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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企業稅務籌劃的現實依據和籌劃空間論文

試論企業稅務籌劃的現實依據和籌劃空間論文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的企業,為了實現各自的經濟利益展開激烈競爭。尤其是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如何面對競爭,迎接挑戰是每個企業急需解決的關鍵問題。由於在經營能力和外界環境既定的情況下,稅收與企業可支配利益是一個相互消長的關係,從而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關心並希望透過合法的手段降低企業的納稅成本。但在實踐中,由於存在認識上的偏差,導致企業將偷、逃稅收與稅務籌劃混淆的現象。究其原因在於目前我國對稅務籌劃的理論研究、實踐推廣還剛剛起步,還遠遠不能滿足廣大企業的需求。因此,深入探討企業稅務籌劃的現實依據和籌劃空間,就成為迫在眉睫的問題。

  一、企業稅務籌劃的現實依據

  (一)合理法律依據。

  依法納稅是一個企業的義務,同時,納稅人又享有與納稅有關的權利。權利與義務對稱是任何一個國家法律的指導原則之一,與納稅人有關的權利與義務是辨證統一的。儘管我國的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稅務籌劃是納稅人應該享有的權利,但並不是說企業就沒有權力在遵守國家法律的前提下對企業的稅務事宜進行有效的安排。強調納稅義務而忽視納稅權利其實是一種誤解。在我國頒佈實施的許多法律、法規中都明確規定了我國納稅人應該享有一系列權利,比如《稅收徵管法》、《經濟處罰法》、《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賠償法》等法律,都詳細指出了納稅人應該享有哪些基本權利,並告知納稅人如何使用這些權利。企業在履行納稅義務時可以享有的權利有:

  1.瞭解稅法。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以及與納稅程式有關的情況。納稅機關應當廣泛宣傳稅收法律、政策法規,普及納稅知識,無償為納稅人提供納稅諮詢服務。

  2.延期申報權。根據《稅收徵管法》第27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不可抗力或財務會計處理上的特殊情況等原因,不能按照稅法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報送代扣代繳稅款報表時,經稅務機關核准,可以延期申報,但是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3.依法申請減稅、免稅權。納稅人可以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稅務機關書面申請減稅、免稅,稅務機關應該按照規定予以辦理。減稅、免稅的申請需經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減稅、免稅審查機關審批。

  4.享受稅收優惠權。儘管相關法律、法規中沒有這一條規定,實際上享受稅收優惠是企業的權利之一。因為,企業只要符合國家規定的享受稅收優惠的條件,企業就可以獲得國家稅收優惠給予的好處。

  歸根到底,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過程就是企業學習和了解稅收相關法律、法規,利用國家賦予的延期納稅、減免稅與稅收優惠權利的過程,它既合理又合法。充分利用國家法律賦予納稅人的權利,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不違背國家法律規定、不違背國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對企業自身的涉稅活動進行科學合理的安排,應該是國家法律鼓勵、提倡和保護的。

  (二)會計制度和稅收制度依據。

  1.會計制度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重要依據之一。會計制度是企業開展會計工作所應遵循的原則、方法和程式等的總稱。企業以一般會計原則、會計假設作為指導思想,以具體會計準則為依據,對發生的所有經濟業務,藉助會計憑證及賬簿進行歸類、確認與計量,並於其期末編制反映企業當期總括資訊的財務報表。嚴格遵循《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各種具體會計準則的規定,提供能夠正確揭示經濟活動的會計資訊,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一項基本要求。所以,會計制度是稅務籌劃的重要依據。企業從發生一筆經濟業務開始,到填制會計憑證、編制賬簿、登記會計賬簿、出具會計報表,無論哪一環節的賬務處理都涉及稅收。企業的投資、籌資、股利分配活動,企業的供應、生產、銷售過程,都會發生納稅義務?從而要確認稅款、計算稅款、繳納稅款。可以說企業的任何一項具體業務、任何一種決策活動無不涉及到會計處理,即稅收的會計處理貫穿於企業經濟活動的方方面面。

  (1)會計資訊是計算確定應納稅額的基礎。企業的會計資訊系統是嚴格遵循會計標準、將企業發生的生產經營活動轉化為會計語言,使其具有客觀性、可理解性的保證。同時,企業會計資料通常由獨立第三方審計,這就更提高了會計資訊的可信性,從而可以成為稅務部門對企業徵稅的直接依據。稅基的計算和稅率的確定,一般都是從會計資料獲得認定資訊。例如,稅法沒有直接規定應納稅額的計算直接以會計核算資料為準;稅法規定與會計規定相一致,應納稅額的計算也直接以會計資料為計稅依據;稅法規定與會計規定是有差異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在會計核算資料的基礎上進行調整。總之,會計資訊是計算應納稅額的基礎。

