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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投資者怎樣有效籌劃企業稅務

個人投資者怎樣有效籌劃企業稅務

  作為投資者個人,在進行投資前必然會對不同的投資方式進行比較,選擇最佳方式進行投資。在目前,個人可以選擇的投資方式主要有:作為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從事承包承租業務、成立個人獨資企業、組建合夥企業、>設立私營企業。在對這些投資方式進行比較時,如果其他因素相同,投資者應承擔的稅收,尤其是所得稅便成為決定投資與否的關鍵。下面就各種投資方式所應繳納的所得稅作一分析。

  個體工商戶的稅負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個人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個體工商戶李先生年營業收入54萬元,營業成本42萬元,其他可扣除費用、流轉稅金2萬元,其年應納稅額為(540000-420000-20000)×35%-6750(個人所得稅速算扣除數)=28250元,稅後收入為100000-28250=71750元。個體工商戶的實際稅負為28.25%□28250÷(540000-420000-20000)×100%

  個人獨資企業的稅負及籌劃

  稅收政策規定,從2000年1月1日起,對個人獨資企業停止徵收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的投資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這樣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所承擔的稅負依年應納稅所得額及適用稅率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例如:年應納稅所得額為6萬元,適用稅率為35%,應納個人所得稅60000×35%-6750(個人所得稅速算扣除數)=14250元,實際稅負為14250/60000×100%=23.75%。

  如果適當進行籌劃,就能起到很好的節稅效果。

  例如:王某開設了一個經營水暖器材的公司,由其妻負責經營管理。王某也經常承接一些安裝維修工程。每年銷售水暖器材的收入為4萬元,安裝維修收入為2萬元。全年應納所得稅為60000×35%-6750(個人所得稅速算扣除數)=14250元。現在王某和妻子決定成立兩個個人獨資企業,王某的企業專門承接安裝維修工程,王妻的公司只銷售水暖器材。在這種情況下,假定收入同上,王某和妻子每年應納的所得稅分別為20000×20%-1250(個人所得稅速算扣除數)=2750元和40000×30%-4250=7750元,兩人合計納稅2750+7750=10500元,每年節稅14250-10500=3750元。實際稅負由23.75%下降到17.5%(10500/60000×100%),稅負下降了6.25個百分點。

  合夥企業的稅負

  在合夥企業中合夥損益由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企業成立後,各投資人獲取收益和承擔責任的.比例就已確定。和個人獨資企業一樣,從2000年1月1日起,對合夥企業停止徵收企業所得稅,各合夥人的投資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但是由於合夥企業都有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合夥人,而每個合夥人僅就其獲得的收益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如:某合夥企業有5個合夥人,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均為20%。本年度的生產經營所得為30萬元,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均分。這樣每個合夥人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為300000×20%×35%-6750(個人所得稅速算扣除數)=14250元,稅後收入為60000-14250=45750元。合夥企業每個合夥人的實際稅負為23.75%(14250/60000×100%)。

  私營企業的稅負

  目前設立私營企業的主要方式是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即由兩個以上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作為投資者的個人股東以其出資額佔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獲取相應的股權收入。作為企業法人,企業的利潤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當投資者從企業分得股利時,按股息、紅利所得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這樣,投資者取得的股利所得就承擔了雙重稅負。由於單個投資者享有的權益只佔企業全部權益的一部分,其承擔的責任也只佔企業全部責任的一部分。但是,因其取得的收益是部分收益,企業繳納的所得稅稅負個人投資者也按出資比例承擔。

  舉一簡例:個人投資者佔私營企業出資額的50%,企業稅前所得為12萬元,所得稅稅率為33%,應納企業所得稅120000×33%=39600元,稅後所得為120000-39600=80400元,個人投資者從企業分得股利為80400×50%=40200元。股息、紅利所得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樣投資者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40200×20%=8040元,稅後收入為40200-8040=32160元,實際稅負為(39600×50%+8040)/(120000×50%)×10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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