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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育綱要心得體會

幼兒教育綱要心得體會

  篇一

  一、建立新型師幼互動關係

  新《綱要》則較多的使用了“體驗感受”“喜歡”“樂意”等詞語,這既突出了對幼兒情感、態度、興趣等方面發展的重視,也體現了發揮幼兒主體作用的理念。

  “教師應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導者”,“教育活動組織與實施過程是教師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的過程”,是“教師運用專業知識審視教育實踐,發現、分析、研究、解決問題的過程,也是其自我成長的重要途徑。

  ”新型師幼互動關係建立的基礎是:教師和幼兒之間建立一種真正的平行的橫向關係。

  只有教師和幼兒在這種真正平等的環境中,才能有效地激發幼兒主動地與教師交往,才能形成互動關係。

  二、關愛、尊重幼兒,促進幼兒成長,為其一生的發展打好基礎

  每一個教師都必須真誠地關心和熱愛幼兒,並且是每一名幼兒。

  這是作為專業教育者必備的,也是專業教育者與非專業教育者(如家長)的首要區別。

  被尊重是幼兒的權利與成長的需要。

  幼兒無論怎麼不成熟,都是一個擁有獨立人格和權利的主體,他們和成人一樣擁有自己的價值和尊嚴、興趣和需求。

  以幫助幼兒充分認識自己,鍛鍊並增強他們的優勢和信心,促進每一名幼兒在原有基礎上富有個性地發展。

  新《綱要》自始至終貫徹著“以幼兒發展為本”的精神,而且強調“幼兒園教育是人一生髮展的基礎”。

  因此,作為教師,不僅要把幼兒作為一個年幼的個體來培養,而且要把幼兒作為一個成長中的個體、未來的社會成員來培養,對幼兒一生的學習和發展負責,為其一生成長奠定基礎。

  三、具備全面、正確瞭解幼兒和有效組織教育內容的能力

  教師必須具備正確、全面地瞭解兒童發展的能力。

  這是對幼兒進行有效教育、取得良好教育教學效果的首要前提。

  如果不具備這種能力,就會不瞭解或忽視幼兒身心發展特點或規律,易導致教育過程中的失誤或矛盾衝突等,顯然這種教育是失敗的。

  教師對幼兒全面、正確的瞭解,既可來自書本知識和聽課,更需要來自於自身工作經驗的積累,來自於與幼兒共同生活、交往和教育互動這一過程。

  在此過程中,教師要不斷總結、反思、改進。

  教師還應具備有效組織教育內容的能力。

  過去,我們總是在找教材、用教材,卻忽略了孩子們真正需要什麼,也忽略了所選所用教材的適宜性--即是否適合本班幼兒發展的需要。

  透過對《綱要》的學習和領悟,在選擇教育內容上我們有了新的認識。

  從孩子們的眸子、興趣和需求中找到了孩子們渴求的知識。

  這正是一名教育者所需要的“眼光”。

  但在實施過程中發現幼兒的興趣是短暫的,不能更深入地開展主題,只能停留在表面。

  四、具備創設支援性環境的能力

  教師不僅要為幼兒創設豐富的、健康的生活和活動環境,以滿足幼兒多方面發展的需要,還要為幼兒創設充滿關愛、溫暖、尊重的具有支援性的精神心理環境,教師要成為幼兒“學習和發展的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導者”

  《綱要》指出,教師要以關懷、接納、尊重的態度和每一個孩子交往,關注孩子在活動中的表現和反應,同時注意積極地調整週圍人對幼兒的評價,給幼兒積極、健康、支援、溫暖的成長環境。

  篇二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以下簡稱《綱要》)在第一部分“總則”、第三部分“組織與實施”和第四部分“教育評價”中,對教師的工:作提出了各項具體的要求。

  要達到這些具體要求,教師不可能在一次、兩次的培訓中完成,而是要透過不斷的工作實踐,並且在工作實踐中不斷地學習,不斷地反思才能完成。

  下面結合《綱要》的學習,談談教師專業成長中的幾個問題。

  一、對幼兒的發展和學習的理解

  《綱要》在“總則”中強凋,幼兒教育要為幼兒一生的發展打好基礎,要使幼兒在快樂的童年生活中獲得有益於身心發展的經驗,要尊重幼兒的人格和權利,並促進每個幼兒富有個性的發展。

  在“組織實施”中強調,教育活動的組織,要結合本班幼兒的實際情況,教育活動目標的確定要結合本班幼兒發展水平、經驗和需要,教育活動的內容要考慮幼兒的學習特點和認識規律。

  這裡所倡導的是一種新的對幼兒發展的認識和對幼兒學習的理解,滲透了更多的人性的東西,體現了對幼兒權利的尊重;對幼兒個性、能力和學習的尊重;對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的尊重。

