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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師自我鑑定總結

幼兒園教師自我鑑定總結範文

  幼兒園教師應扮演什麼角色、承擔哪些職責,為勝任這些職責,幼兒園教師應具備什麼樣的素質結構,幼兒園教師在不同的專業發展階段應確立什麼樣的發展目標,對這些問題的研究目前還停留在幹研究者的理論探討層面,遠未在專業界形成清晰的共識。這一現狀導致的結果一方面是理論界和研究者批評學前教育領域對教師角色和形象的設想理念落後,將幼兒園教師的職責重點放在看護照料和帶領孩子唱歌跳舞上,或者組織正式的分科教學活動上,未能跟隨學前教育領域的改革,構思新的教師角色和形象;另一方面,實踐界批評從師範院校畢業的學生眼高手低,只會空談理念,不具備幼兒園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技能”,不知怎樣帶班、怎樣上課,更談不上適應幼兒園改革和科研的需求。

  這種矛盾的觀點給職前培養和職後培訓的任務設定、教師聘任、教師確定自己專業發展的方向均帶來相當大的困難,如課程設定中將“藝體能力”與“專業能力”對立,提出不同層次的培養機構分別培養“研究型”教師與“應用型”教師,甚至有人在此次高師聯誼會上提出“訂單式培養”的主張,把學前教育的專業特徵拋在一邊,完全跟著良莠混雜的就業市場跑,這些都會損害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在此次聯誼會上,已經有學者提出應研究培養目標的共性特徵和最低標準。看來在學前教育界澄清關於幼兒園教師的基本職責及其標準的“主流價值”,是當務之急。這種專業標準不僅“可以給本專業的成員建立一套專業行為準則,作為成員在遇到和處理事情時的指引,從而維持一定的專業水準”,同時,也能給教師教育課程設定提供參照。詳細描述教師應盡的職責及其應有的盡責表現的教師自評體系正是這種專業標準的最好體現。

  一、以教師自評體系協助教師專業發展

  學前教育領域的教師評價體系並不少見,如用於幼兒園教師職稱評定和優秀教師選拔的標準體系,但是這些標準的制訂往往從方便管理的角度出發,列出一些行政上可操作的指標,旨在對教師的履職情況和績效進行外部評價,並不圍繞保障和促進幼兒發展這一根本教育目的而詳細描述教師應盡的職責及其盡責的應有表現,從而不能給專業工作者提供一套專業的行為準則,因此,不足以作為專業標準,給教師的專業發展以規範和指導,並切實地透過評價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

  近年來,與教師日常教育過程並行的教師自我評價開始被視為教師職前培養和職後培訓之外的第三種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的重要機制。人們日益意識到,教師專業水平的不斷髮展,更多地依靠教師在教育教學實踐中的自我錘鍊,教師需要在自我反思、自我評價中實現自身的專業發展。從教育評價的角度看,這體現了“發展性評價”的思想。但是倡導教師的自我反思和評價,並不排斥外界的幫助,恰恰相反,專業界應該採取一些措施,幫助和鼓勵教師進行有條理的自我評價並支援其改進。從維持工作的專業水準出發,制訂自我評價體系,促進他們客觀地評價自己,給教師的反思提供一個支撐點,是一種有意義的、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的途徑,只是實際上這種體系十分缺乏。

  在學前教育領域,近年來已經有學者和幼兒園從幫助教師反思和專業發展的角度,在編訂幼兒園教師自我評價體系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嘗試。①“上海市幼兒園教師專業發展自我評價體系”的研製也是出於同樣的目的發起的,特別是想為新任教師的在崗學習和入職輔導提供支撐,以彌補她們職前教育的不足,同時還試圖為教師持續的專業發展指明道路。

  評價體系所指向的“專業發展”,聚焦於教師與幼兒互動和創設、利用各種機會支援幼兒發展和自我專業發展的能力上,即保育、教育上的能力表現,而不是教師與其他行業從業者共同的“普通”素養,如語言表達能力、行為舉止、一般道德等;或者教師在專門內容領域上的.知識和能力,如關於自然、社會和藝術等某個領域的知識和能力,這些素質領域被視為專業能力的“背景”。教師在這些方面的素養並非不重要,同時也很難空洞地、脫離情境地衡量它們與教育素養和能力的相對重要性,②但是,教師的普通素養和專門領域知識必須具體體現到“教師”的教育工作中去,化為兒童能體驗到的東西,對於教師這個角色才有意義。因此,本研究把重心直接放在教師實際的教育能力上。

