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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費新政策

2017社保繳費新政策

  根據全省統一部署,2017年延吉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政策有了重大調整。參保單位、個體參保人員均不用再等待上年社平工資的公佈再繳費了,自1月1日起,均可按新規定的標準繳納2017年度的保費。

  一、參保單位需於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全年基數申報

  1.按省人社廳《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吉人社辦字〔2016〕41號)檔案規定:自2017年起,參保單位將以上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10%的300%、60%為標準,核定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下限。2017年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下限為2540元/月,上限為12699元/月。

  2.需提交的資料

  參保單位專管員需到市社保局指定視窗領取相關資料,包括《()年單位繳費基數申報承諾書》、《()年參保人員申報實發工資統計表》(持隨身碟複製單位模板)、《2017年參保單位業務經辦告知書》,填報完成後可至經辦視窗辦理申報核定。

  3.具體要求

  1)《()年參保人員申報實發工資統計表》必需由職工本人簽字確認,且在單位範圍內進行公示。

  2)所有提供資料及表單均需使用A4紙,並用黑色中性筆填寫,簽字蓋章齊全,申報時需攜帶公章;

  3)申報時需攜帶單位用於繳納養老保險賬戶的開戶許可證影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各單位請務必於2月28日前完成當年基數申報工作,且及時進行單位繳費核定,按單繳費。未按時繳費的單位,將根據《社會保險法》一律徵收滯納金。

  “依法參保、按時申報、按單繳費”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未按時申報繳費的單位,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除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外,還將被處以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二、個體參保人員繳費標準已確定,繳費標準有五個檔次

  按檔案規定,2017年1月起,以個人身份參保繳費的個體參保人員(含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續保人員、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將按上上年度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10%作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也可選擇上述標準的60%、80%、110%、120%為繳費基數進行繳費。

  2017年我市個體參保人員養老保險費標準為60%檔次6096元/年、80%檔次8126.4元/年,100%檔次10159.2元/年,110%檔次11174.4元/年,120%檔次12192元/年。

  三、郵政銀行代收個人養老保險費

  截止到上年末中斷繳費未超過36個月的個體參保人員,需直接就近至延吉市郵政儲蓄銀行網點選擇繳費檔次並辦理繳費業務,社保經辦機構不再受理此項繳費業務。繳費檔次一經選定,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領取靈活就業補貼人員,在郵政銀行繳費所領憑證可以作為補貼依據,不需要換取收據。

  四、2017年新退休人員可以正常繳費

  2017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可到郵政銀行繳費至退休當月,然後持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證明到檔案託管部門申請辦理退休手續。按規定,當年新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核定仍需使用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因此2017年新退休人員需待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下發後再進行養老金核算。

  五、及時繳費所產生的利息參與養老金計算

  按時繳費直接影響著退休人員退休待遇的高低。在規定時間內,個人繳費到賬時間越早,個人賬戶生成的利息越多,退休時參與養老金待遇計算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也越多,養老金水平也就越高。一名參保人員,中斷多年後再一次性補繳保費與按年足額繳費相比,因沒有及時計息造成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將減少將近萬元,嚴重影響養老金水平。在此,提醒參保人員,要儘早交納社保,保證個人賬戶儲存額及時計息。

  六、中斷繳費三年以上補繳金額將增加

  按我省有關規定,個體參保人員中斷繳費時間超過3年的,需按“雙基數”補繳保費,比按“歷年原標準”多繳部分並不參與本人養老金計算。所以在此提醒已經中斷繳費的人員,請您儘早核實個人繳費情況,及時進行補繳,尤其是外出務工人員,如果您在外地務工時也參加了養老保險,請及時將養老保險關係轉回戶籍所在地,並接續繳費。中斷繳費存在較大風險,中斷時間越長,需補繳的保費越多,繳費壓力就越大,而且如果長期中斷導致您無力補繳後,則會大大降低您的養老金水平。同時,未按時繳費會影響您正常享受當年就業局發放的靈活就業補貼。

  七、繳費超過20年待遇有加發

  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雖然為15年,但是2015年1月1日後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且1995年7月以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超過20年的,養老金在原辦法核定基礎上會予以適當加發:一是增加基本養老金計發比例,二是提高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係數,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水平就越高。

  八、1996年(含1996年)以後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可以補繳歷年養老保險費

  根據《關於促進大學生就業創業養老保險扶持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吉人社辦字〔2016〕40號)檔案精神,高校畢業生從事靈活就業或個體經營期間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份,可從畢業當月起,按照歷年社平工資核定繳費基數進行繳費。高校畢業生(不含技工學校)申請補繳的,需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教育部授權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此項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底。這是一項惠及高校畢業生參保繳費的利好政策,補繳3年以上不執行“雙基數”,望廣大高校畢業生抓住時機,積極辦理參保繳費。

  九、已參保人員可透過躉繳來延長繳費年限

  根據《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吉人社辦字〔2016〕41號)檔案精神,參保人員男年滿40週歲,女年滿35週歲的,可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和比例,躉繳養老保險費,首次申請躉繳年限與之前的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之和不能超過20年。也就是說,如果您符合年齡條件,且已經參保,可以透過躉繳的方式來延長繳費年限了,尤其是對於到退休年齡繳費年限過短的參保人員來說,如果您申請躉繳,無論是從個人賬戶儲存額或是累計繳費年限來看,到退休時都會大大提高您的退休金水平。由於此項政策為本省政策,所以躉繳後人員無法申請養老保險關係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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