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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酒店員工規章制度

華僑酒店員工規章制度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推薦的華僑酒店員工規章制度,歡迎各位閱讀借鑑!

  華僑酒店員工規章制度【1】

  1酒店員工離職規章制度

  1.制定目的

  規範本公司員工離職作業流程,確保離職交接工作順暢進行。

  2.適用範圍

  公司三職等(含)以下員工的離職作業。

  3.管理部門

  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的管理部門。

  4.內容

  4.1離職型別及申請要求

  4.1.1辭職:自動請辭離職

  (1) 三職等(含)以上須提前一個月申請

  (2) 一、二職等須提前10天申請

  4.1.2辭退:解僱離職

  因故被解僱者,公司應事先通知員工,由其直屬主管或部門經理提出申請。

  4.2離職程式

  4.2.1員工辭職,由本人向人力資源部索取《員工離職申請單》,並按《員工離職申請單》上所列事項詳細填妥後,親自持單向單上所列各部門辦理手續。

  4.2.2若屬辭退情形,則由其直屬主管或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索取《員工離職申請單》,並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離職原因”欄內“公司因素”的“其它”項中註明原因,其餘交由員工本人持單向單上所列各部門辦理手續。

  4.2.3離職流程:離職申請→直接主管、上級主管籤批→本部門手續辦理→人力資源部手續辦理→財務部手續辦理→(副)總經理籤核→離廠

  4.4離職移交

  2酒店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1、離職申請:

  ①基層員工辭職,提前30天申請填寫《辭職申請表》,經部門總監簽署,人力資源部總監審批,經總經理簽署後即可。辭退、開除等其它原因離職由部門總監填寫《人事變動表》,人力資源部總監複核後,呈總經理審批。

  ②經理級員工辭職,由其本人提前30天填寫《辭職申請表》,經部門總監簽署,人力資源部總監簽署,呈總經理審批方可。辭退、開除由部門總監填寫《人事變動表》,呈人力資源部總監複核後,呈總經理審批。

  ③總經理辭職,由其本人提前30天填寫《辭職申請表》,呈董事長審批。辭退、開除由董事長提出、審批。

  ④財務經理、總監辭職、辭退與開除,由總經理提出,董事審批。

  2、離職稽核:經各相關部門、領導簽字後生效。

  3、離職交接:離職到期時,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離職員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並由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填寫《員工離職交接單》。

  4、離職交接主要手續

  ①所屬部門:工作交接、物品交接、資料交接等,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生效。

  ②人力資源部:工作證、考勤卡、飯卡、《員工手冊》、宿舍鑰題及更衣櫃鑰匙等。

  ③財務部:退回工作制服(倉庫)、結清各項欠拖款項。

  ④所有手續交接清後,由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在培訓金上簽字確認,如有遺失或損壞商務酒店物品,將按原價進行扣罰。

  ⑤員工領取培訓金單到財務部領取。員工工資除高層被商務酒店勸退情況下,當時發放工資外,其它員工一律到當月工資發放日起發放。

  要求:員工離職必須至通知之日起三天內辦完所有手續,否則按《員工手冊》規定進行處罰。

  5、離店:離職員工辦理完上述手續後,由人力資源部開具《行李放行條》,離職員憑《行李放行條》攜帶私人物品離開商務酒店及宿舍。當班保安在《行李放行條》上簽名後,交回人力資源部存檔。

  3酒店員工入離職管理制度

  1、用工標準:

  所有員工在入職時必須提具清晰、準確的履歷表(附照片),行政辦有權利用各種方式對員工提供的資訊進行調查。如資訊有誤,行政辦有權立即開除處理。

  2、入職程式:

  部門招聘申請→人事部核編→組織招聘→部門面試→經理批准→辦理入職手續→開始計算考勤

  所有員工入職時必須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2)所有員工入職時必須按照財務部的制度繳納一定數額的服裝押金。

  3)所有員工入職時必須出具有效的身份證、學歷證明的原件及影印件。

  4)新進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特別優秀的,或在試用期內有重大貢獻的可提前轉正。轉正後享受國家法定規定的相關待遇。

