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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婚姻登記工作的調研報告

關於鄉鎮婚姻登記工作的調研報告

  一、基本情況

  **縣地處 **處,距自治區首府**公里。全縣區域面積**平方公里,下轄*鎮*鄉,*個村委會*個社群居委會,人口*萬人,其中農牧民*人,勞動力*人。近年來,為加快推進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規範化,切實提高婚姻登記服務管理水平,**縣民政局嚴格按照《婚姻登記條例》和《婚姻登記管理辦法》,重點加強婚姻登記管理軟、硬體建設,完善管理工作機制,理順管理工作職責,全面實現了婚姻登記管理規範化。2009年上半年共辦理結離婚登記*對,其中農牧民*對,佔19.6%,婚姻登記合格率達100%。

  二、存在問題

  (一)農牧區中“閃婚”現象較以往有增多趨勢。其特點表現為“三快”即認識快、同居快、分手快。青年農牧民大部分是在各種聚會上認識後,到男方家暫時同居,有的是外出打工認識後同居,他們中有相當一部分沒有領取結婚證,因這種同居關係缺乏起碼的婚姻基礎,維持不了多長時間便分道揚鑣,有的女方還在同居期間懷孕,無顏回家,在社會上流浪。

  (二)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現象仍然存在。究其原因是距離縣級婚姻登記機關較遠。如**、**等鄉鎮的`農牧民因交通不便或不願承擔交通費、住宿費等費用而拖延了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時間,有的即使想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也是等到孩子入學、落戶或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時才不得以補辦相關手續

  (三)婚姻登記中存在“兩多”現象。即草率結婚、離婚的多;遺失婚姻證件,要求重新出證的多。

  (四)農牧民群眾普遍認為由縣級婚姻登記機構統一登記管理所轄區域的模式,既增加農牧民群眾的婚姻登記成本,又帶來不便。認為採用分散登記,定時上報,定期檢查,集中管理的方式比較恰當。

  (五)婚姻登記機關、計劃生育和公安戶籍管理部門之間的工作銜接缺乏協調性。

  三、幾點建議

  (一)積極動員民政、婦聯、衛生、司法及村委會全方位、多渠道繼續加大對“一法一規定”的宣傳力度,特別要針對偏遠農牧區,把禁止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禁止第三者插足、未成年人私奔,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不辦理婚登記手續同居等作為宣傳重點,尤其要將不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給今後的生活帶來的諸如落戶難、子女入學難、不能享受優惠政策等一系列連鎖問題和對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身心健康造成的嚴重危害性宣傳到位,逐步引導各族基層農牧群眾樹立健康、和諧、文明的婚姻家庭理念。

  (二)進一步牢固樹立為基層群眾服務的宗旨,繼續轉變工作作風,切實提高服務質量。本著便民的原則,將辦理婚姻登記權力下放至鄉鎮,以方便農牧民群眾就近進行婚姻登記。

  (三)進一步組織協調好民政、戶籍管理等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在辦理結婚證、身份證等方方面面形成統一的,環環相扣,密切銜接的工作機制,保證各項工作在統一協調中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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