  二、上海市幼兒園教師專業發展自評體系研製的指導思想

  研製教師專業發展自評體系,必須澄清以下幾個基本問題:第一,在幼兒園中,為了保障兒童的健康、安全、學習和發展,教師需要承擔哪些方面的職責?個體教師在全面承擔這些職責的基礎上,是否可以在不同領域中各有發展的側重,從而使不同教師在不同的領域有專長或較高的勝任水平,使幼兒園逐漸達到高水平的分工與合作狀態?第二,在評價體系中,應把教師的專業行為,還是專業知識,抑或專業態度作為核心的評價內容,才更有助於幫助教師自我反思?這也就需要考慮,在指標描述中應如何處理專業知識、專業態度與專業行為表現之間的關係?第三,教師的專業發展既然是一個持續的過程,需要經歷若干階段,那麼,對不同教師的專業要求只做量上的區別呢,還是針對不同發展階段的教師最關心的或最迫切需要解決的不同問題提出有“質”的差異的專業要求?

  對於第一個問題,我們認為,由於幼兒園教育的特殊性,專業的幼兒園教師必須承擔多種角色和職責,她不僅對兒童在園期間直接負有保教責任,特別是要把保育和教育兩大類職責結合在一起,而且對幫助和支援家長負有責任,這是一種間接保教的責任;如果從增進幼兒福利和發展這一更廣闊的視野出發,幼教行業要達到較高的專業水準,教師除了勝任現有的保教工作之外,還有責任保障和促進自己的專業發展,甚至有責任為整個專業領域的專業化做出努力。鑑於此,在專業發展的自評體系中,我們以保障和促進兒童的身心健康和發展為核心,儘可能全面地羅列教師的職責範圍,使評價體系的指標涵蓋一切影響兒童全面均衡發展的因素。

  由此,在我們研製的自評體系中,不僅會涉及影響兒童身體健康和認知發展的工作,還會涉及影響兒童語言、自我意識、社會性、創造性、審美和表達等各方面發展的工作;不僅會涉及教師組織的專門學習活動,還會涉及教師在常規生活中與兒童的互動、環境的佈置和創設、作息和活動規則的制訂、與家長的溝通和合作。此外,自評體系還包含了教師促進自身專業發展的一些要求。

  同樣由於幼兒園工作的特殊性,我們認為,每個幼兒園教師在完成基本職責上都必須是“多面手”,但是,要更好地為幼兒及其家庭提供高質量的、專業的服務,同時又需要幼兒園教師有不同的專長,在一個高水平上分工合作。因此,在自評體系中,我們將新手教師的角色定位在“多面手”上,而將成熟教師的角色定位

  幼兒園教師自我鑑定(2)在不同領域的“專家”上,引導教師在較低水平的“多面手”的基礎上,逐漸發展為在某方面達到較高水平的“專家”。

  對於第二個問題,我們吸收了“表現性評價”( performance assessment )的思想,儘可能直接用具體情境中的“工作表現”來闡述評價標準,而不是抽象地列舉教師應有的精神、知識和能力。我們認為,將有關教師專業精神、專業知識及能力的價值取向與觀念轉化為在不同情境中他們應有的學習、工作和人際交往的表現,會更貼近教師在幼兒園工作情境中的實際,最有助於教師將自己的行為與此對照,引起認知上的衝突,激發自我反思,從而防止指標流於空洞。

  但是,我們也明白,教師的勞動是創造性的,不能以過於具體的評價標準束縛教師豐富而多變的行動,更不能使她們的關注點僅僅停留在形式化地模仿標準所描述的行為上,而要啟發她們進一步反思行為背後的原則和價值取向。因此,自評體系在羅列各情境工作表現的同時,還配有對指標和標準本身的解說,使教師瞭解標準背後涉及的有關兒童發展和教育目標的理論和價值取向,防止教師盲目地、刻板地行動。

  這種表現性的評價指標也才能真正為教師搭建一個從實踐到理論的“橋樑”,激發教師澄清和反思自己行動背後的“個人理論”,並進一步進行理論學習。

  為了使教師真正地把自評體系的指標和標準當成是“反思”和“討論”的平臺,自評體系將不以量化的評分表為評價的核心,而是針對每個領域提供一個幫助反思的“互動式”表單,其中的一個空格供教師記錄自己在該領域的表現案例,另一個空格供教師對照評價標準分析自己是否有創造性的工作表現,甚至對標準提出疑義,還有一個空格供指導老師或同行對新教師的案例表現加以評論,也可以對標準提出疑義。

  對於第三個問題,我們認為,教師要勝任多重角色需要較長的過程,對於不同發展階段教師的工作表現期望,不僅要在程度上做區分,也要在性質上有所區別。單一的自我評價體系不足以滿足這種需要,於是,在這種“階梯意識”的指導下,我們針對不同的發展階段教師最渴望解決的問題及發展願景,試圖制訂兩個以致於更多的自我評價體系,為教師持續的專業發展搭建階梯,而不是空洞地在單一的體系中僅僅用“非常”、“在一定程度上”之類的字眼區分不同的工作水平。

