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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高考志願填報12個注意事項

貴州高考志願填報12個注意事項

  (一)考生志願是高校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考生要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佈的招生院校、類別、批次、學校程式碼、專業名稱和程式碼填報志願,並要按照填報志願規定和程式填報志願,認真細緻的校對確認。考生未按規定的`時間、程式及要求填報志願所造成的失誤,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考生准考證上的密碼是考生進入網上填報志願系統的唯一憑證,請務必保管好密碼,如果發現密碼洩漏應及時向縣級招辦報告。否則造成志願資訊被他人填報,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考生填報志願時,可登陸教育部“陽光高考”招生平臺閱讀所填報院校的招生章程,詳細瞭解該校的招生要求及錄取原則等。

  (四)填報外語、外貿類專業的考生,應按省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到所在市(州)招生辦指定的地點參加英語口試。未參加英語口試的考生,該類院校和專業可以不予錄取。

  (五)報考“建築學”、“城市規劃”、“風景園林”、“工業設計”等專業的考生,須有本人徒手畫一份(註明考生號、姓名),並要有縣(市、區、特區)招生辦加蓋的公章。由縣(市、區、特區)招生辦統一裝入考生高中階段檔案袋內,供錄取院校備查。

  (六)每個批次的志願都設有“願否服從專業調劑”欄,請考生認真思考,表明意願。

  (七)“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批次中,有“211工程”院校,也有非“211工程”院校。公佈招生計劃時“211工程”院校用“★”號加以註明,同時公佈“211工程”院校名單,考生在填報志願時注意查詢。

  (八)“高職(專科)”錄取批次中,有“國家示範性高職(專科)”院校,也有非“國家示範性高職(專科)”院校。公佈招生計劃時“國家示範性高職(專科)”院校用“◆”號加以註明。

  (九)“中職單報高職”與普通高職(專科)的考試類別和科目不同,因此兩類考生填報志願時,應注意自己所報類別,不能跨類別填報。

  (十)考生填報的志願提交後,任何人都不得更改,違者按國家有關法規嚴肅查處。

  (十一)考生查詢錄取資訊,可憑本人准考證和密碼登入網上填報志願主頁查詢本人錄取情況。

  (十二)各批次院校按規定投檔後出現缺額的,缺額情況將在省招生考試院網站公佈。請考生關注省招生考試院主頁釋出的相關資訊,並及時補報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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