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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法律法規論文

衛生法律法規論文(精選6篇)

  目前我國沒有專門的衛生法,只有以公共衛生與醫政管理為主的單個法律法規構成的一個相對完整的衛生法體系。 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衛生法律法規論文!

  衛生法律法規論文 篇1

  摘 要:衛生法學的學科性質決定了衛生法學教育的實踐性特點。從衛生法學教學和醫藥專業人才培養的需要來看,加強衛生法學實踐教學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在衛生法學教學中,應提升其在專業教育中的地位,強化實踐教學環節,改革和完善教學方法,採用庭審觀摩、案例討論、角色扮演(模擬法庭)、參觀、講座等實踐教學方法,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

  關 鍵 詞:衛生法學;實踐教學;教學方法

  隨著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的確立,人們越來越認識到醫學與人文社會科學結合的重要性。為此我國已將衛生法規作為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必考科目,衛生法學亦成為醫學生的必修或選修課程。由於我國現行的醫學教育實行的是大學本科時期高度專業化教育,課程設定是以學科為中心的模式,這種模式保證了醫學的自然科學傳統,但卻忽視了人文科學的重要作用。加之,我國醫學生實行的是文理分科的高考升學模式,導致多數醫學生人文學科素養缺失。為此,為提高衛生法學課程的教學效果和醫學生的衛生法學素養,筆者根據醫學生和衛生法學課程的特點,進行了課程的實踐教學強化與改革的初步嘗試。

  一、衛生法學課程的定位

  (一)課程的學科定位

  衛生法學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門新興的發展中的邊緣交叉學科,也是一門實踐性、應用性極強的新興的交叉學科,是隨著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的產生和衛生法律規範的大量湧現而不斷髮展的邊緣學科[1]。是以研究與衛生法律相關的社會現象及其發展規律為物件的新的部門法學。

  (二)課程的專業定位

  隨著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的確立,廣義的醫學生——醫療、衛生、藥學、護理、保健和社群服務的高等醫學院相關專業及衛生事業管理專業的學生,必須具有衛生法學的專業知識,才能適應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達到現代醫療衛生人才的基本要求,實現具有一定醫療衛生專業素養,又懂法律、善管理的高素質複合型人才培養目標,適應我國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

  因此,課程的專業定位應是:衛生法學課是醫學教育課程體系和職業訓練的重要組成部分。透過課程的教學和學習使學生拓寬知識領域,增強社會主義法制

觀念,瞭解與醫藥衛生有關的法律制度,明確自己在醫藥衛生工作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正確履行崗位職責,更好地從事醫藥衛生工作,遵紀守法,監督執法,抵禦違法行。所以,課程也是專業知識與技能的重要內容,對專業素質培養具有重要的實際意義。

  (三)課程的內容定位

  根據衛生法學的學科和專業定位,課程的內容主要應包括:衛生法學基礎、醫療機構管理制度、執業醫師、執業藥師、執業護士管理法律制度、傳染病防治法律制度、職業病防治法律制度、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法律制度、公共衛生監督法律制度、藥品管理法律制度、醫院管理法律制度、醫療事故處理法律制度、血液及血液製品法律制度、母嬰保鍵法律制度、醫療廢物管理制度等內容[2]。同時考慮到各專業的特點,突出直接相關的法律、法規的相關內容;融入專業、行業等的特殊法學問題。兼顧國家資格考試要求,吸收最新研究成果,努力探索其基本法律、法規體系和框架,豐富內容、創新形式,提高課程的科學性、系統性和實用性,用以提高醫學人才相關方面的綜合素質與能力。

  二、加強衛生法學課程實踐教學的必要性

  (一)適應國家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

  早在1998年,教育部就發文要求高等學校要改革教學方法和手段,要重視實踐教學環節,加強對學生創新能力的培養。從2003年起,教育部組織實施的高等學校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也提出深化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時至今日,全國高校都在進行教育教學的改革,許多學科也都打破傳統的教學模式,採取多種教學方式方法,培養學生的各種能力。

  目前全國所有的醫藥院校和一部分綜合大學都開設了衛生法學課程,該課程也成為醫藥院校相關管理專業的必修課之一。為了提高教學效果,在衛生法學的教學上,一些院校進行了教學方式、教學手段等方面的試點改革,比如引進案例教學、“法律診所”模式教學法等。但大多數學校教學安排還不盡合理,教師的教學方法仍然以傳統的灌輸式、填鴨式的課堂理論講授為主,學生的學習興趣和積極性以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實際能力沒有得到較大提高,教學效果較差。筆者在教學中也進行過一些教學改革的嘗試,但不夠深入,目前仍然以理論講授為主,缺少實踐教學,致使教學與實踐相脫節,學生對法律知識的實際應用能力較弱。因此需要對該課程進行更深入的改革,增加實踐教學,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為社會輸送高素質優秀人才。

  (二)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的需要

  實踐教學是培養學生理論與實踐結合的能力的重要方式。現代醫藥衛生人才不僅要具備紮實的醫學基礎知識及一定的管理知識,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更應該具有較強的法律知識。從我國目前衛生法學教學及學生培養狀況來看,普遍存在著衛生法學基礎理論知識掌握較好,實踐能力相對不足的缺陷。因此,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僅僅依靠課堂理論教學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進行嚴格的實踐能力和綜合能力的培養。傳統的理論教學模式已無法適應現代醫藥衛生管理教育的要求。如何改進教學手段、教學方法,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已成為現代教育的重中之重。

  透過加強實踐教學,使學生增強社會主義法治觀念,加深對衛生法學教學中理論知識的理解,使理論知識與實踐緊密結合,更好地掌握與醫藥衛生有關的法律制度。同是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和獨立解決現代衛生法律活動中的基本問題的能力,最終,使學生透過該門課程的學習,能夠學以致用,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

  三、衛生法學課程實踐教學的設計思路

  衛生法學的新興性、邊緣性、交叉性、實踐性和應用性決定了課程就理科而言,屬文科課程;就文科而言,屬理科課程的特性。在進行課程實踐教學與改革的方案設計時,必須文理兼顧。既要發揮自然科學以學科為中心的課程模式,保證學科的系統性和完整性,避免忽視人文科學內容的重要性;也要發揮人文學科“以人為本”的優勢,規避各門課程聯絡鬆散,培養目標不明確的問題。因此,設計並進行由傳統“滿堂灌”到多種教學方式的運用、完全自主“問題導向學習法”的實踐教學與改革的完整嘗試才能揭示衛生法學課程教與學的客觀特殊性及啟示作用。

  (一)課程常規教學

  和任何其他學科課程教學一樣,衛生法學課程常規教學是不可完全拋棄的,還是需要根據教學目標、教學計劃和教學內容,分別按傳統全板書講授和PPT及多媒體輔助講授教學方式進行。並按教學日曆授課、佈置複習題、思考題和作業,按期進行期末考試。