  根據對幼兒園教師專業發展階段的研究,新手 ( 求生 ) 階段、鞏固階段、更新階段和成熟階段的教師在專業發展上會有不同的關注點以及亟需解決的問題。限於研究的時限,目前我們試圖先研製新手階段和成熟階段的教師專業發展自評體系。對於新手教師,評價體系的大框架以上海幼兒園的工作環節為基本框架,如:來園準備、來園接待、生活、運動、遊戲、學習、離園準備和接待、班級管理、家長工作、案頭工作、與同事的關係及自我專業發展,希望使教師明確幼兒園工作的基本職責範圍和工作流程。在各領域,特別注意圍繞教師求生階段的需求選取指標,描述基本的標準,如與幼兒及其 家長建立相互信任的關係、較好地管理一個幼兒群體、保障幼兒的健康、安全和幼兒園日常工作順暢進行、與同事建立良好的關係等,給教師儘快適應幼兒園的工作以切實的指引,讓她們獲得一定的成就感,這不僅有助於防止這一階段教師由於挫折感而離職,而且可以幫助她們進一步發展專業熱忱,併為持續的專業發展打下良好的基礎。

  對於成熟階段的教師,評價體系主要以幼兒各領域的發展目標為基本框架,如: 保障幼兒的安全、保障幼兒的健康、增進幼兒的運動能力、促進幼兒的認知能力發展、促進幼兒的語言發展、促進幼兒藝術表達表現的發展、促進幼兒的創造力發展、培養幼兒健康的自我意識、促進幼兒的社會性發展,也涉及與家庭和社群的溝通與合作、整體上規劃和實施課程、促進學前教育領域的專業化等這些專門的領域。在各領域,圍繞深入研究兒童該領域的學習和發展機制、全方位地規劃課程以及個別化教育的途徑,來選取指標和標準, 指引教師 圍繞幼兒的發展反思自己的教育工作,反思自己的職業觀念,引導成熟教師形成一定的研究意識和改革意識,產生提升本專業地位的願望並致力於以各種方式推動本專業的發展(如帶徒弟、積極參與研究並發表研究成果、領導一個幼教機構的改革、積極參與與兒童發展有關的社會政策制訂、積極在社會上宣傳本專業的理想和實踐等),防止經驗豐富的教師固步自封 。

  由於自評體系的目的不在於教師工作管理,不必與獎懲等外部政策掛鉤,所以,我們圍繞上述指導思想將它設計成一本有鮮明立場的專業指導手冊,著眼於就事論事地給教師的實踐以切實的指導,而不是給她們貼一個終結性的標籤,因此,在形式上,我們也做了一番思考,如打算設計得像檯曆一樣,既有評價標準,又有做法“小貼士”,圍繞達到該標準可能遇到的困難提供一些建議,並配以場景的照片,在文字上也力求簡明易懂、通俗親切。

  三、透過達成共識的系統程式構建和檢視自評標準

  如前文所述,制訂幼兒教育的專業標準,是我國幼教界的當務之急,應引起所有業內人士的重視。但是,這種專業標準的制訂卻不容易,需要一個較長的系統過程。因為制訂專業標準,本質上是要確定教師的哪些工作表現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兒童的發展,肯定其中有利於兒童發展的表現,約束那些有害於兒童發展的表現,為幼兒園教師的工作確立一套基本的原則,這不僅要以關於兒童發展的影響因素研究為依據,還必然涉及對兒童發展目標的價值取向的思考。

  正如凱茨所說,由於幼兒發展的因果關係研究在技術上和倫理上存在一些難題,幼兒教育這個領域缺乏可靠的實證研究資料作為證據,這必然“造成幼教學者專家眾說紛紜、意見林立”。由此,她指出了制訂專業標準的困難:“我們有可能為幼教界找出一套特殊的知識、列出特殊而可遵循的原則,發展出一套最佳專業行為的準則,以作為專業行為的基礎嗎?事實上,我們並不清楚如何找出這些答案,該進行什麼程式。”但同時,她建議了一個制訂這類標準的可行程式:“或許我們可以各自列出我們認為重要而值得的原則,然後大家一起以系統的方式來檢視那些原則”, 也就是開展一個廣泛的研討和達成共識的過程。美、德等國在制訂專業標準時通常採取這樣的程式。在我國,關於中國兒童發展的實證研究更少,因此,在制訂專業標準時,採取這樣一個程式更加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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