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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語言教育活動方案的設計

幼兒園語言教育活動方案的設計

  一、活動名稱:寫清楚語言教育活動的具體型別,適合於何種年齡階段,具體內容是什麼。如:大班詩歌:搖籃

  二、設計思路:簡略概括本班幼兒語言發展水平、教材特點、活動中準備運用的方法和手段以及期望達到的教學效果。【也叫設計意圖,可寫可不寫】

  三、活動目標:寫清楚透過本次活動應達到的具體目標要求。【很重要!!關於目標應該怎麼寫,請參閱文後“制訂教育活動目標的原則”】

  四、活動準備:寫清楚本次活動需要為幼兒做好的準備,包括幼兒知識經驗準備和物質準備、環境創設等。

  五、活動過程:一個經過精心策劃的完整的活動過程在書寫形式上應表明活動的起點和終點;清晰的活動過程步驟以及與這些步驟相關的內容和組織形式;需要重點提出問題。

  六、活動延伸:設計出本次活動在集中教學之外擴充套件和延伸的具體方式和要求,如其他領域中的滲透、活動區活動、戶外遊戲活動、家園配合等。

  七、活動評價:設計好評價的標準和範圍,增加語言教育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以便具體的教育活動結束後及時進行評價。

  教育是可以預見其結果的一種實踐活動,但也是一種具有隨機創造性的實踐活動,語言教育活動方案設計千萬不能成為具體實踐的桎梏,而應成為教師產生再創造的`溫床和土壤,那種將教師如何提問,幼兒如何回答的詳細內容全都設計出來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制訂教育活動目標的原則

  1.目標應著眼於學前兒童的發展。包含著兩層意思:一是目標的制訂應適應學前兒童已有的發展水平,符合學前兒童語言發展的規律;二是目標的制訂應將促進學前兒童的語言發展作為落腳點,落實到學前兒童對語言內容、語言形式和語言技能的掌握上。應該基於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已有的生活經驗,並能促進幼兒在原有水平上的提高。

  2.活動目標的內容和要求,在方向上應與總目標、年齡階段目標相一致。活動目標要為階段目標和終期目標服務,總目標和年齡階段目標要透過一個個具體的活動目標落實在每個學前兒童身上。要根據學前兒童的年齡特徵和發展水平,由淺到深、循序漸進地提出目標,使學前兒童從具體到抽象,從直接到間接地獲得語言經驗。應參照活動所屬類別的總目標。比如,小班故事活動的目標表述就應參照小班文學活動的總目標。特別注意:指南目標是年齡段末期的典型表現。

  3.目標的內容應包含認知、情感態度和能力三個方面。第一,應涉及到知識概念的學習,包括所獲得知識的數量和種類,以及操作這些知識的技能和能力;第二;情感態度的培養,包括興趣、態度和價值觀等方面的變化。第三,能力的訓練,包括組詞成句的能力和在具體語境中運用語言的能力。

  4.語言教育活動目標的表述應該採用特定的術語。教育活動目標通常可以用兒童學習行為變化進行表述。一個恰當的目標應能成功地向別人表達教師的教育意圖,應便於觀察者在活動後透過學前兒童的行為變化加以評價。站在幼兒的角度而不是教師的角度來表述目標。如“能”而不是“引導,幫助,培養,鼓勵”。

  5.目標應該是活動中確實想要達到即可行性的要求,而不是大而空的套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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