  (二)課程實踐教學

  衛生法學實踐教學要根據教學目標、教學內容進行優選,實踐內容典型、具有一定代表性和難度。實踐教學選擇在學生已經掌握衛生法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的基礎上,透過現場旁聽法庭審理、開設模擬法庭、參觀衛生監督、防疫、藥品食品管理機構和技術監督部門,加深學生對衛生法律制度的理解及提高實際應用能力。

  庭審觀摩:主要透過基層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審理醫療糾紛、食品藥品違法案件的一審、二審案件的旁聽觀摩,親身體會法庭的莊嚴與法律的神聖,瞭解法院工作程式,鞏固所學的衛生法學理論知識,並理論聯絡實際,激發學生學習衛生法律的積極性。

  案例討論:由教師選擇醫療事故、藥品管理、食品管理、非法行醫等方面的相關案例,在教師指導下,由學生結合所學衛生法學知識進行討論或相互辯論,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參觀見習:組織學生到衛生監督機構、藥品食品監督機構參觀,由監督機構的執法監督人員講解衛生執法監督程式、觀看執法監督相關文書,瞭解我國衛生行政執法監督程式,增強感性認識。

  聽講座:聘請衛生法學專家、衛生管理實際工作者或律師到學校舉辦專題講座,介紹衛生法熱點問題、講解前沿動態和在實踐中處理具體案件時的衛生法適用情況。以增強學生的感性認識和職業經驗。

  講專題:由學生根據學習重點和難點,自主講授和討論。將學生自願組合為學習小組;然後選擇衛生法學的近期社會熱點問題,把課程內容分解、組合成單元內容,要求學生以小組為單位在一定的時間內進行探究和解答,最終形成專題講座,交叉講專題和聽講座。引導學生針對問題,查詢文獻資料、獲取知識,然後相互交流所獲得的知識,並探討如何用所獲得的知識來促進問題的解決。教師只發揮把握方向、佈置任務、歸納總結的作用。學生課堂外的學習時間,遠遠超過課堂上的時間;學生課堂上討論、講解的時間多於教師講解的時間,充0998;體現“以學生為本”的現代醫學教育模式。

  模擬法庭:主要由教師選擇經典的醫療糾紛案例,由學生進行角色扮演,模擬法院案件審理程式,進行審理、辯論、質證,將理論知識應用到實踐中,既培養了學生的創新能力、應變能力、理論聯絡實際的能力,也能產生輻射功能,也是間接對學校的其他專業學生進行衛生法治教育。

  四、衛生法學課程實踐教學的實施保障

  (一)有充足實用有效的案例庫

  這是開展衛生法學實踐教學—案例討論的基礎。無論是理論講授,還是分組討論、熱點焦點問題分析、教學評價,都要運用到大量的案例,透過案例進行說明、分析、討論、考核,因此,衛生法學實踐教學需要充足的案例儲備,並需要對案例按照內容、難度、類別分門別類,組成一個結構完整的案例庫,並逐年擴充套件和完善[3]。案例庫應當具有下列特點:全面:即案例庫所選案例應當儘可能全面容納衛生法學的各%096;分內容,具有全面性;新穎:是指案例庫所選擇的案例要能夠反映最新的法律理論動態、前沿熱點和焦點問題、最新法律法規等,具有時代性。精準:是案例庫選擇的案例文字要精煉,內容要精確,要具有一定代表性,能夠綜合涉及多種法律關係和法律規範,具有典型性。此外,所選案例還應有適當的難度和深度。

  (二)有穩定的實踐教學基地

  實踐教學基地是開展實踐教學的基礎條件,是聯絡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的紐帶。穩定的實踐教學基地是衛生法學實踐教學順利進行的保證。鑑於衛生法學學科的特殊性,衛生法學實踐教學基地的選擇與一般法學的實踐教學基地有一定區別,衛生法學實踐教學基地重點應是在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機構、醫療機構等部門,以滿足和體現專業培養目標和衛生法學教學特色[3]。

  (三)有高素質的師資隊伍

  教師是實踐教學的組織者和指導者,其素質直接影響實踐教學的質量。作為衛生法學課程實踐教學的教師應當既具有深厚衛生法學理論功底,又具有衛生法學的實踐經驗這樣的綜合素質。在理論上,既要掌握衛生法學基礎理論,也要掌握醫藥基礎知識;在實踐上,既要具備法學實踐經驗,也要熟悉醫藥衛生實際工作,有一定的實際衛生工作經驗,這樣才能真正駕馭衛生法學實踐教學。而目前,我國衛生法學師資隊伍薄弱,有的教師是法學專業畢業,有的教師是醫學專業畢業,不是缺乏法學知識,就是缺乏醫藥衛生知識,沒有接受過系統的法學和醫藥學教育[4]。同時大多數教師是從學校到學校,缺乏實踐工作經驗。為此,必須對從事衛生法學教學的老師進行多方面培訓,培養具有醫學和法學複合知識結構的教師;同時,也可以從實踐教學基地如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機構、醫療機構、人民法院、律師事務所等聘請一定數量的具有豐富衛生法學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兼職教師,形成一支專兼結合的實踐教學師資隊伍,互為補充,互相學習,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完成實踐教學任務,實現衛生法學教學目標。

  此外,衛生法學課程的實踐教學,需要學校對衛生法學課程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扶持,在人、財、物等方面給予保障,奠定衛生法學實踐教學的物質條件和必要環境,才能使衛生法學課程實踐教學順利開展。

  實踐教學是一項長期而重要的教學任務,還需要進一步明確實踐教學的地位,建立科學合理的實踐教學評估體系,進一步使實踐教學規範化。因此,我們應牢固樹立“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辦學理念,克服傳統教學模式的不足,強化和最佳化衛生法學實踐教學。衛生法學實踐教學不是對實踐的簡單模仿,也不是對衛生法學理論教學的單純檢驗,它有其獨特的內涵和規律,還需要我們在實踐中進一步探索,逐步完善,以滿足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培養出既全面掌握臨床醫學技能,又熟悉法律知識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參考文獻:

  [1]樊立華.衛生法學[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1-3.

  [2]吳崇其.衛生法學(第三版)[M].北京: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出版社,2011:8-13.

  [3]何寧.衛生法學課程實踐性教學的設計與思考[J].中華醫學教育雜誌,2010,30(2):208—210.

  [4]楊芳,周新生,潘榮華.醫學院校醫事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研究[J].中國高等醫學教育,2009,(4):10—11.