  5)所有員工辦理好相關手續後到行政部領取考勤卡、工號牌、更衣櫃鑰匙、《員工手冊》、《考勤條例》等物品。

  6)用人部門經理對新員工表示歡迎,並帶新員工到工作場地實際介紹部門的.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各種設施裝置的使用方法、崗位位置和工作人員。

  3、離職程式:

  員工辭職申請→部門審批→經理批准→辦理離職手續→結算工資

  1)員工需要離職時,試用期內員工必須提前3天書面提交辭職報告;轉正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在批覆以前必須按照正常的排班上下班,如不服從部門安排,按照曠工處理;不按照以上時間提前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就離職的,酒店不予批准。

  2)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處罰一律按行業約定俗成:曠一扣三處理。

  3)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所產生的社保金費全部由其本人承擔,酒店概不負責。

  4)各部門接到員工辭職報告後,須立即以書面形式報辦公室備案,如因延時造成酒店損失者,應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5)社保處增減人員要求在本月的5日前報社保辦。因此要求各部須在本月3日前將本月辭職人員報辦公室備案。(按正常程式辭職的員工在辭職當月仍然按照企業與個人的繳費比例扣除本人保險金費,單位承擔其應繳保險金費部份。)

  6)員工辭職必須先交辦公室籤審。

  華僑酒店員工規章制度【2】

  一、須準備的證件(入職前必須交齊,特殊原因必須在入職後一週內辦好交行政人事部)。

  1、身份證正本及影印件兩張,一寸相片兩張。

  2、畢業證原件及影印件,特殊崗位必須有職業資格證書原件或影印件。

  3、湖南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非長沙市戶口需辦理)。

  4、健康證(星期一至星期五在天心區衛生防疫站辦理)。

  5、按酒店規定繳納培訓或試用期費食宿費 元。

  二、試用期的有關規定

  1、入職員工一般不超過3個月的試用期(培訓期除外),酒店將根據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酌情延長或縮短試用期,員工享受崗位試用期工資為 元。

  2、員工從入職當日起須遵守酒店《員工手冊》,如發現員工觸犯國家法規或嚴重違反酒店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的,酒店將按照《員工手冊》相關規定辦理,並扣發當月工資。

  3、試用期員工與正式員工一樣作息,如遇特殊情況,需請假將請假條交部門經理批示後方能休假。

  4、酒店將組織新員工進行培訓並在轉正前進行考核,合格才具有轉正的基本條件;員工如在計發轉正工資之前提出辭職,則其離職工資一律按試用期工資計發。

  5、試用期員工離職者,須提前7天(入職員工頭7天為見工期,見工合格者方能正式試用,且此7天一併作為考勤核算工資,若在7天內提出辭職的,酒店將不發放任何工資)以書面形式將辭職報告送交所在部門負責人籤批後遞交人事部,以總經理審批之日起核算時間,7天后到行政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自入職之日起連續工作不足30天辭職的員工,酒店將按實際工作天數扣除食宿費7元/天);未按正規程式辦理者,酒店將扣其缺勤工資(缺勤指從提出離職之日算起7日內,如:一員工10日提出書面離職,但13日便離崗或要求酒店給予辦理離職手續,其缺勤日為4天)。食宿費予以退還(若工資不足抵扣缺勤工資,將從食宿費中扣除);未經酒店領導批准擅自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食宿費按相關規定退還。

  6、員工離職時,按照正常程式辦理,食宿費全額退還。

  7、試用期合格者,酒店按規定程式將組織簽定勞動合同,享受酒店合同員工的福利(試用期員工除外)。

  三、酒店有關規章制度

  1、員工著裝要整潔,男員工經常修理髮腳,留長髮的女員工必須用髮束將長髮盤起,上班要配帶工牌,進出酒店如遇客人、領導要有禮貌地打招呼。

  2、員工嚴禁佩戴各種手飾、項鍊、耳環等。

  3、員工上下班必須走員工通道,嚴禁從酒店大堂進出,嚴禁乘坐客梯,嚴禁使用客用衛生間。

  4、嚴禁使用專供客人使用的裝置與物品、偷帶酒店或客人物品出店、偷吃酒店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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