  過去我們較多地強調幼兒園教育要為幼兒人小學做準備,而忽略了幼兒現實生活中應有的幸福、快樂,以至於我們過多地強調認識,強調幼兒要學會什麼、掌握了什麼,而不顧幼兒的實際能力與需要。

  而實際上,幼兒不僅是為將來活著,更重要的是他們是為現在而生活。

  幼兒應有時間慢慢地渡過他們的童年。

  在幼兒階段,學習是一種經驗的積累、擴充套件和提升,它需要與周圍環境中的人、物等相互作用。

  對幼兒來說,學習的東西應當是對他們的生活有意義的,而能學的東西並不代表是他們一定要學的。

  要落實《綱要》中所提出的上述要求,不僅要求教師重新確立自己的幼兒觀、幼兒教育觀、幼兒學習觀,而且要求教師具有較多、較深的關於幼兒發展的知識和幼兒如何學習的知識。

  教師要對幼兒這個群體的特點有相當多的瞭解,瞭解他們的交往、溝通特點,瞭解他們認識事物的特點,瞭解他們的學習特點。

  同時也要求教師對每個幼兒有相當多的瞭解,瞭解他們各自應付外界環境的方式,也瞭解他們各自獨特的學習方式,他們的家庭,他們已有的生活經驗。

  一個幼兒園能否提供高質量的幼兒教育,關鍵在於教師是否具有較深厚的關於幼兒發展和學習的知識,是否對幼兒個體有較充分的瞭解,以及教師在教育實踐中應用這些知識、資訊的能力。

  然而目前在相當多的幼兒園中,教師對幼兒發展的瞭解只停留在一些條文式的年齡特點上,而對幼兒在身體、情感、社會及認知的發展並無整體的把握,反映在課程中,就是教師無法根據幼兒一定年齡階段典型發展狀況的知識去準備學習環境和安排合適的經驗。

  在對待幼兒個體上,教師對幼兒所處的家庭環境、已有的知識經驗、特殊的學習方式瞭解得很少,從而導致了課程中反映幼兒個體興趣、需要和經驗的內容較少,更缺乏對幼兒具有挑戰性的課程內容。

  因此,作為教師的專業成長(無論是對在職教師,還是對正在學校學習的教師),首要的是加強教師的幼兒發展知識的學習,具體地說,就是要加強教師的兒童發展心理學、兒童教育學以及特殊兒童教育學的'學習。

  幼兒教師培訓機構應提供給教師更多、更好的關於兒童社會的、情感的行為知識,提供給他們關於兒童思維發展和語言發展的知識。

  當然,作為幼兒教師專業成長的基礎知識,還應當包括教學的、科學的、文學的等方面的內容。

  另外教師還要有指導孩子進行各種活動的知識。

  透過學習,教師要能夠對幼兒的學習和不同年齡階段幼兒的行為有正確的理解,要能對幼兒個體成長中表現出的獨特的價值給予重視,要能幫助所有的幼兒克服遇到的障礙,獲得更好的發展。

  幼兒教師只有以關於幼兒發展的知識為基礎和幼兒相處,和幼兒一起工作,才能真正體現出他們的專業發展水平。

  二、建立一個適合幼兒發展的課程

  幼兒的學習,是在與周圍環境、與人、與事件相互作用的過程中進行的,因此,在幼兒園創造一個適合幼兒學習的環境是課程的一個重要方面。

  教師應當為幼兒提供真實的、具體的以及與他們生活有關的活動材料,而且這些活動材料應當是變化的,具有挑戰性的。

  同時教師應當給幼兒足夠多的時間去自由擺弄、操作這些活動材料。

  在幼兒與各種活動材料相互作用的過程中,教師還應提供幼兒相互交流、溝通(包括幼兒與教師交流、溝通)的機會。

  但我們現在的幼兒園,能真正提供給幼兒足夠真實、具體以及與他們生活有關活動材料的並不多。

  很多時候,教師只是將一些並無挑戰性的材料交給幼兒,而並不考慮這些東西的真實、具體性以及是否與幼兒的生活有關,這就造成了幼兒並不喜歡教師所提供的材料。

  在相當多的幼兒園中,教師給幼兒提供的活動材料十分的少,以至於幼兒無法進行自發性的探索性學習,他們大多數時間只能在教師的組織下活動。

  幼兒園的課程目標應當是具有挑戰性的,同時應當讓所有的幼兒都能獲得成功。

  課程的設計應包括幼兒所有領域的發展,因為這些方面是以綜合形式對幼兒施加影響的,並非狹義的學科領域的學習。

  但目前我們相當多幼兒園的課程只限於一些學科領域,並且這些學科領域是不相關聯的。

  教師注重的是某些技能的訓練,或是如何將計劃中設定的內容教給幼兒。

  這樣的結果,既沒有考慮貼近幼兒的生活來選擇幼兒感興趣的事物和問題,又無助於拓展幼兒的生活經驗和視野,同時也忽視了幼兒在興趣上和能力亡的個體差異。

  幼教的改革已經進行了十多年,儘管“促進每個幼兒在原有水平上得到充分發展”已成為廣大幼教工作者的共同追求,但應當看到,這些年的改革,較多的是在教學方法上的改革,並沒有觸及到實質――課程。