  衛生法律法規論文 篇2

  當前,各高等學院校都陸續對臨床定向生進行培養,但是在培養過程中出現了臨床定向生學習動力不足、學習積極性下降等等問題。本文重點分析了我國相關法律政策對臨床定向生的規定、臨床定向生的缺點、《衛生法學》如何對臨床定向生進行教育等論點。

  一、引言

  隨著科技的發展和醫學教育的進步,各大高等院校都開始對臨床定向生進行培養,但是在培養過程中多多少少出現了一些問題。

  醫學院校的衛生法學具有獨特性、必要性的特點。衛生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而《衛生法學》更是一門新興的學科,是醫學人文課的主要課程之一。我國要對臨床定向生開展《衛生法學》的探究式教育,從而提高臨床定向生的素質,促進我國醫藥事業的發展。

  二、我國法律對免費臨床定向生的有關規定

  2010年,我國衛生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改部以及財政部等部門聯合頒發了《關於印發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發改社會〔2010〕1198 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指出:“從2010年起,連續三年在高等醫學院校開展免費醫學生培養工作,重點為鄉鎮衛生院及以下的醫療衛生機構培養從事全科醫療的衛生人才。”

  頒發的《通知》還包括免費臨床定向醫學生的招生計劃、專業設定、學制年限、教學計劃、協議簽訂、優惠政策、承辦單位、服務年限以及違約處理等等方面。

  檔案中對以下內容做了規定:“臨床定向生入學前必須與培養學校及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協議,並承諾畢業後到相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6年。”

  三、我國臨床定向生存在的缺點

  (一)學習動力不足,學習主動性差

  臨床醫學定向生在入學之前就已經和基層醫療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這就給許多臨床定向生提供了就業空間,他們就會覺得自己肯定會順利畢業,不會有就業和考研的壓力,所以在學校期間不會努力刻苦學習,並且在培養期間沒有學習競爭意識和學習主動性。

  另外,免費臨床定向生畢業後要在基層醫療定向單位工作6年,就少了繼續深造的機會,這也是造成定向生學習沒有主動性的重要原因。

  最後,因為臨床定向生的培養工作起步晚,對臨床定向生進行培養的專門高等醫學院校缺乏系統和成熟的醫學人才培養方案,同樣也沒有專門的為臨床定向生使用的教學教材和相關教學課程。更有甚者,把臨床定向生和普通醫學生的培養混為一談,使用跟普通醫學生一樣的教學教材和相關教學課程,沒有針對性,這也使得臨床定向生的學習動力不足,學習主動性差。

  (二)不能全面地瞭解和認識國家政策和有關定向單位

  儘管填報了醫學定向志願,但是大多數臨床定向生都不瞭解或者不能正確認識我國對免費臨床定向生的政策和精神。免費臨床定向生或許只知道他們的學費和住宿費是免費的,畢業後需要到定向單位工作6年,還有就是,對於簽訂了合同的臨床定向生來說,如果臨床定向生毀約,那麼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違約金等等。

  至於為什麼國家會開展免費臨床醫學定向生培養、開展免費臨床定向生培養有著怎樣的意義以及臨床定向生應承擔著怎樣的責任和使命,他們都沒有正確的認知,從而對國家所實行的優惠政策缺少感恩之心。

  此外,臨床定向生在學習期間不能與定向單位簽訂就業合同,學校沒有很詳細地對臨床定向生介紹定向單位或者與其有關的內容,所以,學生對定向單位沒有很深的瞭解,會片面地認為定向單位存在著地方偏遠、工作艱苦、醫療條件差、工資和福利待遇低的缺點。

  由於對定向單位缺乏正確的瞭解,使得臨床定向生在學習期間缺少積極性。

  四、《衛生法學》如何對臨床定向生進行教育

  (一)加強衛生法學師資隊伍的建設

  《衛生法學》教學需要教師不僅具備案例教學法在中職《經濟法》課程中應用的具體“假論文”背後有什麼真問題。運用政治理論指導企業思想政治工作關於區分法條競合與想象競合的意義試析受教育權理論發展綜述獨立學院實踐教學模式改革知識,還要正確地掌握醫藥衛生知識。然而,如今教師所學的專業大多數是醫學或者法學,缺乏衛生法方面的知識,另外,《衛生法學》在醫科院校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在師資力量和器材配備方面存在不足,要加強《衛生法學》師資隊伍的建設。

  (二)最佳化《衛生法學》教學內容

  要完善《衛生法學》的教學內容,專題教學除了教學《衛生法學》基礎理論之外,還可以教授我國頒佈實施的一些衛生法律法規。

  例如:《國境衛生檢疫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傳染病防治法》《血液製品管理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母嬰保健法》《執業醫師法》《職業病防治法》《紅十字會法》《食品安全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藥品管理法》等衛生法律。

  (三)尋找最合適的教學形式,提高《衛生法學》課程教學效果

  法學教學的實踐性很強,在《衛生法學》教學的內容完善後,要對《衛生法學》的教學手段進行改進,對其教學方法進行改革,尋找最合適的教學方法來提高《衛生法學》課程的教學效果,例如診所式教學、物件式教學、案例教學、法院旁聽教學等等教學方式。

  五、結語

  綜上所述,隨著科技的發展和醫學事業的進步,《衛生法學》在醫學事業上的地位越來越高,由於對臨床定向生培養方面的需要,我們需要對《衛生法學》進行教學內容上的、教學形式上的以及教學師資隊伍上的完善和改革,從而對臨床定向生實施更好的教育。

  衛生法律法規論文 篇3

  1 “衛生法學”課程實踐教學環節的重要性

  1.1 有利於學生加深對課程基礎理論和現行制度的理解程度

  “衛生法學”課程是以法學的基本理論體系為框架,以衛生法律關係為調控物件的一門課程。其所涵蓋的內容不僅跨學科,而且非常抽象。這門課程內容雖與醫學專業有一定的聯絡,但課程體系上來說二者是截然不同的。本門課程不但涉及法學的基本理論,也與現行的法律制度相關聯。僅靠傳統的理論教學,不能很好地促進醫學生將法學基本理論與實際運用相結合,達不到使學生理解“衛生法學”課程對其未來從事職業有何關聯和影響的效果。在“衛生法學”課程教學中透過實施實踐教學,引入問題教學、案例教學、討論式教學等實踐教學形式,更能加深學生對基礎理論和現行制度的認識與掌握程度,為醫學生今後的執業做好鋪墊。

  1.2 有利於強化醫學生職業道德,培養合格的醫學人才

  一名合格的醫生必須具備相應的衛生法學知識。2012年教育部、衛生部決定共同實施“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該計劃要求全面提高醫學人才培養質量,提升我國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水平和國際競爭力。《全球醫學教育最低基本要求》中也提到“醫學院必須明確並在課程計劃中安排適量的行為科學、社會科學、醫學倫理學和衛生法學,使學生具有良好的交流能力,作出正確的臨床決策和進行合乎倫理的道德實踐。”就是要求醫學院校培育的學生要明確認識醫學職業的基本要素,包括基本道德規範、倫理原則和法律責任。學校教育階段是培養醫學生職業道德素質的重要時期,“衛生法學”的教育對於形成學生的法律觀念和自律意識非常重要。透過實踐教學,可幫助醫學生更直觀地瞭解社會現狀和現行法律的要求,促進醫學生在今後的執業過程中明確職業責任,尊重患者權利,避免執業風險,從容應對現階段醫患關係緊張等社會現實。

