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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女大男小戀愛婚姻偏見的歷史因素探析論文

對女大男小戀愛婚姻偏見的歷史因素探析論文

  摘要:現今社會仍然存在一部分人對女大男小的戀愛、婚姻模式持有偏見。筆者認為, 這些偏見的產生具有深遠的歷史因素。本文將從歷史中的思想觀念、經濟模式、男女社會地位差別以及婚姻的根本目的等幾方面, 延伸至人們的普遍心理, 來闡述其中原因。

  關鍵詞:女大男小; 戀愛; 婚姻; 半開放;

  在現今社會的戀愛和婚姻中, 男女的年齡狀況以男大女小為主流, 一部分人對於女大男小的戀愛和婚姻仍然不支援, 甚至存在一些偏見。這種偏見的產生是多方面因素促成的, 這裡筆者從歷史因素角度, 進行一些簡單的分析。

  筆者認為我國戀愛、婚姻思想在國家日益開放, 經濟不斷髮展, 文化日益多元化, 中西文化交融的大背景影響下, 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放, 卻仍處於半開放式階段, 即人們的思想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傳統戀愛婚姻思想影響。這就導致在現代, 戀愛和婚姻成為一個社會性話題, 曾經極為隱私的戀愛、婚姻被放到大眾視野下, 但女大男小的戀愛、婚姻形態與人們的思想發展不同步, 使得一部分思想半開放的人對此持有偏見, 表現為傳統婚姻思想的強調:夫權、父權思想、男尊女卑、傳宗接代思想等。這些思想又有其更深層的經濟、政治、社會根源。

  首先, “人道所以有嫁娶何?以為性情之大, 莫若男女”、“男女之交, 性情之始, 莫若夫婦”, “天下諸侯一娶九女者何, 重國廣祭祀也”。自古以來, 男女結合最根本的目的是滿足生理需要和傳宗接代。根據歷史記載:“婦有七去:不順父母, 去;無子, 去;淫, 去;妒, 去;有惡疾, 去;多言, 去;盜竊, 去”。婚後沒有孩子, 就會被夫家拋棄, 而有子, 母憑子貴。根據生理規律來講, 年紀較小的女子, 一般生育能力較強, 出嫁後可生育時間較長, 利於為家族傳宗接代。在現代我們可以說年紀較小的女子相對而言更加符合家長對兒媳的要求。繼而, 在有選擇的.情況下, 掌握孩子婚姻的父母大多會選擇較為年輕的女子。

  其次, 在文章開始所說的對女大男小的戀愛和婚姻的偏見在古代並不明顯, 並不是說相應的婚姻形態在我國古代就不存在或很少存在。女子比男子年齡大的婚姻形式存在, 最著名的莫若萬曆皇帝與萬貞兒的結合, 兩人相差十九歲。再者就是民間的較為特殊而又普遍的童養媳現象。但是在古代社會中, 戀愛婚姻並不自由, “男不自專娶, 女不自專嫁, 必由父母”, 婚姻是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男子比女子幸運, 可以跟隨家人或者媒人到女方家中看女子一面, 根據當時的感性認識做出是否退婚的決定。但無論是對男子還是女子來說, 這大多不反應其自身的愛情觀, 因而於觀念問題產生的偏見便不激烈。且古代社會封閉性很強, 婚姻中事是不常被人放在桌面上談論的事, 相關資訊較為閉塞, 相關議論不易見。

  而現今, 人們對於男大女小的戀愛婚姻模式的偏見卻是自古發展而來。以上談到的思想觀念上的認知也成為現今偏見形成的文化方面的原因, 而這些文化因素又是建立在長期的經濟、政治、社會發展狀況的基礎上的。

  從經濟因素方面來說, 父系社會形成的根本原因是男性在生產力中的壓倒性優勢。我國古代經歷了由原始農業發展到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小農經濟長期佔主導的兩個階段。在技術、工具不先進、不充足的時期, 耕種、打獵是一項體力決勝的活動。在這種生產模式面前, 力量較大的男性在生產中具有相當的優勢, 能夠獲得更多維持生命所需的物質資料———食物, 逐漸建立了較為受尊崇的地位, 推動了父權社會的形成;女子相應的在生產中處於弱勢地位, 在經濟上對男性依賴性強, 扮演家庭中經營生活的角色, 在社會中逐漸屬於從屬地位。在社會中的適婚男子群體中, 相較女性年齡大一點的男子比小於女子的男子生產、生活經驗豐富, 物質積累相應較多, 生活更趨於穩定, 在社會中較可能取得較高的地位。這些條件的形成, 或許解釋人們心理認可的成熟感。

  經過漫長的歷史文化發展, 這一認識在現今也為人們認可, 轉化為心理認知, 大體是男性年齡比女性大, 更容易讓女性產生安全感, 感覺更具有可依賴性。從這一方面來講, 女子更容易選擇比自己年齡大的男子。如果女大男小, 就對一部分人來說就有相應的顛覆性, 似乎意味著女性比男性更有能力, 而這為一些男性尊嚴所不接受, 為女性不解, 便會產生相應的猜測和偏見。

  從社會地位角度來看, 經濟上的獨立使得男子處於社會的主導地位, 具有相應的選擇權, 女子則較被動。在戀愛婚姻中, 北宋時“京師風俗, 將為婚姻者, 先相婦, 相退者為女氏所告, 依條決此婦, 物議云云, 以為太甚”。男子家族在相親中具有選妻的權利, 而女子大多隻是被選擇。唐至宋, 女子地位下降, 婚姻大多以男子為主導。“關關雎鳩, 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 君子好逑”、“食色性也”很好的反應了男性的審美和選妻趨向。體態優美, 行動優雅, 容貌姣好的女子更為人喜愛。適婚年齡中, 較小的女子容貌一般更為嬌豔, 更容易吸引男子。同時, 在父系社會, 男子的優越感在一定程度上表現在對妻兒的管理上, 比男子年齡小的女子也更容易對男子形成依靠, 更能夠滿足男性心理。

  以上的分析建立在古代女子地位較低, 沒有戀愛婚姻選擇權的環境中。當封建制統治被推翻, 民主制度建立, 自由的戀愛觀被自西方帶到中國, 對人們產生了潛移默化的影響。情感逐漸成為公眾話題, 女性也逐漸獲得了擇偶的主動權。男女在戀愛、婚姻中的各種選擇反應的是當事人自己的思想。但傳統的戀愛婚姻思想佔據國人思想數千年, 對國人的影響根深蒂固。現今, 人們仍然處於半開放階段。當反傳統擇偶現象產生, 如女大男小, 人們就會對婚姻意圖進行分析, 進而會產生相應的偏見。

  筆者認為, 當戀愛和婚姻觀念再進一步發展到完全開放的狀態, 傳統的戀愛、婚姻思想會逐漸被拋棄。當女性自身獲得獨立人格, 取得獨立的經濟身份和地位, 平等的社會、家庭地位, 年齡問題將鮮為人們詬病。

  參考文獻

  [1]班固:《白虎通義﹒嫁娶篇》 (影印本) , 四庫館, 1868年版

  [2]王聘珍:《大戴禮記解詁》, 中華書局出版社, 1983年版。

  [3]王秀梅譯註:《詩經﹒國風﹒周南﹒關雎》, 中華書局出版社, 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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