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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考新規定

2017年路考新規定

  駕考改革後,對路考有哪些新規定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17年路考新規定,歡迎閱讀參考!!

  2017關於路考的新規定

  1、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考試科目共有16個,分別是上車準備、燈光模擬考試、起步、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加減檔位操作、超車、會車、掉頭、透過公共汽車站、透過學校區域、透過人行橫道、直行透過路口、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靠邊停車。

  注意事項:考試有兩次機會,第一次考試不合格,當場補考一次,如果補考不合格者,需要10天后才可以再次預約科目三考試。

  2017路考加減檔換擋口訣

  換擋口訣是:先右再左,馬上動手,左抬右下蹺蹺板。

  1.先右後左:

  無論加檔減檔,都要根據速度,速度就是由油門剎車控制,具體而言,要加檔,先要踩油門加速,要減檔,先要踩剎車減速;加速減速完成後,尤其是,車身抖動時要迅速左腳踩離合器,還是上一節所說,要狠。記住一句話,車身抖動必然動力不足,迅速減檔,否則必然熄火;

  2.馬上動手:

  左腳踩離合同時右手去換擋,此時要注意,千萬別低頭看檔位,因為此時你要關注的是你的前方,你只有一隻手在方向盤上,必須牢牢抓緊方向盤控制方向,此時右手換擋要迅速;

  3.左抬右下蹺蹺板:

  便是上節所說的離合器控制問題,離合器要緩緩抬,到半聯動位置後,右腳油門慢慢跟,油門別踩太大,此時一上一下,猶如踩蹺蹺板。

  加減檔位操作:

  1、踩離合器,鬆油門。

  2、換擋。

  3、抬離合、加油。

  以上三個步驟中,哪一步可能產生問題呢?

  1.踩離合(器 ),鬆油門。這一步有可能產生衝擊。產生衝擊的原因是踩離合鬆油門的順序不對。如果先鬆油門後踩離合,由於發動機停止供油而離合器未分離,可能出現“反拖”即發動機制動現象,這會產生“頓挫”衝擊感。當檔位較高(如四、五檔行駛)時,發動機制動作用較輕,不會有多大感覺,但檔位較低(如二、三檔行駛)時,“頓挫”感就會比較明顯踩離合鬆油門的正確操作方法是,踩離合和鬆油門應同時(或幾乎同時)進行。就算要排個先後次序 ,也應是踩離合在先,鬆油門在後。注意,鬆油門的時間不能太滯後,否則,由於踩下離合後相當於卸去了發動機的負荷,而油門又未及時鬆開的話,發動機轉速會迅速升高。這時燒的油算是白費了。踩離合、鬆油門後,發動機轉速隨之開始下降。

  2.換擋。這是整個換擋過程中的實質性步驟。正常情況下,由於同步器的作用,一對待齧合的'兩個齒輪)在轉速未達到同步前是不會接觸的,因此不會產生齒輪撞擊。轉速同步後,兩齒輪會順利齧合,所以這 一步不會產生什麼衝擊。不僅如此,換擋時如操作(施力大小、換入時機)得當,還會產生類似換擋桿被自動吸入到位的感覺,這對駕駛者來說,不啻為一種“快意”。