  1.3 有利於培養學生資訊蒐集和處理、溝通協作、綜合運用和創新的能力

  “衛生法學”課程實踐教學的價值在於學生能夠透過直接參與實踐活動,瞭解衛生法律在執行過程中的現實表現,從而生動地學習法律知識,學會從法律的角度看社會問題。實踐教學是與傳統教學方法全然不同的教學方式,其背後的理論基礎是問題式教學法,即以問題為導向的教學方法。其實施通常是圍繞需要解決的問題展開的,要解決這些問題,學生或是透過自行查閱、蒐集、處理相關資訊,整理成解決方案;或是以學習小組形式,透過組織策劃、任務分配、相互協作,得出討論結果。實踐教學的實施有利於激發學生獨立思考和獨立解決問題的積極性,為他們提供自主學習的平臺。透過資料的查閱,培養學生查詢、蒐集、分析、運用現代資訊的能力;開展研究性學習,培養學生自主發現、自主探究的學習方法;經過討論和交流進行思想碰撞,培育學生溝通協作能力。這些教學環節的實施能促進學生認知能力發展,培育他們實踐創新的能力。

  2 “衛生法學”課程實踐教學環節設計遵循的原則

  2.1 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的內在統一

  任何課程都是一個完整的體系,不能完全把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割裂開來。一方面應依據課程的學科特徵與教學大綱及教學要求,統一設計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環節,使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相互聯絡,相互促進,有效銜接。另一方面要立足“衛生法學”課程整體結構的需要構建實踐教學體系,令設計的實踐教學內容與環節切合實際、方便實施,符合學生的學習規律。把理論教學教化與實踐教學內化的目標銜接,建立統一協調、功能互補的完整的實踐教學體系。

  2.2 突出實踐教學漸進性

  人的認知過程是有一定規律可循的,憑藉大腦接收外界資訊的刺激,透過感覺、想象、語言、思維等學習或自身的實踐活動獲得知識和應用知識。認知都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由淺入深,由易到難。因此,我們在設計實踐教學環節時應注意活動設計的漸進性。實踐的問題和方式的設定要具有合理的程式和階梯性,設計層層推進,把學生的思維活動逐步引向高度和深度,同時,也可以把一個涉及面較廣、問題層次複雜、難度較大的問題拆分成若干個小問題,簡化實際教學中可能遇到的各種難題,方便學生逐個弄清知識難點,完成對整個問題的認知。

  2.3 發揮學生的主動性

  充分調動學生的自主參與意識,引導學生積極參加教學實踐,發揮學生在實踐教學活動中的主體作用,才能確保實踐教學效果的關鍵。要激發學生根據不同條件、不同角度和不同方法,引發不同的思維,按照不同的理解去思考和解決問題,讓學生親身體驗和驗證所學理論和法律制度,加深對所學理論的深刻理解與把握,瞭解法律制度的淵源與現實執行情況。激發學生的問題意識,調動學生的自主參與意識,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實踐創新能力。讓學生在學習、創造的個體活動中充分發揮自己的主動性,體驗自主探究的樂趣,從而產生再探究再學習再發現的動力。

  3 “衛生法學”課程“漸進式”實踐教學模式的構建

  目前我國“衛生法學”課程教學任務是對現行衛生法律進行闡述和宣傳,針對醫藥衛生實踐中出現的問題能運用現行法律做出合乎邏輯的判斷,必要時探討對現行衛生法律法規的完善修改或者相應立法以求問題的妥善解決。主要涉及以下內容:衛生法學基礎理論、醫患關係、醫療衛生體制、醫療保障體制及醫藥衛生行政制度、醫療事故糾紛處理等。也就是說我們的實踐教學模式的構建既要能使學生掌握具體的規章制度,又要能運用相關的法學基礎理論正確解決實際問題,還要對醫學未來發展可能產生的法律問題有理性的認識。針對這些理論知識體系和能力要求,我們在“衛生法學”課程的教學實踐中按照提高基本知識掌握度、綜合運用能力培養和前沿分析能力培養等三個層面,設計了“漸進式”的實踐教學的模式。

  3.1 基本知識掌握層面

  掌握基本知識是課程教學的起點,是實踐教學的最低要求。為了提高基本知識的掌握程度,我們以教學內容為主線,突出重點和難點,針對不同的專業要求提供不同的學習方案。方案針對專業特點和今後就業方向制定。要求學生課前自主查閱法律原文,瞭解法律制度的相關規定。例如針對臨床、護理專業,提供與執業醫師考試、職業護師考試範圍要求的法律原文查閱目錄。針對醫療保險、醫療資訊管理等專業除了解基本的法律法規外,重點了解衛生行政部門的職責和醫療事故處理的相關法律規範。並根據教學過程中涉及到的一些重點隨堂設計一些簡化的小案例小問題進行課堂提問和課堂測試,以期瞭解學生對基本知識的掌握情況。這些形式適宜在每個教學環節實施。

  3.2 綜合運用能力培養層面

  培養學生的綜合運用能力,是實踐教學的中層目標。在學生積累了一定的課程基礎知識後可針對相關的研究物件和具體法律制度來設計實踐教學的環節。為了提高教學質量,很多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都引入了案例教學、討論式教學等教學法的實施。實施這些教學方法的過程中就是學生綜合運用能力的培養過程。第一,我們在教學全程應用了討論式教學法,在課堂討論、課後討論、專題討論等層次合理設定了問題,完備討論環節和程式。其次,在課後作業設計方面,針對相關問題要求學生利用課餘時間開展的多種形式的專題調查。例如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和醫療從業人員的走訪,醫院管理、醫療事故等典型案例調查等。並撰寫相應的專題報告。透過這些活動,讓學生直觀瞭解社會現狀和法律調控的過程,培養學生的運用基礎知識的能力。這些形式適宜在課程中期學生有一定的知識積累後或針對相應的專題實施。

  3.3 前沿分析能力培養層面

  培養學生對前沿問題的分析能力,是實踐教學的最高目標。課程的教學不僅僅是要教會學生知識,更重要的是讓學生有更多發展的可能。在前沿分析能力培養層面,我們主要透過現行法律問題探討,例如“侵權責任法”頒佈後,針對醫療侵害的責任如何確認責任,和以前的處理方式有什麼不同。如何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進行全面保護、在現實生活中如何適用等。國家現有醫改政策探討,例如建立健全新農村醫療預防保健網路的政府責任、我國醫藥衛生法制的主要缺失、如何有效解決醫鬧問題政策探討等。醫學法律前沿問題探討,例如安樂死是否應該合法化、中國器官捐獻的現狀和存在的法律問題、人工生殖輔助技術發展帶來的問題等生命倫理、法律之間的關係矛盾等新課題。針對這些開放式課題,學生可根據查閱資料、調研、討論等形式形成的自己的認知,提出自己的觀點,解決方案甚至立法建議。

