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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工傷保險待遇單位不必支付

哪些工傷保險待遇單位不必支付

  工傷保險的認定 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失去勞動能力,工傷不管什麼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你知道哪些工傷保險待遇單位不必支付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哪些工傷保險待遇單位不必支付的知識,歡迎閱讀。

  1、評殘後護理費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傷殘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如被確認為需要繼續護理的,護理費不再由單位出,而是由工傷保險基金出。

  2、醫保範圍內醫療費

  只要單位為職工依法繳納了工傷保險,醫保範圍內的醫療費單位是不需要承擔的,分為兩種情況來處理:

  (1)非因第三人侵權工傷

  如果不是因為他人侵權造成的傷害,職工治療所需的費用都是由工傷保險基金報銷,單位不用出一分錢!但前提得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第三人侵權工傷

  如果是因為工作原因被第三人打了、上下班途中被別人撞了等事故,按照侵權責任,由侵權人承擔責任範圍內的醫療費用。在侵權人承擔的部分內,只要是合理治療費用(不受醫保範圍限制)都由侵權人支付;但如果是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可向工傷保險基金申請先行支付。而在工傷職工承擔部分責任裡,醫保範圍內的治療費用是由工傷基金報銷範圍的。

  3、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

  通常職工住院了,在醫院的伙食費肯定要比平時在家的伙食費要貴,所以條例規定對於比合理伙食費多出來的'那部分由基金支付。

  計算公式: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4、轉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

  很多時候,工傷職工因為情況緊急被送往的醫院往往因醫療裝置無法達到足夠的條件,需要轉到市外醫院治療,這其中產生的交通費用以及食宿費用也由基金支付。

  5、工傷康復費、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即工傷保險定點醫院,可以去當地社保中心查詢工傷保險定點協議機構名單)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6、1~10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因給因公致殘的勞動者一次性職業傷害補償,具體是根據傷殘等級計算。

  7、5~10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之所以叫“一次性”,就是意味著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一次性結清的款項,只是這筆款項由基金支付,這是給傷殘職工今後就醫的醫療保障費用。

  8、1~4級傷殘津貼

  職工被評定為1~4級傷殘,通常單位是不能與其解除勞動關係的,因為這類職工基本喪失了生活自理能力,今後很難再回到工作崗位,所以由基金支付其每月的傷殘津貼予以生活保障。

  9、工亡待遇

  ①喪葬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

  ②供養親屬撫卹金

  配偶:死者本人工資×40%(按月支付);

  其它親屬:死者本人工資×30%(每人每月);

  如果上述人員為孤寡老人或孤兒——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總計:撫卹金之和應≤職工月工資(按月計算)

  ③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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