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藝術> 藝術類考生高考專業分數線參考

藝術類考生高考專業分數線參考

藝術類考生高考專業分數線參考

  一、體育類

  (一)劃線依據

  1. 按照《貴州省招生委員會關於做好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xx〕30號)檔案規定:(1)根據考生專業考試成績,按上一年度招生計劃數的1:2.5比例劃定體育專業考試合格線;(2)本科(含一、二本)按體育(文)、體育(理)招生計劃數的150%比例劃定體育專業考生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在體育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分別按體育(文)、體育(理)招生計劃數的130%比例劃定綜合分(綜合分=文化分2+專業分)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三本和高職(專科)按體育(文)、體育(理)招生計劃數,結合我省體育考生生源實際情況劃定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和綜合分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2. 20xx年我省的體育文、體育理專業招生計劃數。

  3. 20xx年體兼文、體兼理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和體育專業考試成績。

  (二)體育類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體育專業分:100分

  文化分:體兼文375分 體兼理284分

  綜合分:體兼文301分 體兼理259分

  (三)體育類三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體育專業分:100分

  文化分:體兼文350分 體兼理252分

  綜合分:體兼文287分 體兼理237分

  (四)體育類高職(專科)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體育專業分:100分

  文化分:體兼文341分 體兼理238分

  綜合分:體兼文281分 體兼理229分

  (五)錄取

  1. 在文化分、專業分和綜合分都上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志願按綜合成績(文化分/2+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計劃數的120%比例投檔,各招生高校在我省的投檔範圍內根據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省招生辦稽核批准。

  2. 體兼文、體兼理科類的考生,應首先參加體育專業錄取,待所有體育專業志願落選後,方可轉入文、理科錄取。

  二、藝術類

  (一)劃線

  1. 劃線依據

  按照教育部 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不應低於本省(區、市)確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錄取分數線的65%,藝術類高職(專科)錄取分數線一般不應低於本省(區、市)確定的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要求,結合我省藝術類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和考生文化成績的實際情況劃定。

  2. 劃線類別

  美術設計類含美術學、藝術設計、繪畫、雕塑、攝影等專業,音樂表演類含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表演等專業,舞蹈類含舞蹈學、舞蹈表演等專業,播音編導類含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導演等專業,空中乘務類含音樂表演(空中乘務方向)、表演(空中乘務)、音樂學(航空高階綜合服務管理方向)等專業。

  3. 劃線比例

  ⑴ 美術設計、音樂表演類: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75%劃定,三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70%劃定。

  ⑵ 舞蹈、空中乘務類: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70%劃定,三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65%劃定。

  ⑶ 播音編導類: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80%劃定,三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75%劃定。

  4. 藝術類本科(含一、二本)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藝兼文

  播音編導:369分 美術設計:346分

  音樂表演:346分 舞 蹈:323分

  空中乘務:323分

  藝兼理

  播音編導:312分 美術設計:293分

  音樂表演:293分 舞 蹈:273分

  空中乘務:273分

  5. 藝術類三本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藝兼文

  播音編導:346分 美術設計:323分

  音樂表演:323分 舞 蹈:300分

  空中乘務:300分

  藝兼理

  播音編導:293分 美術設計:273分

  音樂表演:273分 舞 蹈:254分

  空中乘務:254分

  6. 藝術類高職(專科)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藝兼文220分、藝兼理180分。

  (二) 教育部批准的31所獨立設定藝術院校(含參照執行的院校)本科專業,由院校自行劃定高考文化分數線。

  (三) 錄取

  1. 省內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為:文化分上線、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計劃數的120%比例投擋,各招生高校在投檔範圍內根據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省招生辦稽核批准。

  2. 在我省有招生計劃的省外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實行三種模式,即在文化分上線、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一是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二是按文化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三是按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各佔一定比例之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各高校的錄取模式由高校自定,但必須符合教育部和省招委招生政策規定,並在招生章程中公佈。各高校在投檔範圍內根據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省招生辦稽核批准。

  3. 在我省無招生計劃的省外高校藝術類專業錄取,可由高校根據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提出投檔報告,省招生辦稽核批准。

  4.藝兼文、藝兼理科類的考生,應首先參加藝術類專業錄取,待所有藝術類專業志願落選後,方可轉入文、理科錄取。

  (四)有關政策

  為有利於藝術人才的選拔,對省內各類專業考試成績名列前三名的考生,由考生報考院校提出申請,省招生辦稽核,可在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上降低20分投檔。

【藝術類考生高考專業分數線參考】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