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交通/運輸/物流/倉儲>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項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項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項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項

  1、死亡賠償金:

  城鎮標準:32598.7元/年×20年=651974元

  農村標準:11669.31元/年×20年=233386.2元

  2、喪葬費:59345÷2=29672.5元

  3、交通費:2000-5000元

  4、住宿費:2000-5000元

  5、家屬誤工費:家屬工資÷30×3人×15天

  6、被撫養人生活費:

  [父母撫養費]

  城鎮標準:24105.60×[20-(實際年齡-60週歲)]÷兄弟姐妹數

  農村標準:8343.50×[20-(實際年齡-60週歲)]÷兄弟姐妹數

  [小孩撫養費]

  城鎮標準:24105.60×(18-實際年齡)÷2

  農村標準: 8343.50 ×(18-實際年齡)÷2

  7、精神撫慰金:20000-100000元(根據事故責任認定)

  交強險理賠規則:現國家法律規定,機會車必須購買交強險,交強險的理賠規則是不分交通事故責任,不管誰的責任,保險公司交強險限額內先予賠付,超過交強險限額的部分按責任分擔,1-7項屬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限額是11萬。

  交通事故賠償處理流程如下:

  (一)調解: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訴訟:

  一審

  1、起訴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案件受理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需要做的材料準備:

  1、證明損害事實發生的經過、原因、時間、地點的書證(證人、證言)、物證 。(一般事故責任認定中會有基本的描述和確認)

  2、到有關部門指定的醫療部門就診的證明。

  3、醫療部門的所有診斷證明、處方、病歷及各項醫療費用單據,包括:掛號費、檢查治療費、醫藥費、住院費。

  4、醫療部門出具的陪護證明、轉院證明、病休證明。

  5、單位出具的墊付醫療費用證明、誤工損失(受害人工資、獎金、誤工天數、固定補貼)證明。

  6、就醫交通費用單據。

  7、如要求傷殘賠償,需提供傷殘鑑定及賠償數額依據。

  8、被損害財產所有權的證明。

  9、被損害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額、數量、質地、新舊程度、價值(貴重物品需有關部門的鑑定書)。

  10、被損害財產的毀損程度或滅失等證據。

  11、交通管理部門有關事實及責任的認定 。(如果對責任認定不服的,應該準備相關證據爭取推翻認定,不過,實踐中很難)

  12、肇事司機是否系職務行為。

  13、車輛的行車、運營執照,司機的駕駛執照。

  14、被損害車輛的保險證明。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項】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