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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數學《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知識點

高三數學《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知識點

  Ⅰ.考試性質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是由合格的高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高等學校根據考生的成績,按已確定的招生計劃,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因此,高考應有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區分度和適當的難度。

  Ⅱ.考試要求

  《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大綱(理科)》中的數學科部分,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對新生文化素質的要求,依據國家教育部2002年頒佈的《全日制普通高階中學課程計劃》和《全日制普通高階中學數學教學大綱》的必修課與選修Ⅱ的教學內容,作為理工農醫類高考數學科試題的命題範圍。

  數學科的考試,按照“考查基礎知識的同時,注重考查能力”的原則,確立以能力立意命題的指導思想,將知識、能力與素質的考查融為一體,全面檢測考生的數學素養。

  數學科考試要發揮數學作為基礎學科的作用,既考查中學數學知識和方法,又考查考生進入高校繼續學習的潛能。

  一、考試內容的知識要求、能力要求和個性品質要求

  1.知識要求

  知識是指《全日制普通高階中學數學教學大綱》所規定的教學內容中的數學概念、性質、法則、公式、公理、定理以及其中的數學思想和方法。

  對知識的要求,依次為了解、理解和拿握、靈活和綜合運用三個層次。

  (1)瞭解:要求對所列知識的含義及其背景有初步的、感性的認識,知道這一知識內容是什麼,並能(或會)在有關的問題中識別它。

  (2)理解和掌握:要求對所列知識內容有較深刻的理論認識,能夠解釋、舉例或變形、推斷,並能利用知識解決有關問題。

  (3)靈活和綜合運用:要求系統地掌握知識的內在聯絡,能運用所列知識分析和解決較為複雜的或綜合性的問題。

  2.能力要求

  能力是指思維能力、運算能力、空間想象能力以及實踐能力和創新意識。

  (1)思維能力:會對問題或資料進行戲察、比較、分析、綜合、抽象與概括;會用類比、歸納和演繹進行推理;能合乎邏輯地、準確地進行表述。

  數學是一門思維的科學,思維能力是數學學科能力的核心數學思維能力是以數學知識為素材,透過空間想象、直覺猜想、歸納抽象、符號表示、運算求解、演繹證明和模式構建等諸方面,對客觀事物中的空間形式、數量關係和數學模式進行思考和判斷,形成和發展理性思維,構成數學能力的主體。

  (2)運算能力:會根據法則、公式進行正確運算、變形和資料處理;能根據問題的條件和目標,尋找與設計合理、簡捷的運算途徑;能根據要求對資料進行估計和近似計算。

  運算能力是思維能力和運算技能的結合。運算包括對數字的計算、估值和近似計算,對式子的組合變形與分解變形,對幾何圖形各幾何量的計算求解等。運算能力包括分析運算條件、探究運算方向、選擇運算公式、確定運算程式等一系列過程中的'思維能力,也包括在實施運算過程中遇到障礙而調整運算的能力以及實施運算和計算的技能。

  (3)空間想象能力:跟據條件作出正確的圖形,根據圖形想象出直觀形象;能正確地分析出圖形中基本元素及其相互關係;能對圖形進行分解、組合與變換;會運用圖形與圖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問題的本質。

  空間想象能力是對空間形式的觀察、分析、抽象的能力。主要表現為識圖、畫圖和對圖形的想象能力。識圖是指觀察、研究所給圖形中幾何元素之間的相互關係;畫圖是指將文字語言和符號語言轉化為圖形語言,以及對圖形新增輔助圖形或對圖形進行各種變換;對圖形的想象主要包括有圖想圖和無圖想圖兩種,是空間想象能力高層次的標誌。

  (4)實踐能力:能綜合應用所學數學知識、思想和方法解決問題,包括解決在相關學科、生產、生活中簡單的數學問題;能理解對問題陳述的材料,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資料進行歸納、整理和分類,將實際問題抽象為數學問題,建立數學模型;能應用相關的數學方法解決問題並加以驗證,並能用數學語言正確地表述和說明。