  這些形式適宜針對專題問題和課程後期實施。實踐教學是課程教學的重要環節,我們透過“漸進式”實踐教學模式的構建與實施,不斷增強“衛生法學”課程的教學效果,讓學生掌握基礎的衛生法律知識,培養學生的綜合運用和前沿分析的能力,使醫學生具備相應的法律素養,成為合格的醫療衛生人才。

  衛生法律法規論文 篇4

  摘要:傳統衛生法學教學容易出現教學方法單一、教學目標狹隘、考評方式傳統等問題,將參與式教學方法運用到衛生法教學中有利於增強課堂活力,提高教學質量、促進教學相長以及學生的全面發展。在衛生法學教學改革中,可以運用案例討論、翻轉課堂、情景教學、合作學習以及模擬法庭等多種參與式教學形式,同時也要有科學的考評機制作為保障。

  關鍵詞:參與式教學;衛生法學;教學改革

  教師之為教,不在全盤授予,而在相機誘導。2010年7月教育部發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2010-2020)》提出了:“注重學思結合、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幫助學生學會學習。”醫學生的衛生法學教育是培養醫學人文素養過程中的重要內容,但如果教師一味採取傳統的“說書”式的灌入教學,課堂難免顯得枯燥乏味。久而久之,不但學生的興趣會淡然無存,衛生法教育的基本的目的也難以達到。為了打破傳統式教學的禁錮,充分做到傳授知識與培養能力的有機結合。我們有必要進行參與式教學方法探索。

  一、衛生法學傳統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的三個方面

  (1)教學方法單一,學生缺乏主動性。

  (2)教學目標狹隘,忽視知識運用。

  (3)評價方式傳統,考核內容片面。

  二、衛生法學課程運用參與式教學法的意義

  (一)有利於增強課堂活力,提高教學質量

  衛生法學教育是醫學人文教育中的重要內容,但是因為目前該課程在醫學專業的課程設定總學時中所佔比例較小,傳統教學方式單一,部分學生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和興趣。參與式教學打破了傳統教學理念的束縛,樹立“以學生為本”冉爭教學理念,確立了學生的主體地位,改變封閉的、機械的教學模式,從傳統的以“教”為中心的教學模式轉變為以學生的“學”為主的教學模式;運用多種教學方法,引導和鼓勵學生參與到教學活動中來,透過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參與意識,改變學生對衛生法學課程枯燥無味的印象,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從而增強課堂活力,提高衛生法學課程的教學質量。

  (二)有利於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促進全面發展

  知識的學習不是為了儲存,而是為了運用。衛生法學課程的教學,不僅要使學生知法、懂法,培養學生自覺守法的意識,更要增強學生的運用法律維權的能力。參與式的教學方法,摒棄了“滿堂灌”“填鴨式”等低效的、落後的教學方法,以學生為中心,強調活動教學,注重學生參與。在教學中,我們可以讓學生邁出教室,走進醫院,與律師一起參與醫療糾紛的處理實務,見證法律知識的實踐運用,切實體會到法律的內涵,學會如何將之“見乎行”。這不僅可以增強學生將書本理論運用到實踐的能力,在參與社會實踐的同時,也開闊了視野,有利於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三)有利於促進教學相長,建立新型師生關係

  在傳統衛生法學教學中,師生關係常常處於一種對立狀態,教師具有絕對的權威,學生對教師要心存敬畏,這種權力結構嚴重影響了師生之間的平等交流和溝通。而參與式教學,從學生的認知特點出發,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為學生提供一個自由和諧、平等民主的課堂環境。教師不只是“教”,在學生展示過程中,也是一個學習者。同時,教師在衛生法學課中也不再只是資訊的提供者和答案的釋出者,還是學生的組織者、引導者和調控者。

  三、參與式教學在衛生法學課程中的實踐途徑

  (一)調整傳統教學結構,運用多元教學方法目前,湖南中醫藥大學針對中醫學專業的衛生法學課程安排32個學時。在內容的安排上,我們選取了與醫學生關係最為密切的八個部分進行教學。教學方法上,堅持以教師引導,學生參與學習為主。主要形式包括案例討論、翻轉課堂、情景教學等。

  1.案例討論,案例討論法是指在教師的組織和指導下,學生圍繞某一案例中的問題展開討論,各抒己見,以求得正確理解和認知的教學方法。整個衛生法學的教學過程中,案例討論的方式是運用的最多的。例如教師在講解“病歷的證據效力”時,以“醫療機構封存病歷檔案袋破損”案例為匯入,將學生快速帶入學習情境。待教師對病歷作成、查復、封存、儲存等相關進行詳細講解之後,引導學生回到匯入案例,結合具體的法條分析案例,最終得出結論。這種方式讓學生有了一個從思考到學習再到運用的過程,讓知識在學生腦海裡開始了跳躍。

  2.情景教學,情境教學法是一種直觀的教學方法,是指教師為了達到既定的教學目標,引入或創設與教學內容和學生特點相適應的教學情境,將學生引領到某種特定的場合與氛圍中,啟用學生的思維,引起學生的情感體驗,使其在輕鬆愉快的氣氛中掌握所學知識,從而積極參與教學活動,提高教學實效。衛生法學的授課物件絕大部分是醫學生,他們以後都將走上醫師的崗位。教學過程中,我們常常將聽課的學生假設為案例中的角色,使學生有身臨其境的感受。如在講述“知情同意規則”時,我們假設學生是在某醫院急診科的實習生,實習過程中遇到了一個危急患者,讓學生以當事者的身份做出選擇。在這樣的情境下,學生不再認為所講的知識與自己毫無聯絡,反而是息息相關。

  3.翻轉課堂。翻轉課堂是指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課前透過資訊科技的輔助完成知識的學習,而知識內化則在課堂中經老師的幫助與同學的協助下完成的教學過程。在“傳染病防治法”的教學中,我們就採取這種翻轉課堂的形式,課前安排學生觀看教學影片,並結合書本教學內容完成教師事先佈置的案例分析。課堂上,教師對知識點的梳理後,提出關於《傳染病防治法》的立法精神等問題。給予學生一定的思考空間後,請學生進行解答。

  4.探究式學習。探究式教學法是指學生在學習理論的過程中,教師交給學生一些問題讓學生透過自己的觀察、閱讀、分析等途徑自行思考、獨立探究,自主發現並掌握相關原理與結論的一種有效教學方法。在我們的教學內容上,有一部分是“刑法對醫藥衛生領域的調整”,這一部分的內容包括刑法概述及20個與醫藥領域相關的罪名。在教師講授完刑法相關基礎知識後,教師與學生進行角色互換,學生承擔起講授20個罪名責任。學生的講授其實是課前研究的一個成果展示。課前,學生在根據教師提出了5個問題選取一類罪名進行研究。學生將研究的成果做成PPT後,到課堂上選取一個罪名與其他同學及老師分享。在分享過程中,小老師們要接受臺下“學生”的提問。透過探究式學習,學生不僅獲取了知識,而且經歷了發現知識的過程。教學上也達到了“授人以漁”的效果。

