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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筆試考生須知的事項

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筆試考生須知的事項

  浙江省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筆試)考生須知

  考 生 守 則

  1、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考生憑《准考證》、《身份證》進入指定考場,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3、考生入場,除書寫藍(黑)字跡的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填塗答案的2B鉛筆、橡皮、卷筆刀等物品放置桌上,修改液、修正帶等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進入考場後,及時將手機等各種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關閉,並將其與手提包等與考試無關物品按考場要求集中存放。

  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場後,對號入座,將自己的《准考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檢驗。考生領到試卷後,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填寫自己的姓名、准考證號等欄目。凡答題卡內需書寫的請用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填寫,填塗的請用2B鉛筆填塗。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無效。

  5、開考訊號發出後才能開始答題。

  6、開考30分鐘後不準入場,考試開始30分鐘後方可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7、在答題卡規定的地方填塗,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填塗,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8、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遞任何答案或交換試卷,不準將試題本和答題卡帶出考場。

  9、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10、考試終了訊號發出後,立即停筆。整理好自己的試題本、答題卡等並放在自己的座位桌面上。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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