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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幼兒園常規教育的反思

對幼兒園常規教育的反思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常規在幼兒園一日生活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但近年來,很多教師在公開場合開始迴避常規教育的話題,他們似乎覺得談到常規就意味著約束、控制兒童,扼殺兒童的天性。而事實上,絕大部分教師都不會甚至從未想過要放鬆班級常規管理工作。這種“必須做,不必說”的態度著實耐人尋味。

  在教師眼中,抓常規是為了讓幼兒樹立集體意識,養成良好的習慣,是為了保護幼兒安全,保障活動順利進行……那麼,幼兒如何看待常規,教師瞭解過嗎?

  一、幼兒眼中的“規則”

  幼兒作為常規的被約束者,他們的態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們的行為。為了瞭解幼兒是如何理解“常規”的,筆者隨機選取了某園大班的男孩和女孩各1o名,在輕鬆的氛圍中與他們進行了一對一的訪談。在訪談中,筆者用幼兒較易理解的“規則”一詞代替了“常規”,訪談內容包括幼兒對規則的基本理解和舉例等,涉及什麼是規則、規則有什麼用、誰制定規則、不守規則會怎樣、規則能否修改等問題。對於幼兒的回答,筆者整理歸納出了以下幾點。

  1.“規則就是聽老師的話”

  幼兒在解釋什麼是規則時,大都表達出“老師說,我照做”的意思。還有的強調:“老師說不能就不能。”“老師講什麼都要聽。”也就是說,幼兒認為教師是規則的制定者,而自己是服從者,應該無條件遵守規則。此外,他們大都認為規則一經制定就不能修改了,因為“規則本來就是那樣的”。

  許多幼兒都說教師也有要遵守的規則,而制定教師規則的是“園長”,也有幼兒說是“科學家”“董事長”。一個女孩還說:“規則是大王定的,大王就是很聰明的人。”

  可見,在幼兒眼中,規則的制定者和服從者是不同的群體,制定者應該比服從者有更強的能力和更大的權利,兩者之間的關係是不平等的'。

  2.“規則很重要”

  所有幼兒都認為規則“很有用”“很重要”。儘管也有幼兒提出了他們心目中的“不好的規則”,如“每人只能喝一碗湯”“午睡起床後不能站在床上”等,但這並不影響他們給予規則積極的評價。幼兒都說:“規則可以幫我們改正缺點”“規則可以幫我們養成好的習慣”“規則可以讓我們很安全”。不過,如此“懂事”的措詞也讓筆者不得不思考這是他們內心真實的感受還是教師反覆教導的結果。

  只有一名幼兒談到不守規則的壞處:“上課說話就學不好本領,在活動室打鬧就會受傷,做操沒有精神就長不高……”其餘幼兒談到的違反規則的後果都是指“會受到懲罰”,比如“弄壞玩具就停止遊戲,午睡說話就不準午睡,犯了錯誤就要到外面冷靜一下”。一名幼兒還頭頭是道地對懲罰方式作了總結:“懲罰有很多種型別,比如,物品沒收、停止活動、口頭批評,等等等等。”看來,對於各種懲罰,幼兒再熟悉不過了。筆者不禁要想:幼兒守規則是不是隻為了避免受罰呢?

  3.“不打鬧、不說話、不慢吞吞”

  在一些特定的時間和場合不能說話,不能在活動室裡打鬧,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外玩玩具,不能破壞玩具,不能慢吞吞,不能老師說什麼就是不聽,老師說幹這個事的時候不能不想幹就不幹……這些都是幼兒多次提到的規則。總結一下,我們不難發現,“安靜”是幼兒眼中最重要的規則:“吃飯不能說話,睡覺不能說話,上課不能說話、不能插嘴、不能吵鬧……”從幼兒反覆提及的規則中,我們可以看出教師平時強調最多的是哪些規則。而且從幼兒的表述中,我們可以看出,教師在強調規則時往往是告訴幼兒“不能做什麼”,而不是“應該怎麼做”。

  4.“老師和小朋友的規則不一樣”

  有幼兒認為教師沒有要遵守的規則,一名幼兒還很堅定地說:“小朋友不能管老師的事!”但許多幼兒能列舉出一些教師必須遵守的規則,比如“不能對小朋友很兇&rdquo

  ;“必須上班”“必須準時開會”“必須記錄小朋友的表現”等。不過所有幼兒都說老師的規則不如小朋友的多:“小朋友的規則很多很多,說也說不完……”儘管幼兒在表達時並不帶著抱怨的情緒,但筆者不禁思考:幼兒園的規則真的很多嗎?這些規則都是必要的嗎?

