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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2017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固定資產折舊指一定時期內為彌補固定資產損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資產折舊率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或按國民經濟核算統一規定的折舊率虛擬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那麼,2017年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是怎樣的呢?

  2017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

  固定資產折舊指一定時期內為彌補固定資產損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資產折舊率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或按國民經濟核算統一規定的折舊率虛擬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

  一、企業所得稅對固定資產的“基本折舊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

  第五十九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淨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淨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裝置,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裝置,為3年。

  第六十四條規定:生產性生物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10年;

  (二)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3年。

  以上是企業所得稅對固定資產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企業按不低於以上折舊年限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可以在當期所得稅前計算扣除。也就是說,當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如果小於或等於最低折舊年限計提的折舊可以在當期所得稅前扣除,如果大於最低折舊年限計提的折舊需要在後期進行遞延扣除。

  當然,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加速折方式舊除外。也就是我們下面要和大家列舉的扣除政策。

  二、哪六大行業,研發固定資產可以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的相關規定:

  第一條規定:對生物藥品製造業,專用裝置製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裝置製造業,計算機、通訊和其他電子裝置製造業,儀器儀表製造業,資訊傳輸、軟體和資訊科技服務業等6個行業的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對上述6個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裝置,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第二條規定:對所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專門用於研發的儀器、裝置,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第三條規定: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第四條規定:企業按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縮短折舊年限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採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採取雙倍餘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三、哪四大領域,研發固定資產可以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相關規定:

  第一條規定:對輕工、紡織、機械、汽車等四個領域重點行業(具體範圍見附件)的企業2015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第二條規定:對上述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5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裝置,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第三條規定:企業按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縮短折舊年限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採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採取雙倍餘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透過對以上二、三點的總結。

  1、對生物藥品製造業,專用裝置製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裝置製造業,計算機、通訊和其他電子裝置製造業,儀器儀表製造業,資訊傳輸、軟體和資訊科技服務業,輕工、紡織、機械、汽車等行業企業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2、對所有行業企業新購進的專門用於研發的儀器、裝置,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3、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4、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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