  (2)真實可靠的會計資訊是企業良好納稅的保證。各國稅法都規定,納稅人必須依法設定賬簿,進行會計核算,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資料,否則稅務機關有權核定企業的應納稅額。企業會計資料不能滿足真實可靠要求,那麼,由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對納稅人的負面影響非常大。它意味著企業的行為不值得信賴,企業將因此失去很多國家稅收政策的優惠。從提高企業自身經濟效益的角度出發,納稅人加強會計核算不僅有利於提高管理水平,而且有利於加強企業與稅務部門的溝通,可謂一舉兩得。

  (3)納稅人不僅要熟悉本國會計制度,而且要了解其他國家的會計制度。會計制度是企業納稅的主要依據之一,但是各國由於政治、經濟、歷史、文化等的差異,會計制度也存在一定差異。當今世界各國的經濟交往越來越密切,跨國投融資越來越普遍,納稅人在從事跨國經濟活動時還必須瞭解其他國家的會計制度。

  2.稅收制度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另一重要依據。稅收制度是企業履行其納稅義務的直接依據。由於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特徵,所以,企業在開展經營活動的過程中,嚴格根據國家稅收制度的要求計算並申報納稅是企業的義務。認真學習與貫徹國家的稅收制度,既是國家對企業的法定要求,也是企業提升管理水平與效率的內在要求。企業履行納稅義務應該熟悉的稅收制度具體規定有:

  (1)應納稅種種類。應該繳納哪些稅是企業首先要了解的內容。由於企業的業務範圍、業務性質千差萬別,企業應該繳納的稅種也會不同。到目前為止,我國開徵的稅種有23個。儘管稅種種類繁多,但是,每個國家一般都規定有主體稅種。如有的國家以所得稅為主,有的國家以流轉稅為主。主體稅種是企業應該重點籌劃的物件。

  (2)稅制要素。稅制要素是稅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對企業徵稅的固定性特徵的'主要體現,這是所有企業必須瞭解的內容,也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必須掌握的內容。

  第一,納稅人。納稅人身份界定對企業非常重要,因為它可能影響到企業稅負的高低。首先,納稅人與負稅人、扣繳義務人有區別,不可混同;其次,納稅人可以分為法人納稅人與非法人納稅人、居民納稅人與非居民納稅人、有限義務納稅人與無限義務納稅人。每一種納稅人的性質不同,其具體納稅義務可能有一定差異。

  第二,徵稅物件。徵稅物件是徵稅的標的物,它是稅制的基本要素之一,是劃分稅種的主要標誌。企業發生的納稅義務應該明確屬於哪一類徵稅物件,然後判斷屬於哪一個稅目或是否屬於某一稅目的徵稅範圍。如果企業的經濟行為不屬於稅目或徵稅的具體範圍,當然企業就不用繳稅。這是企業稅務籌劃時必須認真研究的內容。

  第三,計稅依據是企業計算應納稅額的依據。因為應納稅額一般等於計稅依據乘以稅率,它直接影響應納稅額的高低。計稅依據分為價值量和實物量兩類,其中計稅價格又分為含稅價格和不含稅價格。計稅依據對不同的稅種可能有選擇性條款以及在收入、費用的確認上稅法與會計有差異,這些應值得企業注意。

  第四,稅率。稅率是國家徵稅額與計稅依據之間的比例,也是決定應納稅額高低的直接因素。因此,稅率被認為是稅制的核心要素,稅率不同,納稅人的負擔會不同;納稅人的性質、行業、產品、地區不同,稅率差異可能會很大。所以,納稅人進行生產經營決策尤其要關注稅制中稅率的詳細規定。

  第五,其他要素。如減免稅、退稅、稅收抵免、延期納稅、納稅地點、納稅環節等,都是企業確定其納稅義務和進行稅務籌劃必須熟悉的稅制要素。

  3.會計制度與稅收制度的差異。當今世界有兩種會計模式:一種是以德國為代表的會計與稅法合一模式,即在應納稅額的計算口徑上稅法與會計核算的規定保持一致;另一種模式是以英美為代表的會計與稅法分離模式,即在應納稅額的計算口徑上稅法規定與會計處理不一致。實際上隨著經濟的發展,會計與稅法的離心化趨勢越來越明顯。因為會計核算有其自身的規律,它不可能與稅法規定完全一致。財務會計是為了真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為企業管理提供資訊。而稅法是為了實現國家財政收入和調節經濟而制定的。兩者的服務主體不同,欲達目的各異,所以會計與稅法的具體規定難以統一。國家徵稅是依據稅法規定確定應納稅額,但是確定應納稅額又必須以會計核算資料為基礎,並對會計資訊進行適當調整。稅收制度與財務會計是對立統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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