  (二)加強實踐教學環節,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參與式教學只停留於在課內還不夠,加強實踐教學環節也應是“衛生法學”課程實施參與式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實踐教學,是一種基於實踐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活動。它通常是指在教學過程中,建構一種具有教育性、創造性、實踐性以學生主體活動為主要形式,以激勵學生主動參與、主動思考、主動探索為基本特徵,以促進學生總體素質全面發展為主要目的教學觀念和教學形式”①。在“衛生法學”課程中加強實踐教學環節,將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能夠加深學生對理論知識的理解和認識;引導學生將所學理論知識運用於實踐,提高學生分析、解決現實生活問題的能力;促進學生情感意志的培養。在衛生法課程的“醫療損害處理法律制度”的教學過程中,我們採取了模擬法庭的實踐方式進行教學。在教師對醫療損害的法律制度進行講解後,以真實案件為原型,根據課堂需要,由任課老師將案件情況按照各當事人掌握的不同資訊進行加工分類。然後,老師在課堂上將學生分為審判組、原告組和被告組。在給各組成員進行角色定位之後,各成員各司其職。待原、被告組準備好證據目錄、法庭辯論階段等材料後,按照民事訴訟法的程式,在審判組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雙方以《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侵權責任法》為依據展開辯論。最終由審判組的成員根據現場辯論的情況做出判決。這種方式不僅能讓學生將知識運用與實踐,也讓學生感受到了司法審判過程的魅力。

  (三)完善考核制度,形成科學的評價體系

  考核是衛生法學教學過程中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不僅是考查學生知識和能力的一種有效方式,也是教學資訊反饋和檢驗教學效果的一種重要手段。教學評價是依據教學目標和原則,利用可行的評價方法對教學過程和預期達到的效果給予的價值判斷,既是教學各方面情況的綜合反映,也是保證教學質量的重要環節。完善的考核制度和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對教學目標的實現與學生的長遠發展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參與式教學在衛生法學課程中的開展,必須有一個與之相結合的考評制度。參與式教學重在學生的參與,學生的'熱情將直接影響到課程的參與程度,所以我們將課程中涉及到學生參與的部分都納入了成績的考評制度。我們設定的評價體系涉及四個方面,分別是課堂表現、研究成果、成果展示、期末考試。其中課堂表現佔比30%,研究成果佔比25%,成果展示佔比15%,期末考試佔比30%。課堂表現包括課堂回答問題以及課堂提問等多種參與課堂的形式。研究成果主要指的是探究式學習中,學生針對自身選取的內容進行研究所做成的課件。在對課件進行評價時,不僅考慮課件的內容,也要考慮課件的效果。除了完善教師對學生的成績評價體系外,我們還建立了學生對教師以及課程參與式教學的評價機制。這一評價的開展主要以問卷的形式開展。對調研問卷進行詳細的分析,有利於衛生法學課程參與式教學改革的繼續開展。

  衛生法律法規論文 篇5

  衛生法學作為醫學人文學科的重要課程,在醫學院校的課程體系中越來越受到重視。但由於我國衛生法學教育起步較晚,無論是課程的設定、教材的建設還是師資的培養都存在諸多問題。該研究從衛生法學教學的現狀和問題入手,提出最佳化和改革策略,以期為高校的衛生法學教學提供依據。

  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培養出具有法律思維和司法技能的懂醫、懂法的複合型人才,這也是衛生法學教學改革的核心內容。

  1、回溯與反思:歷史、現狀及存在問題

  我國最早有關衛生法律制度方面的記載出自《周禮》,其中記錄了當時醫生的專業分類、職責和待遇等。漢代出現了分別管理“醫”和“藥”的官吏,衛生法律開始細化。唐宋時期,封建社會發展到頂峰,雄厚的物質基礎為衛生法律的發展提供了保障,《唐律》載“凡律十有二章……,今二十有七篇,分為三十卷,…。其中二十七是醫疾。”醫生不能欺詐病人,“諸醫違方詐療疾病而取得財物者,以盜論”[2]。宋代頒佈了我國最早的醫院管理條例《安劑法》,規定了醫務人員的人數及升降的標準等。元、明、清在《元典章》《大明會典》及《大清律例》等法令中也都有比較詳細的衛生法律條文。但在我國源遠流長的衛生法律發展歷史中,並沒有形成系統的衛生法學教育體系,使衛生法學的教育和衛生法律的傳承受到了阻礙。自美國於20世紀50年代創立現代衛生法學學科之後,我國的衛生法學教育在80年代後期才開始在部分高校展開,時至今日,衛生法學教育在諸多方面都取得了進展,但由於受到各種條件的制約和多種因素的影響,我國的衛生法學教育還不能緊跟時代的步伐,存在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首先,建國以來,我國先後頒佈了多部衛生法律及衛生行政法規,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衛生法律框架,同時,公眾法律意識的提高、對衛生法律知識的強烈需求也給衛生法學教育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契機,但法制不夠完善仍然給衛生法學教育提出了嚴峻的挑戰,這需要國家、社會、和高校共同為之努力。其次,衛生法學教育本身也存在諸多問題:

  ①對其重要性認識不足,這源於長期以來醫學教育重技能、輕人文的教育理念。

  ②師資隊伍素養參差不齊,缺乏專業的衛生法學教師。大多數教師受自身專業限制,缺乏對法學理論和醫藥衛生法律知識的準確把握和理解,也無法形成完整的教師團隊。

  ③教學方法單一,不利於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法律思維和司法技能;最後,高質量教材數量偏少,這也是衛生法學教育滯後所導致的連帶性後果。

  2、錯謬與困境:以理論為基礎和以實踐為本位的教學目的之爭

  作為一門法律學科,衛生法學是理論與實踐的綜合統一體。理論的發展能夠推動實踐的進步,而實踐的進步也能給理論的發展提供依據。我國屬大陸法系法典制國家,因此目前衛生法學的教學和模式也比較注重對法學原理及概念的解析闡釋,課堂中理論講授比重較大,這有利於學生對法學基本原理的掌握。但任何形式的法學教育都不能脫離社會現實,衛生法學的特殊性決定了衛生法學教育必須要以滿足社會對既懂醫又懂法的人才需求為目標。所以,以理論教學為主導的教學模式已經不能適應當前的要求,必須對其進行修正和最佳化。

