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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概論讀書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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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言學概論讀書筆記

  第一章 語言和語言學

  第一節 語言的客觀存在形式

  1.語言的客觀存在形式表現為:口語、書面語。

  2.書面語和口語的主要差別:口語是第一性的,書面語是在有了文字之後才產生的。口語發生在一定的社會背景和語言環境中,而且交際雙方或各方在進行口頭交際的同時常常伴隨著各種面部表情、手勢和體態,還有各種不同的口氣和語調,而書面語一般只記錄詞語,沒有記錄這些成分。書面語有可能比口語積累的語彙豐富,語法結構也更精密,表達方式也更多樣化。

  3.語言和民族的關係:它們之間的關係比較複雜,二者不存在一一對應的關係。就大多數情況而言,一個民族使用同一種語言,但在世界上也有不少這樣的情況,即不同的民族使用同一種語言,同一種民族卻又使用不同的語言。

  第二節 語言的性質

  句子是最小的交際單位。

  2.符號是根據社會的約定俗成使用某種特定的物質實體來表示某種特定的意義而形成的這種實體和意義的結合體。

  3.能指是語言符號的物質實體,能夠指稱某種意義的成分。

  4.所指是語言符號所指的意義內容。

  5.組合關係是一個語言單位和前一個或後一個語言單位,或和前後兩個語言單位之間的關係叫組合關係,也叫“句段關係”。它體現在互相關聯的語言單位組成的整體中。

  6.聚合關係是在同一位置上可以互相替換出現的各個語言單位之間的關係。

  7.語言與言語的區別:語言是使一個人能夠理解和被他人理解的全部語言習慣,是社會成員約定俗成共同使用的部分,是均質的,是言語活動的社會部分;言語則具有個人特色,因為每個人說話的嗓音,每個音的具體發音,使用的詞語和句子結構都不盡相同。即語言是言語活動中同一社會群體共同掌握的,有規律可循而又成系統的那一部分;而含有個人要素或個人雜質的說話行為和說出來的話(包括寫出來的“話”)只能屬於言語。

  8.語言符號的特徵:任意性、強制性與可變性。 人們最初創制單個的語言符號時,用什麼樣的形式——語音與什麼樣的內容——語義相結合,並沒有什麼必然性,而帶有很大的偶然性或隨意性。 在同一社會,同一時代,對使用同一種語言的每一個社會成員來說是強制性的。 同一社會在不同時代,其語言符號的聲音、意義,以及兩者間的關係就會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社會的變化而變化。

  第三節 語言學

  1.索緒爾創立的語言學被稱為結構主義語言學。

  2.結構主義語言學是由索緒爾創立的語言學,它主要研究語言系統本身的內在規律。

  3.索緒爾的主要貢獻在於從語言本體的角度界定了“語言”,明確地限定了語言學的研究物件、範圍和重點,是原因呢學脫離了早期什麼都研究,什麼都難以深入的缺陷,走上了研究物件相對單純,因而有可能逐步想成本學科特有的理論體系和方法論體系的現代科學的道路。20世紀語言學在索緒爾語言理論的影響下集中主要精力研究系統本身的內在規律,得到了蓬勃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研究成果;語言學的理論和方法甚至超越了語言學領域,對哲學、人類學、心理學、社會學等其他科學產生了重大影響。

  第二章 語音

  第一節 語音的性質

  1.語音的本質屬性是社會屬性。

  2.語音四要素中最重要的是音質。

  3.漢語普通話中的輕聲,主要與音強有關。

  4.從聲音的產生方面分析,音質的不同主要取決於發音體、發音方法、共鳴器形狀。

  5.音高就是聲音的高低,它主要決定於發音體振動頻率的高低。

  6.音強就是聲音的強弱,它主要決定於振幅的大小。

  7.音長就是聲音的長短,它決定於發音體振動時間的長短。

  第二節 音素

  1.音素是從音質角度劃分出來的最小的語音單位。

  2.根據發音時舌頭起作用的部位不同,可把母音分為“舌面母音”、“舌尖母音”、“捲舌母音”。

  3.常見的子音發音部位:雙唇音、唇齒音、舌尖前音、舌尖後音、舌根音。

  第三節 音位

  1.音位是特定的語言或方言中具有區別意義作用的最小的語音單位。

  2.同屬於一個音位的不同音素叫音位變體,可分為“條件變體”和“自由變體”。

  3.互補關係是指在相同的語音環境裡互相排斥,因而不能起區別意義作用的音素,就構成了互補關係。

  4.音質音位是以音素為材料,透過音質的差別起區別意義作用的音位。

  5.音位與音位變體的關係是一般和個別的關係,音位存在於音位變體之中,離開了音位變體,音位也就不復存在,我們平時發出或聽到的都只是音位變體。屬於同一個音位的各個變體,沒有主次之分,都是平等關係。