  值得關注的是,一名幼兒提到,同樣的規則對教師和對小朋友的要求是不同的。她說:“小朋友吃飯必須刨(用筷子撥)乾淨,老師(吃不完)可以倒了。小朋友吃飯不能說話,老師可以說的。”幼兒也許沒有想過要挑戰教師的權威,但這不代表他們感受不到這種不平等的存在。

  二、對幼兒園常規教育的反思

  1.究竟是誰制定規則

  經常聽教師說他們會在活動中讓幼兒討論規則、共同制定規則,但在訪談中沒有一個幼兒談到自己參與了規則的制定。這並非說明教師沒有給幼兒制定規則的機會,但至少說明幼兒沒有感覺到自己參與了規則的制定。

  皮亞傑認為,3~7歲的幼兒處於道德他律階段,他們尊重權威,認為服從規則是自己的義務,將懲罰視作是對自身不良行為的報應。訪談中幼兒的回答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這一理論。然而,如果我們將幼兒視作與成人平等的個體,將幼兒園視作教師和幼兒共同組成的集體,那麼幼兒園的規則理應由教師和幼兒共同制定,幼兒有權利和教師一起根據實際情況對規則進行適當的調整。教師要邀請幼兒參與到規則制定和調整的具體環節中來,並給予他們切切實實的權利,讓他們感到是自己在制定規則,而且這種規則和教師制定的規則一樣有效。這對於讓幼兒體會集體的平等氛圍,樹立主人翁意識,從而更積極地看待規則、遵守規則,是非常重要的。

  2.制定規則為了什麼

  訪談中,幼兒說制定規則是為了讓他們養成好習慣、改掉壞習慣。但仔細分析幼兒列舉的規則,不難發現教師制定規則還有更多隱含的目的:一是為了限制幼兒,讓他們不能做這個、不能做那個;二是為了成全別人,比如,睡覺不說話是為了不影響他人,吃飯不灑落是為了保持桌面整潔。

  福祿貝爾將“兒園”稱為“兒童的花園”,他認為兒童像植物一樣有自己的習性,教育應當遵循他們的“生長習性”。他說:“葡萄藤應當被修剪,但修剪本身不會給葡萄藤帶來葡萄,相反地,不管出自多麼好的意圖,如果園丁在工作中不是十分耐心地、小心地順應植物本性的話,葡萄藤可能由於修剪而被徹底毀滅。”這句話告訴我們,考查規則是否恰當的重要標準是能否促進兒童的發展,過分的約束和放任一樣可怕。《綱要》也明確提出:“建立良好的常規,避免不必要的管理行為,逐步引導幼兒學習自我管理。”可見,建立常規的目的在於讓幼兒在理解和遵守規則的過程中內化社會規範,獲得社會性的發展。因此,規則存在的意義不在於限制兒童,而在於促進兒童的發展。

  當然,執行規則必然和約束相聯絡,但如果教師能讓幼兒體驗到遵守規則給自己帶來的好處,甚至適當地讓幼兒體驗到沒有規則的混亂,那麼他們對於規則就會產生內在的需要,而不僅僅是把規則看作外在的控制了。教師從幼兒的發展需要出發來看待規則,同時引導幼兒從自身的需要出發來理解規則,規則可能就會變得親切很多。

  3.安靜是最重要的規則嗎

  “安靜”在幼兒園似乎從來都是一項很重要的規則,這和我們幼兒園普遍的大班額、活動場地有限有關。“安靜”這一規則是必要的,但為了讓幼兒更好地理解和接受這一規則,教師應該讓幼兒知道為什麼要安靜,而不是讓他們為安靜而安靜,否則,規則就成為教條了。

  那麼,是不是所有情況下都有必要安靜呢?為了讓幼兒好好吃飯,教師允許他們偶爾輕聲說話和要求他們保持絕對安靜效果差不多,但前者顯然更容易達成;要保證幼兒午睡不受打擾,與其勉強讓不能入睡的幼兒安靜地躺著,不如讓他們出去做點別的事。別讓保持“安靜”成為教師習慣性的要求,以至於忘了去思考這一規則是否有價值。愛說愛笑是幼兒的天性,如果允許幼兒在恰當的場合充分地放鬆、自由地交流,那麼要求他們在另一些場合保持安靜就會容易得多。

  4.規則面前教師有特權嗎

  在幼兒面前,教師是強勢的群體,是權威的象徵。規則的本意是它對於一個群體中的每個人具有同樣的約束力,即使是強勢群體也不能有特權。然而,教師在以高標準要求幼兒時,常常對自己放鬆要求。很顯然,有部分幼兒已經看到了教師享有的特權,他們或許尚未向教師提出疑問,但這一幕無疑會讓他們印象深刻。

  很多教師都會說兒童和成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都會說自己願意成為兒童的朋友。那麼,首先拋棄自己在規則上的特權吧!兒童有明亮的眼睛、

  智慧的心靈,他們時刻在注視著教師。教師要想引導兒童遵守規則,應從自己遵守規則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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