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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個體勞動者繳納社保費標準

浙江湖州個體勞動者繳納社保費標準

  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和省、市有關檔案精神,經研究,從2014年7月1日起調整市區個體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繳納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個體勞動者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個體勞動者按我市全社會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100%、120%、200%、300%五個檔次選擇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五個檔次的繳費標準分別為:

  第一檔 538元/月(月繳費基數為市平工資的80%)

  第二檔 672元/月(月繳費基數為市平工資的100%)

  第三檔 807元/月(月繳費基數為市平工資的120%)

  第四檔 1345元/月(月繳費基數為市平工資的200%)

  第五檔 2017元/月(月繳費基數為市平工資的300%)

  二、調整個體勞動者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標準為229.8元/月(其中住院醫療保險費157.2元、門診統籌48.4元、個人賬戶24.2元)

  三、操作辦法

  1.年度繳費標準調整時,如個體勞動者不提出繳費檔次變更申請,五險系統將自動按與上一年度檔次相對應的'新標準繳費。提出變更申請的,從辦理手續的次月起按新繳費檔次標準繳費。繳費檔次變更原則上一個年度不超過1次。

  2. 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為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第一檔繳費標準的50%。

  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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