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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乞巧的變俗與正俗案例課文教學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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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初七稱為七夕,民間乞巧當然應該就在此夕。可是,在民俗史上卻有過七月初六入夜乞巧的事,而且時間延續多年,地域廣及南北。宋太宗把它看作一件大事,竟至下詔令更定,仍以初七為七夕。

  這個問題,曾引起古人注意。清初王士禎《香祖筆記》在敘明上述詔令後說,名七夕而用六,不知起於何時。博贍如王士禎,還是隻能存疑,而所表示的疑問,又顯然沿承南宋洪邁《容齋三筆》:“太平興國三年七月,詔七夕嘉辰,著於令甲。今之習俗多用六日,非舊制也,宜複用七日,且名為七夕而用六,不知何時以然。”王士禎也說是太平興國年間下詔,而非如另一說所稱宋太宗淳化年間;他的疑問表述為“不知起於何時”,與洪邁“不知何時以(已)然”語亦不異,可見他所依據的`就是《容齋三筆》。

  其實,明代沈德符對“七夕用六”的起始及相關問題有過說明了,只是王士禎並未見到或雖見而不曾注意,晚清俞樾《茶香室續鈔》是稱引了的:“明沈德符《野獲編》雲:江南李煜以七夕生,至期,其弟從益自潤州赴賀,乃先一日乞巧,江浙間俱化之,遂以成俗。直至宋淳化間,始詔更定仍為七夕。然則七夕之用六夕,自南唐始。”末句為俞氏按語。南唐國主李煜(937-978)生於七夕,他在繼位後,王室人員和群臣於此日賀壽,其弟李從益居潤州(今鎮江),因賀生辰須於初七日到國都江寧(今南京),就提前一天乞巧,江南、浙江民間便也照著早一天乞巧,不多幾年竟代替舊俗成為新俗。這種情形似乎還由南而北影響到中南地區,李煜失國(975年)、“歸為臣虜”以後仍然如此,以至宋太宗為之不安,要用政治方式干預,名義上是要恢復舊制,進行正俗,實際上自然是為了消除李煜生辰導致民間變俗的影響。

  事情並未到此為止。李煜降宋之初,宋太祖封他為違命侯,儘管有羞辱之意,但宋太祖知道他並無政治能量,並不想殺害他,只把他當作翰林學士看待,而在“燭影搖紅”下兄終弟及繼位為帝的宋太宗卻對他不放心,總是提防著他,下詔更定七夕於前,又賜藥暗害於後。李煜在東京(今開封)過“臣虜”生活,“時時以淚洗面”,又在所填詞裡寫了故國之思,宋太宗因此忌恨,也不管李煜只是寫情而非立誓,仍必欲置之死地。相傳他借李煜生辰時機(當是公元978年)賜牽機藥,服後即死。生於七夕的人當然不少,死於七夕的也是代不乏人,但是生日即是死期,這個機率極小;李煜以生日受賜牽機藥,縱然不想服也不行。他之死豈是偶然,這個傳說的可信程度應當認為很高。

  李煜死於978年,亦即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太宗下詔正俗更定七夕,應在此年七月初,若遲至淳化(990-994)年間,則其“耐心”恐怕等不到這麼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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