  6.音位與音素的區別在於劃分角度不同和劃分範圍不同。 音素是從人類語音的音質上著眼劃分出來的最小語音單位,兩個音若音質不同,就是兩個不同的音素。而音位則是從語音的社會屬性,即辨義功能的角度劃分出來的語音單位。如果兩個音音質不同,但彼此間不起辨義作用,仍然只能歸為一個音位。 音素是從人類的語言所能用到的全部語音裡劃分出來的最小語音單位,而音位則是在某種特定的語言或方言的語言系統中劃分出來的最小語音單位。

  第四節 音位的組合

  1.音節是語流中最小的發音單位,也是聽覺上能夠自然辨別出來的最小的語音單位。

  2.開音節是以母音收尾的音節。

  3.閉音節是以子音收尾的音節。

  4.語流音變是指在連續的語流中,一個音可能由於鄰近音的影響,或自身所處地位的不同,或說話的快慢、高低、強弱的不同而在發音上產生一些變化。

  5.語音的同化是指語流中兩個鄰近的不同的音,其中一個因受另一個的影響而變得跟它相同或相近。

  6.語音的異化是語流中兩個鄰近的相同或相近的音,其中一個受到另一個的影響而變得不相同或不相近。

  7.弱化指的是在語流中一個較強的音由於所處的地位或受鄰近音的影響而變成一個較弱的音。

  8.脫落是指在語流中,弱化的音往往會進一步消失,或為了發音的方便而省去某些音。

  第五節 韻律特徵

  1.韻律特徵又叫做“超音質特徵”或“超音段特徵”,指的是語音中除音質特徵之外的音高、音長和音強方面的變化。

  第三章 語彙

  第一節 語彙的性質

  1.語彙指一種語言中詞和語的總和,是一個特定的集合概念。

  2.語彙是一種語言中詞和語的總彙,是語言的建築材料。一種語言可以包含成千上萬個詞或幾百個固定片語,如漢語中有許多具體的詞和固定片語,像“天”、“地”、“水”等和“胸有成竹”、“開後門”等,但這些不叫語彙,只能叫詞或語。

  第二節 語彙的類聚系統

  1.基本詞彙是整個語彙系統的基礎和核心,它具有產生的歷史長、使用的範圍廣和構詞的能力強三大特點。

  2.一般詞彙是語彙中除去基本語彙以外的那一部分,它包括古語詞、方言詞、外來詞、新造詞等。

  3.單純詞是由一個語素構成的詞。合成詞就是有兩個以上語素構成的詞。新造詞指過去沒有而新創造出來的詞。

  4.外來詞即一種語言和外族語言中翻譯或借用的詞語,可分為幾種:純粹音譯詞,半音譯半意譯,一半音譯一半註釋,音譯兼意譯。

  5.單純詞與單音節詞的關係是它們不是相同的概念,它們的劃分角度不同,單純詞是從語素角度劃分出來的,是指由一個語素構成的詞,單音節詞是從音節角度劃分出來收尾,是指由一個音節構成的詞。

  6.詞是最小的、能獨立使用的、音義結合的單位,具有意義凝固、不可分割、

  形式固定、能自由運用的特點。

  7.詞與語素的區別是詞是語言中可以獨立運用的最小單位,所謂“獨立運用 ”是指詞在造句中能夠到處作為一個單位出現,強調這一點 ,是為了把詞同語素區別開來。因為語素也是一種最小的語音單位,但是它在造句中不能獨立運用。也就是說,能夠獨立運用的是詞,不能獨立運用的是語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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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節 詞彙的構造形式