  因此,我們必須認真考慮如何建立適合幼兒發展的幼兒園課程問題。

  1.關於各領域發展幼兒園的課程應當包括幼兒所有領域的發展:身體的、情感的、社會的以及認知的,它是以綜合的方式對幼兒施加影響的。

  在課程實施中,一方面教師要傳授一些領域的基本技能(如美術活動中工具、材料的使用技能等);另一方面,教師也要理解各領域的工具性質,將各領域作為幼兒認識環境、事物的工具(如語言、數學、科學等)來處理。

  2.關於研究性學習幼兒園的研究性學習,正是幼兒在教師的引導下,對周圍環境中的人、物、事件作深入、細緻的研究性過程,它是幼兒將學習、掌握的各種技能綜合地運用到對實際問題的處理上,同時也是他們獲得更多的經驗、技能的過程。

  這種研究性學習(有稱“主題研習活動”、“主題探究活動”等)與以往的“主題”活動是不同的,它強調的是問題的研究,在相當多的情況下,領域僅僅作為研究問題的工具、手段,而不是相反。

  由於研究性學習強調幼兒的創造性活動和積極參與,強調他們的自主性學習,強調他們運用已有的經驗解決某些問題,並且研究性學習還能使幼兒獲得更多新的經驗。

  對相當多的幼兒來說,研究性學習同時還具有一定難度和挑戰性,因而這種學習活動也越來越受到許多幼兒園的重視。

  3.關於課程計劃的制訂以往教師制訂課程計劃,多以學科方面的知識作為主線,很少考慮幼兒的現有發展水平,尤其是較少考慮幼兒的個體差異。

  而且幼兒園的課程計劃往往是一成不變的。

  一個年齡班幼兒的課程計劃,除了在某些學科內容上作一些調整外,每學年的變化是不大的。

  因此,要使幼兒園現有的課程計劃方式有一個較大的改變,教師就必須對幼兒個體的需要、天賦和興趣進行定期觀察和評估,並根據幼兒的實際情況(家庭/文化背景、表達方式、相互作用方式、興趣差異、能力差異等)制訂課程計劃,以使課程適合於所有幼兒。

  在制訂課程計劃中,要考慮動態問題,即課程計劃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是根據環境、幼兒以及幼兒所接觸到的事件的變化而發生改變的。

  當然這並不是說,幼兒園課程計劃無確定的要求,對於具體幼兒園來說,幼兒的某些領域的發展是可以作事先考慮的,如動作發展,可以按其規律(從大肌肉到小肌肉,從大動作到小動作)進行某些活動內容的安排,但只能是根據具體年齡班的幼兒的實際情況來訂。

  4.關於教師與幼兒相互作用在課程的實施過程中,教師與幼兒如何相處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

  因為課程目標的實現,幼兒身體、情感、社會和認知的發展在相當程度上要依賴於教師如何與幼兒相互作用。

  現在有一定數量的幼兒園不太注意教師與幼兒相處方式以及相處的質量,許多幼兒園在教師與幼兒如何相處方面並沒有具體的要求,因而這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課程目標的實現,也影響了幼兒各方面的發展。

  教師與幼兒相處,我們過去習慣稱之為教育技巧,也有人稱之為教育策略,實際上教師與幼兒相處問題涉及到教育觀、兒童觀,也涉及到兒童發展觀、學習觀,它並不是一個單純的教育技巧或教育策略問題。

  因此,在幼兒教師的專業成長過程中,這一問題應當引起十分的重視。

  教師與幼兒相互作用涉及到以下幾個問題:

  (1)教師應當直接、迅速對幼兒的需要、願望以及發出的有關資訊作出反應,並努力使自己的反應適合幼兒的特點和水平。

  (2)教師要提供給幼兒各種不同的交流機會(包括傾聽並作出反應、集體語言活動和文學活動、一對一的交流、小組學習討論等)。

  (3)教師要透過支援和鼓勵(包括透過注意或靠近)來促使幼兒成功地完成任務(允許幼兒在學習中犯錯誤)。

  (4)教師要注意幼兒行為中出現的精神緊張訊號(如新來園的幼兒對環境不熟悉、有的幼兒擔心自己的玩具被別的孩子搶走等),並進行一些消除緊張的活動(如身體接觸安慰或語言安慰、傾聽幼兒訴說等)。

  (5)教師要接受、理解幼兒出現的各種行為(如遊戲中搶玩具、打人,做錯事後撒謊等),教師要杜絕自身的一些不正確行為(冷落、笑話他們,當他們做錯事後對他們吼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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