡甲方辦理,直至試驗結果合格。

  8.乙方應保證試驗公正、準確、及時。

  9.乙方僅對甲方委託的來樣負責。

  10.乙方負責到甲方現場拉取試驗樣品。

  五、付款方式

  1.試驗費計算方式:

  在委託試驗範圍內的試驗專案,試驗費為 萬元( 元整)

  2.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工程完工時,如尚有欠款未結清,應在取走最後報告單時結清所欠費用。

  六、其他

  1.本合同遇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補充,補充合同檔案與原合同檔案共同生效。

  2.合同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工程結束,並付清試驗費用,乙方交清試驗報告,本協議自行終止失效。在此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終止本協議。

  4.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壹份。

  5.聯絡電話:

  甲方:乙方:

  傳 真: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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