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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的績效考核方案

學校教師的績效考核方案

  績效管理是連線員工個體行為和組織目標之間最直接的橋樑。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教師的績效考核方案,歡迎閱讀。

  推行教師季度目標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於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於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為進一步全面客觀評估每一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學校內部營造一個“激勵先進、優勝劣汰”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表現(權數10分+獎勵分)(無限制名額數)

  1、優秀(10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不能定為優秀:

  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②有有償家教、有償補習現象;

  ③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現象;

  ④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託四;

  ⑤同事關係、家校關係緊張,經調查屬實者。

  ⑥謊稱病情、小病大養,影響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一般,業績較好,能完成擔任的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較差,業績低劣,不能承擔分配的任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定為不合格:

  ⑴ 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

  ⑵同期違反計生政策,被查處者;

  ⑶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性質嚴重的;

  ⑷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⑸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離職守,較長期不在崗的;

  ⑺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

  4、獎勵分:對響應上級號召,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者當季度可獎勵1分,當季度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以上者獎勵1--3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況 (權數10分)

  學校設定考勤登記表,由值日導師或值班行政負責考勤登記並及時彙總封存。教師請假1—2天須由校長批准,3天及其以上須由教育辦批准,1周以上須送市教育局批准,並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扣分。

  ①病假:當季度累計5天以上扣1分,長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單位公假):當季度累計請假3天以上扣1分,當季度累計一週以上不得分。

  ③曠課每節扣1分;

  ④無原因遲到、早退(包括護導)、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學校會議、學校升旗儀式、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又沒有請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沒有考勤登記的按60%計算,以下參照計算。

  三、教學常規 (權數10分)

  每季度對教師的教學計劃、教學總結、教案、作業佈置與批改、聽課記錄、考試(期中、期末)質量分析等,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1分:

  ① 期初制定教學計劃、並按時送交學校;

  ② 期末寫好總結並按時送交學校;

  ③ 認真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④ 按時認真批改學生作業;

  ⑤ 單元測驗按時考查、批改、講評;

  ⑥ 批改作業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班生數以四捨五入法計算;跨班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獎勵最多不超過3分);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課。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徵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4、專職技能科教師應有一定量的培優、課外興趣小組輔導活動,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勤登記、成績記載表、活動總結每缺一種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 (權數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按時完成班級工作計劃 、工作總結 ;

  ②、按時完成學籍卡、素質評估手冊;

  ③、按時完成義教卡、健康卡;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文化戶口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季度開展1次班隊主題會(並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訪或開家長會1次(並填寫家訪記錄簿,家長參與率達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隊輔導員;

  ⑦、班級黑板報、學習園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級設有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衛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禮儀、衛生、紀律),(按原始記錄彙總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為“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為“合格”的班級該項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多於85%)。

  2、班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3、中隊輔導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補貼職務分10分。

  2、總輔導員8分、報帳員補貼職務分7分,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不少於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統計員、技能科教研組長、語、數教研組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獎勵2分、5分、3分、5分。

  4、積極參加、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和開展重大活動的負責人、協助組織人員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況加分(當季度不超過3分)。

  5、學校在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等級達標驗收、先進集體中選,當季度全體教師各得1、3、4、5分,獲獎單位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與中層幹部另加1分。(單項獲獎如少先隊、安全、課改、體育、資訊、綠色、收費、廉潔等組織得獎,單位正職指該項的負責人;校長、教導在教師【相同項的.教師】得分的基礎上可加1分,教師得分按教師數的30%計算)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至2分,其他相關老師每次獎勵0.5分。)

  7、教師參與資訊工作,向市級及以上教育網站投稿 並錄用,每篇資訊獎勵1分,最高獎勵5分。

  六、教師獲獎 (均為當季度為準,最高得分15分)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論文、案例評獎)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影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指導教師按1/3計算。

  2、開研究、示範課、講座,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核實後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得分。(作為獎勵分,非教育部門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七、指導學生(最高分15分)

  1、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分:

  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6、5、4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送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臨場競賽獎分1/2計算;指導學生髮表《週報》《隊報》《作文 選》《經濟報》文章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計算的按1/4計算。(適用於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餘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4、團體獎按5人次獲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載、活動總結,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並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記錄、總結得2分。

  7、獲得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沒獲獎的田徑各取2個單專案最高一名得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三等獎獎給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獎。

  8、校級比賽專案必須由各組的教研組上報行政處,經由討論,審批方可進行比賽。

  比賽方案要在教研組內討論確定後,方可舉行。原則上:各類單項比賽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則上比賽按低、中、高年級進行)(獎勵分分別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動(權數15分

  1、確定課題組,有計劃、有過程、有總結,課題組長得3分,協助組長得2.5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為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積極參與發言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規定參加聽課、寫好記錄、參加評課發言,每季度不少於5次,得2分;該參加而不參加每次扣1分。

  4、撰寫經驗總結、教育教學論文(必須是教育辦選送)收入彙編或發表於相應級別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攤分),學區級得1分、片級得2分,晉江市級得3分,泉州市級得4分,省級和CN級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論文或經驗總結出版在報紙按相應級別50%計,其他案例、論文獲獎歸論文,現場論文獲獎歸教師技能。

  5、參加各種“論壇”發言者每次得2分,同時彙編者只取一項。

  6、獎勵分:教育辦學科教研組成員在正常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每人獎勵2分。

  九、教學效果(權數20分)

  1、學期有統一普查測試的學科,到考率達100%者,得3分;優秀率、合格率達到學區平均線或分別達到40%(《晉江市小學實施素質教育等級達標評估細則》指標)、93%(“雙高普九”指標)的,各得3分;沒統一普查的學科,教師在完成過程性考核的基礎上,取學校教師平均分。

  2、優秀學生評選:

  每評得1名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以上優秀學生,班主任分別得1、2、3、4分,中隊輔導員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隊員、少先隊幹部得分相反)

  十、附則

  1、校長的績效工資也可取全校公辦教師平均值加10%計算。

  2、因行政人員的工作量大、壓力大,在工作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行政人員的績效工資評級每年應確保有一次優秀(考核辦法可採用先評行政再評教師)。

  3、師德表現不合格,該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4、本《暫行規定》實行按季度考評登記,兌現獎懲。

  5、本《暫行規定》由曉聰中心小學行政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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