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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調整後新三板企業怎樣做稅務規劃

增值稅調整後新三板企業怎樣做稅務規劃

  7月1日起,增值稅調整正式實施。取消13%檔增值稅會影響哪些行業?稅率簡化將帶來那些影響?研發費用稅前扣除比例提高利好哪些企業?新三板擬ipo企業應該如何規劃稅務?請看資深稅務人一一解答。

  取消13%的稅率之後將影響哪些行業?

  我們目前現有的增值稅政策是這樣的,一般納稅人的稅率主要有17%、13%、11%、6%和0%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適用13%稅率的商品包括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圖書報紙、雜誌、飼料、化肥、農藥、農機等等,此外農產品、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還有二甲醚等產品也適用13%的稅率。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的精神,自2017年7月1日起,將13%增值稅率降至11%,同時對農產品深加工企業購入農產品維持原扣除的力度不變,避免因進項抵扣減少而增加,我們要注意,這個時間點,2017年7月1日應該是指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時間。

  4月28日,財政部稅務總局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釋出了財稅2017年37號文,《關於減並增值稅稅率政策的有關通知》,這個檔案制定了很多具體的操作細則,還有兩個附件,第一是適用11%增值稅稅率貨物的範圍註釋,第二是出口退稅率調整的產品清單。

  簡化稅率帶來的整體影響

  首先,降低稅率的主要是糧食、食用油等農產品,自來水、暖氣、天然氣等等公用事業產品,還有報紙、圖書、雜誌等等三類產品,這些都是與我們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的產品,所以降低稅率對於穩定物價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第一個整體影響可能是積極、正面的影響,但是還有一個負面的影響就是對於煤氣、天然氣這些用量比較大的企業,以後的稅負可能會加重。因為對於煤氣、天然氣用量比較大的企業,它的抵扣率從13%降到了11%,所以它的稅負率會增加。

  簡化稅率對具體企業的影響

  這個要從銷售方和採購方兩方面來講。首先對銷售方而言,一般納稅人在7月1日之前,如果銷售的是13%稅率的商品,那麼開增值稅發票的時間又是在7月1日之後,這個時候是不能開具13%稅率的發票了,只能開具11%稅率的發票。

  由於銷售商品前期簽訂的合同都是按照13%的稅率來簽訂的,還有確定價格、賬務處理、錄入系統等等,甚至有的企業在沒有開票之前已經按照13%的稅率來申報了增值稅,如果這個時候,只能開11%稅率的發票了,對此企業很難處理。

  鑑於這種情況,一,我們要提醒企業應該提前採取相應的措施,比如說統一規定在6月30日之前開出所有應該開具13%稅率的發票,這個是對銷售方而言,所以財務人員就要提醒所有其他的有關業務部門。

  對於採購方而言,一般納稅人在7月1日之前購入的是13%稅率的商品,可是取得發票是在7月1日之後,這個時候取得發票是11%的稅率,如果這時候銷售方面不能開具13%稅率的發票,企業也很難處理這種情況,所以也提醒採購方提前採取相應措施,比如統一規定要求供應商在6月30日之前開出所有13%稅率的發票。

  還有一個比較頭疼的問題,就是企業經常因為各種原因需要衝紅,即開具紅字發票。

  以前沒有關係,可是7月1日是個時間點,比如說7月1日之前開具的發票,由於種種原因需要在7月1日之後來開具紅字發票,這個時候很可能就無法開具13%稅率的藍字發票了,這也是一個比較頭疼的問題。對此,企業應當儘量避免跨7月1日開具紅字發票,有的企業經常發生退火、折讓等等需要開紅字發票的,很可能會發生上述麻煩的處理,所以也希望引起後續政策制定的明確。

  研發費用稅前扣除變動的趨勢和影響

  現行的政策是這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95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30條第一項所稱的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沒有形成無形資產而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15%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來攤銷。

  剛才講的是現行的政策,所以我們一般簡單稱為研發費的加計扣除,就是加計50%來扣除,或者攤銷。

  而根據最新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自2017年1月1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止,這個是有一個時間段的,跟前面的增值稅13%降至11%,那個只有起點沒有終止點,而這條是時間起止都有的。也就是說2017年、2018年、2019年這三年內將科技型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到75%。

  5月2日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科技部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的精神,釋出了財稅2017年34號文:《關於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

  最新發布檔案裡面,第二點講到科技型中小企業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徑,是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問號是財稅2015年119號文的規定來執行,這個規定的理解,其實就是說研發費用可以加計扣除,但是這個研發費用有個統計口徑的,這個統計口徑還是按照財稅2015年119號文的規定來執行。

