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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合大病二次報銷比例

農合大病二次報銷比例

  很多人對於農村醫療保險都不是很瞭解,以下是小編搜尋整理一篇農合大病二次報銷比例,歡迎大家閱讀!

  大病二次報銷比例是多少:

  合規醫療費用指醫保政策範圍內費用,即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含家庭病床)和一類門診特殊病種治療,符合醫保“三個目錄”範圍除自費費用(含超標的服務設施)以外的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職工大病補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按費用高低分段確定報銷比例,並實行累加補償,報銷起付標準暫定為1.5萬元,不設最高支付限額。

  具體為:1.5萬元—6萬元(含6萬元)報銷55%,6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報銷60%,10萬元—15萬元(含15萬元)報銷65%,15萬元以上報銷70%。惡性腫瘤、血透、血友病、肝***移植等患者15萬元以上合規醫療費用,經稽核同意後報銷70%。需轉外治療的,經批准辦理轉外手續,報銷比例統一為50%。

  2015年城鎮居民醫保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萬元,新農合大病保險起付線為6000元。大病保險的目標是避免居民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因此,實行的是分段報銷,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起付線在0~2萬元(含2萬元)的,報銷比例為50%,2~4萬元(含4萬元)的,報銷比例為60%,4~6萬元(含6萬元)的.,報銷比例為70%,6萬元以上的,報銷比例達80%。

  據悉,全市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一個年度內的大病保險實際支付比例均不低於53%,具體的籌資標準、起付線、分段報銷範圍及比例等具體指標,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籌資水平和醫療費用增長水平逐年調整,最大限度地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此外,需要轉到區外治療的,按轉外就醫管理辦法,經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准並辦理轉院手續的,超出大病起付線部分合理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統一為50%。

  新農合報銷範圍:

  參加新農合的農民,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住院的,都可獲得新農合報銷,其報銷範圍主要包括藥物報銷、檢查費用報銷、床位費報銷等。以藥物報銷為例,甲類藥物基本可以報銷,部分乙類藥物可報銷,丙類藥物不能報銷;以住院報銷為例,住院床位費或門(急)診留觀床位費也是可以報銷的。不過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內容不在新農合的報銷範圍內:

  1、自購藥品費;

  2、超出《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費用;

  3、掛號費、門診病歷工本費、出診費、中藥煎藥費、救護車費、陪客床位費、包床費、特護費、會診費、空調(含取暖)費、電視費、電話費、個人生活料理費、護工費等;

  4、非基本醫療(指特需門診、專家門診、床位費超過35元/日、醫學美容、家庭病床等)的費用;

  5、打架鬥毆、酗酒、吸毒、戒毒、性病、工傷及從事勞務過程中所受傷害、交通事故、故意自傷自殘、非生產性農藥中毒、職業中毒、醫療事故、違法違紀和他人原因引發的醫藥費用;

  6、流引產;

  7、各種整容、矯形、減肥、糾正生理缺陷和各種保健、預防性診療專案及藥品費用;

  8、進行器官、組織移植、安裝人工器官所需購買器官或組織的費用;

  9、未經物價和衛生部門批准的醫療服務、檢查、治療專案,以及擅自抬高收費標準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10、有掛名不住院或冒名頂替住院等欺詐的醫藥費用;

  11、已獲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償以及其他基本醫療保險補償的;

  12、境外發生的醫藥費用;

  1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其他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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