  這裡把變速器內待齧合兩齒輪轉速的同步稱為“變速器同步”,以與後面要提到的另一種同步相區別。

  3.抬離合、加油。這是最容易產生衝擊的一個階段,抬離合的控制非常關鍵。我認為,抬離合的控制至少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抬離合的時機,另一個是抬離合的時機,抬離合的時機是指換入新檔位後(即上面第二步),何時抬起離合器進入半離合狀態。當踩下離合器將變速器手柄換入新檔位時,變速器內待齧合兩齒輪的轉速是被同步器同步後才順利齧合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發動機轉速與離合器摩擦片(以下簡稱離合器片)的轉速也同步了,絕大多數場合,兩者仍存在較大轉速差。於是,我們會很自然地想到,當發動機轉速與離合器片轉轉速到同步時就應是抬離合的理想時機。那麼,怎樣才知道發動機轉速與離合器片轉速達到同步了呢?很顯然,這需要了解換擋時發動加減檔位操作:根據路況和車速,合理加減擋,換擋及時、平順。加減擋的時候一定要左手握緊方向盤,不然在加減擋的時候會出現跑方向的情況。機轉速與離合器片轉速是如何變化的。踩離合、鬆油門後,發動機轉速很自然地隨之下降,其變化透過發動機轉速錶就可一目瞭然,這比較單純和簡單。

  從泉州市交巡警支隊瞭解到,自今年1月1日《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以下簡稱123號令)實施以來,科目二、科目三在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有效期內,只能各考五次。第五次不過的,之前考試的成績作廢,得重新考科目一。駕校方面表示,類似於莊先生這種情況,他只需重交考試費即可,無需再次交培訓費。

  之前報名的考生要按新規執行嗎?

  莊先生說,自己是去年9月在泉港華榮駕校報名駕考的,12月份考的科目一,當時順利通過了。

  科目二一直拖到今年3月份才開始考,莊先生說,由於自己經常在外地出差,沒時間練車,每每都是要考試前的兩三天,才臨時跑去駕校抱抱佛腳,簡單練一練。

  考科目二時,要不就是倒庫進不了,要不就是電子路面半坡起步熄火,用莊先生的話說,“很慘”。從3月份開始,差不多每隔一個月,自己就得補考一次科目二。直到現在,他已經考了五次科目二。每次去補考,都交了補考費,就這樣,連續五次科目二考試,莊先生都掛了科。

  前幾天,教練通知他說今日要繼續參加科目二考試,莊先生昨日趕緊去練車,但卻又被教練告知,由於他的科目二考試連續五次沒透過,他已經不能繼續補考,須重新考科目一才行。

  對此,莊先生覺得很委屈,他說自己去年報名時,相關規定並沒有出臺,現在,卻是按照新標準作廢了自己科目一的成績。莊先生質疑制度的合理性。

  新規實施後科目二三隻能各考五次

  昨日,泉州駕管大隊有關負責人介紹,123號令規定的考試次數,是從科目二、科目三考試的時間算起,而不是從報名的時間算。所以,例如莊先生這種情況,他科目二是從今年3月份開始考的,就應參照今年的新規來執行。但是,在123號令實施前,已經預約的考試次數不計算在五次預約限制次數中。

  此外,科目一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沒有不合格次數的限制。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必須在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後才能參加,考試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請補考。

  該負責人稱,新規實施以來,科目二、科目三五次考試不合格的情況確有存在,不過,具體的資料並沒有做過統計。如果重新考科目一,市民須交納570元的考試費,至於是否需要重新交納培訓費,是駕校的事情。

  重考只交考試費不收培訓費

  對此,記者諮詢了莊先生所報名的駕校莊教練,他說,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一般來說,不會再收取培訓費,學員只需要交考試費就可以了。不過,如果學員在報名之日起三年內仍未完成所有考試,交警部門就會登出學員的考試資格,學員也就只能重新報名學車了。

  一位做駕校教練已經4年的李先生告訴記者,123號令出臺後,對駕校的培訓工作的確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不過並不大,正常的學員,只要有練過車,一般都會在5次之內透過;對於一些車技實在較差的,駕校方面會與其溝通,商量延遲報名考試,避免造成學員連掛5次的窘境。

  李先生還稱,因為學員的考試透過是與教練的薪資直接掛鉤的,對一些考試經常不過的學員,教練也會覺得很無奈,一輛車本來學員的名額就不多,如果一個學員一直考不過,就會佔名額。但只要科目一考過了,就要儘量把學員教會,讓他們更快地透過考試,肯定不會將學員拋下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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