  這個文的第三點也提到,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條件和管理辦法,由科技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釋出檔案。昨天出臺這個檔案之前,我們也一直都在思考,它是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那怎麼界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實際上國務院會議精神是沒有明確的。現在最新的檔案,就是2017年34號文明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條件和管理辦法另行通知。

  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研發費稅前扣除比例,實際上它的意思是允許稅前列支的數比實際支出數要高出75%,這個比原來的50%擁有更大的空間。

  以往科技創新往往集中於科研院所、高校,一線企業科技創新的力量比較弱,這個跟研發費用的扣除比例等等這些政策是有關係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比例的提高,對於鼓勵企業創新有很重大的意義。

  企業的研發費會增加,研發支出稅前可列支的出會增加,這個也加快了我國的產業轉型,企業和國家都有得利。可是也很可能存在假的研發支出增加的問題,所以有些企業不排除透過假研發支出來偷稅和騙稅。在這一點上,稅務機關會加大稽查的力度,會對這些科技型中小企業,有新產品、新工藝的研發費加計扣除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稅局會加大稽查力度。

  新三板企業在稅務規劃方面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消滅內賬

  大家都知道,現在基本上100%的企業都有內外兩套賬,一般的企業可能問題還不是太大,但是如果真的想在新三板掛牌的話,消滅內賬是首當其衝的。

  內外賬合一是券商、律師和會計師一致的基本要求,並苦口婆心地告誡企業,雖然要多交一點稅,但是賬上利潤增加了,未來1元可以變成10元、50元、甚至更多。

  其實這個說法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企業主即使信了這個美好的未來,卻也有更多的擔心,比如說稅交了可是掛不上去怎麼辦?交完稅利潤沒了又怎麼辦?收入全報了進項不夠抵扣怎麼辦?如果收入猛增,稅局順藤摸瓜又怎麼辦?這些問題尤其是產業終端產品直接面對消費者的行業,比如說服裝、電子產品、建材產品等等,是最為頭疼的。

  首先我們的主張是既然要掛牌,就成了公眾公司,依法納稅是最起碼的企業道德。但迴歸殘酷的現實環境,在實際徵收率普遍不高的行業,劣幣追逐良幣的效應真實存在著,全面納稅確實可能帶來生存危機。

  要想夢想延續,不良企業剝離,尋求政策窪地可能會成為比較無奈而又現實的選擇。

  規範外賬

  掛牌得執行會計準則才好意思吧?會計制度應用在中國主要歸財政體系管轄,多年來在立法上一直幹得挺好的,可是在執法上基本處於放養狀態,這就導致中國大量中小企業的會計制度選擇與應用長期處於一個落後甚至混亂的狀況。

  中國的財稅兩界既分又合,相互糾纏,剪不斷理還亂,基於準則的稅務處理和此前可能會有諸多的不同,如果還用舊思維來工作,既可能導致多交稅,也可能導致少交稅。

  不幸的是,很多企業處於既在偷稅又在多交稅的窘境當中。我們經常遇到一些農業企業,既免增值稅又免企業所得稅,他卻習慣性地堅持不開票我就不申報的真理,楞是要走上瞞報收入的不歸路。建議擬掛牌新三板的企業從老闆到財務,都要樹立患制度更要患思想的意識。

  模式升級

  新三板條件之一是具有持續的經營能力,換而言之就是你的商業模式能否支撐你一直活下去。

  所以掛牌也是一次商業模式升級的重大契機,改良商業模式過程中,你必須關注國家這個最強勢的大股東,它以稅的方式優先分紅,業務變了稅就跟著變,稅變了可能又會反過來倒逼業務的改變,這是一個共升共進、相互對抗又相互依賴的過程,值得大家下點工夫來琢磨。

  比如說給大家講個案例,某機械裝置生產商原本是銷售機器,並負責設計、運輸、安裝、培訓、保養,全額交了增值稅,掛牌前請專家引入了融資租賃、售後回租、期票貼現、分期付款等等金融元素,降低了客戶的資金門檻,對擴大銷售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可是因為毛利較高,執行17%的'稅率導致增值稅負率一直居高不下,後來組織了財稅專家團隊,詳細分析其銷售及服務的內容實質,後來就將設計、運輸、培訓、保養等等服務性質的職能轉移到單獨設立的全資子公司專業來履行,並與客戶簽訂長期的一個維修保養合同,同時承接競爭同行所設的裝置維護保養工作,單獨對這個服務團隊進行績效考核,這樣取得了良好的多贏的效果,提升了專業服務能力,拓寬了營業收入的領域,改善了客戶體驗,還享受了現代服務業較低的稅率,比如說3%、6%、11%等等,他們原來統一是17%的。

