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加工承攬合同範文
委 託 方:籤 訂 地 點:
承接方: 深圳斯拉歐加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訂 日 期:年月日
依照《合同法》、《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 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廣告承攬要求。
1.1 專案(製作)
1.2 廣告及活動內容及有關證件的名稱、編號
1.3 釋出地點或形式:
1.4 顏色:
1.5 規格或材料:
1.6 刊播次數、起止日期及時間:
第二條:費用及支付方法
2.1 費用
本次活動總金額為 ,(大寫 圓整)
2.2 結算方式和期限:
第三條:驗收方式及時間:
第四條:違約責任
4.1 委託方中途廢止合同,向承攬方償付未履行部分廣告費 10% 的違約金;逾期支付廣告費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項的 1% 償付違約金。
4.2 承攬方不能完成合同規定的'工作,向委託方償付未履行部分廣告費 10% 的違約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義務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項的 1% 償付違約金。
4.3 其他違約責任,按《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執行。
第五條:糾紛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2 )項規定辦理。
1. 向地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 向 連雲港市當地 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附則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委 託 方:連雲港之星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承 攬 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地址: 地址: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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