  1.變性成詞是指語素轉變詞性而形成另一類詞。即某些成詞語素在語法功能上本來只是動詞性的,或名詞性的,或形容詞性的但在形成詞的時候,卻同時形成了兩種詞性的詞。

  2.變形成詞是把原本合成詞中的不成詞語素變為成詞語素再形成詞,包括逆序成詞和簡縮成詞兩種。

  3.語素是最小的音義結合的'語言單位。

  4.離合詞和片語詞是形式上或人們感覺上像詞,但在結構上和意義的搭配性上又接近片語的特殊的語彙單位,由於可以插入或擴充套件,所以可以插入某些成分的詞為離合詞,可以進行較大擴充套件的詞為片語詞。 5.漢語語素的類別系統把語素分為“成詞語素”和“不成詞語素”。成詞語素是指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直接形成為詞,即可以單用的語素。(2)把語素分為“自由語素”和“不自由(黏著)語素”。自由語素指某種語素既可以單獨形成詞,有時又可以單獨說出來。因為是虛詞,所以永遠不能單獨說出來,這就是黏著語素。(3)把語素分為“定位語素”和“不定位語素”。定位語素指的是在最小的合成結構中的位置是固定的,或者總前置,或者總後置。不定位語素是在最小的合成結構中位置不固定的語素,它們既可以前置,又可以後置。(4)把語素分為“實義語素”和“虛義語素”。實義語素就是有實在的詞彙意義,或說本身直接負載了詞彙意義的語素。虛義語素就是一般不具有實在詞彙意義的語素。

  6.語素、音節與字元間有著較為密切的關係。漢語中語素大多數是單音節形式,書面上用一個漢字記錄,三者之間有一種對應關係。一般而言,一個語素就是一個音節,一個漢字。但是語素、音節、漢字又屬於不同的範疇,語素是語彙單位,音節是語音單位,字是文字單位,因此將三者合起來看,就不成簡單的對應了。

  7.複合構詞就是詞根語素+詞根語素構成一個新詞,構成複合詞的詞根語素都是實義的成詞語素或實義的不成詞語素。主要有陳述式、偏正式、支配式、並列式四種。

  8.附加構詞就是詞根語素+詞綴語素構成一個新詞,這樣得到的合成詞叫附加式合成詞,即“派生詞”。構成派生詞的詞根語素都是實義的成詞語素或實義的不成詞語素,詞綴語素是不成詞、粘著、定位和虛義的語素。按照詞綴在詞中的位置,派生詞可分為三種:字首式、字尾式和中綴式。

  9.重疊構詞就是詞根語素透過重疊形式而構成一個新詞。這樣得到的合成詞叫重疊式合成詞,即重疊詞。漢語的重疊詞包括:(1)名詞性重疊詞。(2)副詞性重疊詞。(3)多重重疊詞。重疊詞重疊以後既增加某些語法意義,也不改變重疊詞本身的詞類。

  第四章 語法

  第一節 語法的性質

  1.語法就是語言學中關於詞的構成、變化和詞構成片語和句子的規則。

  2.語言是一個符號系統,儘管語法規則不同於語音、語彙等規則,但其間卻有著千絲萬縷、相互依存、相互影響的關係。例如:語音形式有死就可能影響到語法。像句末用低調或降調錶陳述,而如果用了高調或升調就表疑問了。語彙與語法也相互作用。例如:“差一點兒遲到”和“差一點兒沒遲到”意思一樣,都是“沒吃到”可是“差一點兒及格”和“差一點兒沒及格”的意思不一樣,前一句是沒及格,後句是及格了,這可以看成是人們對“差一點兒”這個詞語的理解的不同而造成了語法上肯定與否定的不對應現象。

  3.語法規則具有抽象性與遞迴性。

  第二節 語法研究的內容、類別和單位

  1.根據研究材料的不同,語法研究可分為歷時語法和共時語法。歷時語法指的是從語法發展變化角度縱向地、動態地研究語法,研究的重點是某些語法現象在特定時間過程中產生和消失的原因和規律。 共時語法指的是從某一時期存在的語法現象的角度橫向地、靜態地研究語法,研究的重點是某一種語言在特定空間範圍內的語法表現形式和語法規則系統。

  2.核心語法又叫小語法,僅指句法結構規則。外圍語法又叫大語法,研究與語法有關的詞語知識,語義知識和語音知識。它們之間的區別是核心語法僅指句法結構原則,即語言片段是不是合乎結構上的規則,外圍語法則包括與語法有關的詞語知識、語義知識和語音知識,包括詞語的搭配,意義的表達和語音的實現等。

  3.語法單位可以分為三級,第一級中語素組是由語素組成的,它們的功能是用來構詞,第二級中片語是由片語成的,它們的功能是用來造句,第三級中句組是由句子組成的,它們的功能是用來表達的。

  4.每個語法成分都處於組合關係又處在聚合關係中,組合規則指的是就線性的不同位置看語法成分相互如何搭配的關係,聚合規則指的是從線性的某個位置看語法成分相互能不能替換出現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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