  這個案例的精髓就是在於,把適用不同增值稅率的產品和服務分別核算,分別簽訂合同,分別經營管理,使整體稅負下降。

  再比如說某有色數商貿巨頭,它購銷一噸貨品成交價是數萬元,可是毛利才幾十元。由於毛利率極低,其利潤被最不起眼的購銷雙重的印花稅嚴重蠶食了,窮則思變,財稅專家就建議並且協助它搭建了一個供應鏈平臺,直接將購銷雙方引入這個平臺來進行交易的撮合,並收取平臺使用費或者代購手續費,在資金流水基本上不變,毛利基本不變的情況下,其印花稅負擔變得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了。

  總之,在當今的時代,你真的可能需要跨界柔和法物、財務、稅務,還有網際網路等等諸多學科的規則和技巧,重新審視您的商業模式了。

  股改更名

  掛牌就一定要股改,比如說要將某某有限公司更名為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就要淨資產折股,如果是自然人股東,或者境外法人股東,這個折股就相當於先分配然後再投入。

  這個過程是要交個人所得稅或者預提所得稅的,很多企業主可能就不明白了,公司也就換個名而已,股東一分錢都沒收到,資產怎麼就打了個八折和九折呢?

  根據現有的稅收法規,境內非上市公司自然人股東分紅,是要交20%的個人所得稅,境外法人機構分紅預設是要交10%的預提所得稅的,而境內法人分紅和境外自然人分紅執行的是免稅政策。再強調一遍,境外法人分紅要交10%的預提所得稅,境內的非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分紅要交20%的個人所得稅,而境內法人分紅和境外自然人分紅是免稅的。

  曾經有統計分析表明,一個民營企業的小樣本,95%以上的公司都是以自然人作為股東的,掛牌前就會遭遇改名納稅這樣的事件,那就成了大機率事件了,究其原因遇到這種事主要是你輸在了起跑線上,誰叫你當年成立公司或者取得股權時要用自然人呢?可是當時成立公司的時候也沒有那麼長遠的考慮吧。

  所以切記,股改前將股權做適當調整就成了你的必修課,另外股改更名還面臨著公司所有的資產權益隨之更名的問題,正常情況下,這個過程是沒什麼問題的,因為實際上法律主體並沒有改變,股東結構也沒有發生本質上的變化。

  但是很多人都喜歡搶時間,將三步並作兩步走,將股改與引入新股東等其他操作同步進行,這突破了投資主體不變的這個框架了,所以稅務機關分分鐘可能來找你理論,因為交稅就要脫三層皮,不交稅也嚇出一身冷汗。所以建議規劃掛牌路徑分步走,該快則快,該慢則慢,沒有遠慮則必有近憂。

  副業剝離

  一般而言,掛牌會要求主業突出,偏偏很多企業主喜歡將雞蛋放在多個籃子裡,美其名曰風險分散。

  這個思維沒有錯,錯誤的是企業主們又喜歡用股權這根繩子將籃子們綁在一塊兒,而且是毫無規劃地亂綁一氣,我們梳理過很多企業主的公司股權架構,畫出來的圖案自己都看暈了。

  掛牌前這些理還亂的關係只能一刀剪斷,一剪刀下去往往就發生了一系列的股權重組,一重組稅款就如影隨形地來了。

  很多企業主就哀嘆,我也就是把錢從左口袋挪到右口袋,怎麼就縮了水呢?幸運的是國家最近對重組,包括債務重組、股權收購、資產收購、企業合併分立、境內重組、一般性稅務處理、特殊性稅務處理等等這些問題陸續給出了稅收大禮包,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等等,有些禮包甚至過分到出現了漏洞,如果你不是傻到全部用現金來重組的話,就偷著樂吧。

  股權激勵

  人才是二十一世紀最貴的資產,儘管這個最重要的資產在我們的財務報表上並沒有記錄,要掛牌企業當然也深深地懂得留住人心的重要性,所以大家都想用股權這個金手銬來拴住核心人員,甚至要搞全員持股。

  股權激勵中的稅收如果用簡單一句話來說,就是因僱傭關係而低價獲得的股票,低價的部分要按工資薪金來交個人所得稅,而且這個稅率動輒可能適用最高的那一檔,45%。

  股權激勵中較為常見的是採用期權,其實有個更現實的說法是,對老闆而言,心在哪兒錢就在哪兒;對員工而言,錢在哪兒心就在哪兒,所以可能的話,我們建議適當考慮讓員工早期實際出資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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