  由於醫療糾紛頻發,醫患關係持續惡化,患者通常既沒有醫學專業知識又不具備法律知識,其權益亟需保護;而作為另一方當事人的醫院雖然有專業醫務人員,但這些人員缺乏必要的醫療法律知識和技能,很難依法保護自己,醫院也難以應付越來越多的醫療糾紛[3]。所以,以實踐為本位的教學理念更能滿足醫療單位對於人才的需求,因此,醫學院校的學生特別是臨床醫學專業學生的衛生法學課程培養目標及課程設定必須從以偏重理論為基礎轉向以實踐為本位,將衛生法學教學置身於現實社會的大環境中,才能實現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使衛生法學教育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中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3路徑與方法:衛生法學教學改革的路徑與策略

  3.1教學資源的最佳化與完善

  3.1.1師資培養

  醫法交叉的特殊屬性給衛生法學教師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教師既要掌握豐富的醫藥衛生知識,還必須熟悉法學的相關理論,特別是瞭解現行衛生法律法規的條文和內容。所以,從事衛生法學教學的師資隊伍要儘可能地做到專業化,但目前實現衛生法學教師隊伍完全專業化似乎不切實際,因為我國衛生法學起步較晚,衛生法學專業出身的教師為數不多,這就必須對不同層次的教師進行再教育和再培訓,透過為教師提供進修、考察、學術交流及教學科研等方面的機會,改變現有衛生法學教師知識結構單一的現狀,把培養精通醫學及法學知識的複合型師資隊伍作為努力方向[4]。同時,還要注重衛生法學教師隊伍的梯隊建設,使之形成完備的科研和教學團隊。

  3.1.2 教材建設

  教材的優劣直接影響教學效果,目前我國現有的衛生法學教材存在如下問題:首先,過於偏重理論研究,不適合本科階段使用。醫學生法律基礎薄弱,對於抽象的理論不能很好地消化理解。其次,內容千篇一律,沒有針對性,不能適應不同院校及專業的實際情況。再次,照搬照抄法律條文,使教材成為“法律彙編”,毫無實質內容。針對上述問題,應由衛生教育主管部門牽頭,統一組織醫學和法學專業人士編寫一套針對性、實用性和科學性較為均衡的衛生法學系列教材供醫學院校使用,同時不同學校也應根據自身的發展、培養目標和不同專業的差異,組織編寫適合自身校情的教材和輔導用書,實現自身教學目標。

  3.1.3 課程設定

  課程應以獨立的必修課形式開設,根據教學物件和專業的不同,以“衛生法學”或“醫事法學”統一命名,教學內容以現行衛生法律體系為基礎,除理論講授外,還應增加實踐教學。實踐課程可採用多種形式,如案例討論、課外實習、模擬法庭等,著重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基礎性、應用性、實踐性三位一體的教學體系為框架,構建適合醫學院校的衛生法學課程體系,同時開設相關選修課,拓寬學生的視野,增強對衛生法學的瞭解和認識。

  3.2 多元化教學方法的運用

  哈佛大學校長Charles Eliot指出:“法律教育需實際解決的問題並非是教什麼,而是如何教。”因此不斷改革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技巧,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能力,是對教師的永恆要求[5]。傳統的理論講授式教學是學生掌握衛生法學基礎理論的有效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培養了醫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但基於當前醫療衛生領域的複雜情況,培養學生的法律實踐能力更顯重要,應在教學中綜合運用案例教學法、團隊導向學習教學法、問題討論式教學法等,輔以情景模擬、法庭旁聽等實踐活動,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教學指導。透過多元的教學方法可以改變傳統教學方式呆板、沉悶的課堂氣氛,培養學生髮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益於促進衛生法學教學的完善和發展。

  3.3 課程評價體系的最佳化與改革

  傳統的考核評價是終結性評價,即在教學活動結束後為判斷其效果而進行的評價,以期末考試為主。終結性評價是反映教學效果和測評學生掌握知識的重要指標之一,但是在這種應試教育的體制下,教師和學生只注重對考試科目和考試內容的學習,造成了知識結構的嚴重失衡[6]。首先,其不能反映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對知識的掌握程度,也無法評判學生的實踐能力;其次,對學生產生錯誤的導向,使學生考前突擊,一味追究分數,為考試而學習,考核之後便將所學知識全部拋之腦後。為提高教學效果,應採用總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不但在結課後進行考核,更要對學生日常學習過程中的表現、態度、學習策略等方面做出評價。就衛生法學課程而言,應在教學過程中展開平時表現評價、課堂作業評價、階段性測驗評價及學生、教師的互評,評價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學分,以綜合性、實踐性和多樣性為原則,強化理論素質、提高實踐能力、擴充套件綜合知識,達到形成綜合能力的培養目標。

  4、結語

  雖然我國的衛生法學教育仍處於起步階段,教育改革尚在探索之中,但衛生法律體系的完善和高等教育取得的進步給我們展示了光明的未來圖景。若干年後,不斷湧現的衛生法學人才將將為我國的衛生和教育事業貢獻更大的力量。

  衛生法律法規論文 篇6

  【摘要】衛生法學專業有其自身的專業特色,在學生培養過程中,法醫學課程有其重要的作用和意義。為了更好地提高教學質量,推進教學改革,對哈爾濱醫科大學2007級-2010級衛生法學專業共139名學生進行問卷調查,分析學生對法醫課的認知程度及教學的現狀,以期在教學內容、授課深度、教學方法、增加實踐教學等方面進行法醫學教學改革提供理論依據。目前,國內開設衛生法學專業的院校都有法醫學公共課的教學,衛生法學有其自身的專業特色,且學生醫學知識相對較薄弱。為了更好地提高法醫學課程的教學質量和水平,筆者對本校2007級-2010級衛生法學專業學生進行問卷調查,分析學生對法醫課的認知程度及教學的現狀,以推進法醫學的教學改革。

  1.調查物件與方法

  調查物件為2007級-2010級衛生法學學生共139人,其中男生45人,女生94人。調查內容包括學生對法醫學課程的認知程度、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的意見和建議等方面。以不記名方式填寫問卷,授課之前進行法醫學課程認知程度的調查,授課之後進行法醫學課程教學內容及方法的調查統計。發出調查表139份,回收139份。

  2.結果

  調查表明,有80.0%的學生對法醫學課程感興趣,興趣不大的學生佔20%;91.6%的學生認為開設法醫學是必要的,認為沒必要或可有可無佔8.4%;有93.7%的學生知道哪些案件需要進行法醫學鑑定,而6.3%的學生不知道或不瞭解。

  對法醫病理學、法醫臨床學和法醫物證學感興趣的學生分別佔40.0%、31.6%和21.1%,有7.3%的學生對法醫毒理學和法醫精神病學最感興趣;有65.3%的學生認為法醫學課程講授深度適中,25.3%認為講授較深,9.4%認為講授較淺;有89.5%的學生認為教學目標明確,10.5%的學生認為不明確;有94.7%的學生認為教學重點清晰,5.3%的學生認為不清晰;有81.1%的學生認為應增加案例討論學時,18.9%的學生認為不需要增加;有92.6%的學生認為有必要開設法醫實驗課;有58.9%的學生認為教學內容貼近法學專業實際需要,40.0%的學生認為較貼近,認為不貼近的佔1.1%;有50.5%的學生對法醫現場和屍檢圖片感到緊張,49.5%的學生不會緊張。

