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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私有財產的繼承受法律保護歷史優秀教案

公民私有財產的繼承受法律保護歷史優秀教案

  一、教學目標

  瞭解遺產繼承、法定繼承、遺囑繼承的含義和不同,瞭解遺產的內容、法定繼承的範圍、遺囑繼承的法定條件。培養學生歸納能力、分析能力。

  二、教學重難點

  遺產的內容、法定繼承的範圍、遺囑繼承的法定條件。

  三、教學過程

  複習提問

  公民的什麼樣的財產受法律的保護?

  財產所有權的定義是什麼?

  匯入新課

  我們每人都有生老病死,不管你生前的財產是多是少;不管你是否願意,

  都有一個死後財產的“處分”問題。這一節課,我們就學習一下與之有關的知識。

  四、公民私有財產的繼承權受法律保護(板書)

  1.什麼是遺產繼承(板書)

  請學生看書並回答下列問題:

  我國制訂遺產繼承法的目的是什麼?繼承人和被繼承人指的是誰?繼承權是指什麼?遺產繼承包括什麼?

  (同學們一邊回答問題,教師一邊帶領同學們畫出書上的正確答案。)

  2.遺產繼承的方式(板書)

  首先,請學生們看書並找出遺產繼承方式的正確答案。

  (1)法定繼承(板書)

  請學生們看書並回答下列問題:

  ①什麼是法定繼承?

  ②繼承人的範圍及繼承的順序是什麼?

  ③遺產分配的原則是什麼?

  (同學們一邊回答,教師一邊帶領同學們畫出書上的正確答案。)

  請同學們看書第51頁的“議一議”。

  (教師總結:張某的一兒一女及他的姐姐均有繼承張某遺產的權利。因張某的姐姐和張某一起生活。)

  請同學們看書的第51頁的“想一想”。

  這樣做不合法,依據繼承法的'遺產分配原則,一般情況下,公民李某的遺產,應當由其一個兒子和兩個女兒均等分配。特殊情況下,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但是,不讓出嫁的女兒繼承遺產的“習慣”是不合法的。

  (2)遺囑繼承(板書)

  讓同學們看書並回答問題:

  ①什麼是遺囑繼承?

  ②遺囑繼承必需具備的法定條件是什麼?

  ③遺囑繼承是否繼承順序的限制?

  (同學們一邊回答,教師一邊帶領同學們畫出書上的正確答案。)

  請同學們聽案例並結合案例的內容討論下面的問題:

  鄭州張方的父親於1998年7月6日突發腦溢血死亡。在清理父親的遺物時,張方發現有一張1994年10月7日在工商銀行的定期5年的5萬元存款單。因母親已於前年不幸病故,家中只有他和妹妹倆人。他們商定由張方持存單到銀行辦理過戶和存款手續。但工商銀行以他的手續不合法為由,拒絕給他取款,也不辦理存單的過戶。

  請問:銀行這樣做對嗎?張方和妹妹應該怎麼辦?

  (學生討論,教師總結。)

  銀行的做法是正確的。首先,存款人死亡後,即產生繼承問題,也就是要根據存款人生前立的遺囑或依照《繼承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將屬於被繼承人(存款人)的個人財產予以分割。只有依法取得繼承該筆存款的人,方有權要求銀行辦理存款的提取和過戶手續。其次,因為取款時,合法的繼承人需要有能證明自己合法取款的證明,才能從銀行取得該存款的所有權。

  張方和妹妹應取得證明自己合法擁有該存款的證明。該證明的產生有兩個途徑;一是透過公證。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可以向當地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這時需要遺囑、繼承人的身份證明(身份證和戶口本)、存款人的死亡證明等。銀行憑公證處辦的繼承權證明書,辦理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二是在對該存款的爭議或是在尚未設立公證機關的地方,繼承人向當地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就存款人死亡後的繼承問題進行審理,做出對該筆款處理的法律文書。

  (提問)張方的父親有遺囑或沒有遺囑,張方及妹妹繼承則分別屬於遺產繼承的哪一種方式?

  鞏固新課

  透過這節課的學習使我們懂得了,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也要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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