  實踐能力是將客觀事物數學化的能力。主要過程是依據現實的生活背景,提煉相關的數量關係,構造數學模型,將現實問題轉化為數學問題,並加以解決。

  (5)創新意識:對新穎的資訊、情境和設問,選擇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分析資訊,綜合與靈活地應用所學的數學知識、思想和方法,進行獨立的思考、探索和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創造性地解決問題。

  創新意識是理性思維的高層次表現。對數學問題的“觀察、猜測、抽象、概括、證明”,是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重要途徑,對數學知識的遷移、組合、融會的程度越高,顯示出的創新意識也就越強。

  3.個性品質要求

  個性品質是指考生個體的情感、態度和價值觀。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數學視野,認識數學的科學價值和人文價值,崇尚數學的理性精神,形成審慎思維的習慣,體會數學的美學意義。

  要求考生克服緊張情緒,以平和的心態參加考試,合理支配考試時間,以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解答試題,樹立戰勝困難的信心,體現鍥而不捨的精神。

  二、考查要求

  數學學科的系統性和嚴密性決定了數學知識之間深刻的內在聯絡,包括各部分知識在各自的發展過程中的縱向聯絡和各部分知識之間的橫向聯絡。要善於從本質上抓住這些聯絡,進而透過分類、梳理、綜合,構建數學試卷的結構框架。

  (l)對數學基礎知識的考查,要既全面又突出重點,對於支撐學科知識體系的重點內容,要佔有較大的比例,構成數學試卷的主體。注重學科的內在聯絡和知識的綜合性,不刻意追求知識的覆蓋面。從學科的整體高度和思維價值的高度考慮問題,在知識網路交匯點設計試題,使對數學基礎知識的考查達到必要的深度。

  (2)對數學思想和方法的考查是對數學知識在更高層次上的抽象和概括的考查,考查時必須要與數學知識相結合,透過數學知識的考查,反映考生對數學思想和方法的理解;要從學科整體意義和思想價值立意,注重通性通法,淡化特殊技巧,有效地檢測考生對中學數學知識中所蘊涵的數學思想和方法的掌握程度。

  (3)對數學能力的考查,強調“以能力立意”,就是以數學知識為載體,從問題入手,把握學科的整體意義,用統一的數學觀點組織材料。側重體現對知識的理解和應用,尤其是綜合和靈活的應用,以此來檢測考生將知識遷移到不同情境中去的能力,從而檢測出考生個體理性思維的廣度和深度以及進一步學習的潛能。

  對能力的考查,以思維能力為核心,全面考查各種能力,強調綜合性、應用性,並切合考生實際。對思維能力的考查貫穿於全卷,重點體現對理性思維的考查,強調思維的科學性、嚴謹性、抽象性。對運算能力的考查主要是對算理和邏輯推理的考查,考查時以代數運算為主,同時也考查估算、簡算。對空間想象能力的考查,主要體現在對文字語言、符號語言及圖形語言三種語言的互相轉化,表現為對圖形的識別、理解和加工,考查時要與運算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相結合。

  (4)對實踐能力的考查主要採用解決應用問題的形式。命題時一要堅持“貼近生活,背景公平,控制難度”的原則,試題設計要切合我國中學數學教學的實際,考慮學生的年齡特點和實踐經驗,使數學應用問題的難度符合考生的水平。

  (5)對創新意識的考查是對高層次理性思維的考查。在考試中創設比較新穎的問題情境,構造有一定深度和廣度的數學問題,要注重問題的多樣化,體現思維的發散性。精心設計考查數學主體內容,體現數學素質的試題;反映數、形運動變化的試題;研究型、探索型、開放型的試題。

  數學科的命題,在考查基礎知識的基礎上,注重對數學思想和方法的考查,注重對數學能力的考查,注重展現數學的科學價值和人文價值,同時兼顧試題的基礎性、綜合性和現實性,重視試題間的層次性,合理調控綜合程度,堅持多角度、多層次的考查,努力實現全面考查綜合數學素養的要求。

  III.考試內容

  1.平面向量

  考試內容:

  向量。向量的加法與減法。實數與向量的積。平面向量的座標表示。線段的定比分點。平面向量的數量積。平面兩點間的距離。平移。

  考試要求:

  (1)理解向量的概念,掌握向量的幾何表示,瞭解共線向量的概念。

  (2)掌握向量的加法和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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