  3.討論

  3.1 對法醫學課程認知程度的調查分析

  課程授課之前,對法醫學課程的認知調查結果顯示,80.0%的學生對法醫學課程感興趣,20.0%的學生對法醫學課程興趣不大,91.6%的學生認為醫學法學專業開設法醫學是必要的。如何在授課過程中提高學生對法醫學的興趣,進而提高教學質量才是目前問題的關鍵。學習法醫課前,93.7%的學生對哪些案件需要進行法醫學鑑定有所瞭解。

  3.2 對法醫學課程教學內容及方法的調查分析

  本調查顯示,92.7%的學生對法醫病理學、法醫臨床學和法醫物證學的相關知識最感興趣,而這些正是法醫學的重點內容,89.5%的學生認為課程教學目標明確,94.7%的學生認為教學重點清晰,說明我們的法醫學教學內容安排和講授基本符合學生的需求。25.3%的學生反映課程講授有深度,這可能與我校衛生法學專業的課程設定有關係。在法醫學課程開設之前,學生僅粗略和簡單地學習基礎醫學和臨床醫學幾門課程,而法醫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醫學知識點面廣且繁雜,對於醫學基礎知識薄弱的衛生法學學生來講,學習有一定難度。筆者在法醫學教學中,用多媒體展示大量典型案例的現場圖片、屍體解剖照片及錄影材料來輔助講解,使這些抽象的理論內容得到直觀的理解。調查中50.5%的學生對法醫現場圖片及屍檢照片等資料會緊張,可能與調查人群中女生所佔比例較大有關。

  3.3 衛生法學專業法醫學教學改革的思路

  3.3.1 注重法醫學課程的實用性

  要實現臨床醫學及相關專業法醫學課程的教學目標,應解決3個問題:①對誰講(授課物件);②講什麼(授課內容);③怎麼講(授課形式)。教學目標明確、重點清晰並不代表目前的教學對衛生法學專業是適用的。調查顯示,僅58.9%的學生認為教學內容貼近法學專業實際需要。雖然課程教學目標和重點明確,但教學內容與法律實際工作聯絡還不夠緊密,應結合法學專業司法實踐經驗,提煉與法學專業相關的內容作為教學重點。法醫教學內容的安排應緊密聯絡衛生法學專業的特點,對與法律工作聯絡緊密的法醫病理學、活體檢查、醫療糾紛等內容應作為重點講述。除介紹一些法醫學的基本理論知識外,應重點培養法學學生在法律實際工作中如何提出鑑定要求,如何審查鑑定結論以及如何對鑑定意見進行質疑的能力。隨著我國司法體制改革的不斷深人,對法學學生這方面能力的要求必然越來越高。

  3.3.2 改革教學方法

  本調查81.1%的學生認為需要增加案例教學學時數。調查中針對我校2007級-2010級四個年級法醫學教學內容相同,採用案例教學和非案例教學相對照,期末考試內容大致相同。卷面分析顯示,進行案例教學法講授的年級,學生的得分明顯提高,分析顯示案例教學法能使絕大部分學生不需死記硬背便可掌握基礎理論知識,但是也有18.9%的學生認為沒有必要增加案例教學學時,在教學過程中筆者也發現少部分學生是不適合進行案例教學的,在教學過程中應加以注意和改進。案例教學法的具體實施步驟應分以下幾步:

  ①教師要在課前做大量的工作,精心挑選案例,充分分析,保證案例的多樣性、全面性和複雜性。案例某些環節的資訊要隱藏,讓學生在分析過程中去提煉,有的內容則要多提供資訊,讓學生去偽存真;

  ②課堂討論,每組選派代表公佈各組討論結果。可以選用點名提問、個人自由發言、分組討論、集體辯論等形式。教師對於學生的發言不要簡單地評價對或錯,應鼓勵學生積極的獨立思考。在課堂討論中,要求學生從鑑定人的角度出發,認真分析案例,獨立思考並作出鑑定結論。而有些案件應直接給出多個鑑定意見,要求學生以法官的角色去質證分析每一個鑑定意見,做出選擇;

  ③教師進行課堂總結,與學生進行交流,點評每一組學生在討論過程中存在的思維、方法問題,最後進行案情分析和提供鑑定意見供學生參考。

  此外,應對案例教學法進行改革,嘗試以案例為中心、以模擬法庭為載體的授課模式或者基於網路環境下的PBL教學法,這兩種授課方式在某些高校法醫學教學中已實踐,教學效果提高明顯,是一種切實可行的嶄新教學方法。

  針對當前衛生法學專業實踐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王海容提出擁有法醫學鑑定機構並開設衛生法學專業的高校,應嘗試司法醫學鑑定實踐教學。這種教學方法,有利於學生實踐能力的提高,有利於職業化素養的形成,有利於衛生法學專業的教學改革,有利於衛生法學專業的科學研究。

  3.3.3 搞好實習基地建設,增開法醫學實驗課

  要求法學專業的學生具備高深的法醫學造詣是不符合實際的,但透過合理的課程設定使其掌握基本的法醫學知識則是可能的。目前國內各院校法學專業方向的教學計劃中,大多數法醫學課程僅安排理論課,而無相應的實踐環節。再好的教學方法,如果僅侷限在觀看圖象資料,講解幾個典型案例,使用簡單的口述和放映幻燈片的方法,對培養學生法醫學水平和能力是遠遠不夠的。從統計調查可以看出,92.6%的學生認為必須同時開設法醫學實驗課。衛生法學專業的學生真正要勝任未來工作的需要,就不能滿足於理解一些常見的、淺表的法醫學問題。在現有的教學條件下,建議與當地公檢法部門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增設實習基地,定期安排學生參與法醫檢案,讓學生熟悉法醫學的鑑定過程、觀摩法官審案的全過程,培養學生正確解讀、分析鑑定結論的能力。

  3.3.4 最佳化法醫學教師隊伍結構

  目前各高校法醫學授課教師基本上為法醫學專業碩士或博士畢業後直接從事高校教學工作,缺乏實際檢案的經驗,教學時以理論講述者居多,講課無法拓展和深入,很難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可以在公檢法部門聘請一些檢案經驗豐富、知識理論紮實和教學技能突出的資深法醫師,來講授部分刑事技術現場最常涉及的內容。

  綜上,目前衛生法學專業的法醫學教學總體是不符合現實需求的,社會要求法律學生應具備法醫學實踐運用能力,我們的培養目標與方式與之不協調,法醫學教學必須進行改革以適應社會的發展,這種改革是逐步推進的,需要在廣泛調研論證的基礎上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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