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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軟體管理規定

計算機軟體管理規定

  根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等法規,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了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關於計算機軟體管理規定,希望對您有幫助。

  計算機軟體管理規定如下

  一、金額在200元以上的計算機軟體屬於本辦法管理範圍。

  二、計算機軟體的管理以”統一領導、歸口分級”為原則,由實訓部管理,實行院、系二級管理體制。

  三、學院成立招標領導小組,負責購置(研製)計算機軟體的稽核論證、招標購置等工作。

  四、購置金額200-10000元(含l萬元)的計算機軟體,必須按要求填寫“計算機軟體購置(研製)申請表”,經購置部門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實施。

  五、購置金額1萬元以上的.計算機軟體,需填寫“申購計算機軟體可行論證報告”,由購置部門會同實訓部組織論證並確定購置方式,經實訓部稽核報主管院長審批。

  六、為維護學校利益,購置l萬元以上的計算機軟體,須由實訓部會同購置部門共同與商家簽定合同。

  七、各部門所有計算機軟體的購置,必須按規定程式辦理審批手續後,方可購置,財務處憑審批材料、購貨合同付款、報銷。

  八、各部門購置的計算機軟體應要求供應方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以及人員培訓,軟體升級承諾等完各售後服務。

  九、購置金額在l萬元以上的軟體的驗收,由購置部門、實訓部以及學院招標領導小組實施驗收,驗收內容包括:

  (一)外觀檢查,包裝完整,外觀無損壞

  (二)核對合同清單,檢查、清點所有光碟等軟體載體、附件的數量,檢查是否損壞丟失、受潮或與合同清單不符之處

  (三)清點所有資料軟體介質,質保書、說明書及資料等

  (四)現場安裝,由供貨廠商會同使用部門人員,進行功能測試.供貨廠商應按合同的具體規定對使用方進行人員培訓服務等

  (五)各部門應認真填寫驗收記錄,驗收合格並經主要驗收人簽字後,方可辦理入庫報帳手續

  (六)驗收過程中,如發現屬供方廠商的責任問題,應隨時向實訓部彙報,依據合同進行交涉,直至訴諸法律。

  十、購置單價金額超過500元的計算機軟體,按照固定資產處理,辦理相關的驗收手續,按“固定資產驗收單”填寫計算機軟體名稱、載體形式、版本號等資訊。

  十一、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軟體,按低值耐用品的管理辦法處理,由各系計算機軟體管理人對其單獨建帳。500元以上的軟體,由實訓部建帳管理。實訓部對500元以上的軟體監管期一般為五年,到期自動銷帳。一些特殊的軟體由使用管理部門報實訓部確認後可延長監管期。

  十二、院肉合法持有軟體(包括贈送軟體)的部門、享有以下權利與義務:

  (一)根據需要將軟體安裝到有關計算機內。

  (二)為存檔需要而複製有關軟體,但複製品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他人使用,一旦喪失對該軟體合法持有權時應將備份複製品全部銷燬。

  (三)因課堂教學、科研工作等非商品性目的需要而進行少量複製和使用,應嚴格執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規定,並應說明軟體的名稱、開發商等情況,不得用於任何商業性行為及有償向他人提供。

  十三、以上規定與學院其它管理辦法不一致,以本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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