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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田的守望者

麥田的守望者

導語:還沒看多或者想要看《麥田的守望者》的讀者,先來了解一下它的出生情況,讓你初步瞭解其中的內容,歡迎閱讀下文。

簡介:

《麥田裡的守望者》原作名《The Catcher in the Rye》是美國作家傑羅姆·大衛·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長篇小說,塞林格將故事的起止侷限於16歲的中學生霍爾頓·考爾菲德從離開學校到紐約遊蕩的三天時間內,並借鑑了意識流天馬行空的寫作方法,充分探索了一個十幾歲少年的內心世界。憤怒與焦慮是此書的兩大主題,主人公的經歷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強烈共鳴,受到讀者,特別是廣大中學生的熱烈歡迎。《紐約時報》的書評寫道:在美國,閱讀《麥田裡的守望者》就像畢業要獲得導師的首肯一樣重要。其後,《麥田裡的守望者》直接影響了這一類小說的創作。

內容介紹:

該書的主人公霍爾頓是個中學生,出生於富裕的中產階級家庭。他雖只有16歲,但比常人高一頭,整日穿著風衣,戴著獵帽,遊遊蕩蕩,不願讀書。他對學校裡的一切——老師、同學、功課、球賽等等,全都膩煩透了,曾是學校擊劍隊隊長,3次被學校開除。又一個學期結束了,他又因5門功課中4門不及格被校方開除。他絲毫不感到難受。在和同房間的同學打了一架後,他深夜離開學校,回到紐約城,但他不敢貿然回家。當天深夜住進了一

家小旅館。他在旅館裡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裝的男人,有相互噴水、噴酒的男女,他們尋歡作樂,忸怩作態,使霍爾頓感到噁心和驚訝。他無聊之極,便去夜總會廝混了一陣。回旅館時,心裡仍覺得十分煩悶,糊里糊塗答應電梯工毛里斯,讓他叫來了一個妓女(十五塊錢到第二天,五塊錢一次)。 他一看到妓女又緊張害怕,給了妓女五塊錢打發她走了,可妓女要十塊錢。後來妓女找毛里斯來找事,毛里斯把霍爾頓打了一頓,拿走了他們要的另外五塊錢。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爾頓上街遊蕩,遇見兩個修女,捐了10塊錢。後來他和女友薩麗去看了場戲,又去溜冰。看到薩麗那假情假義的樣子,霍爾頓很不痛快,兩人吵了一場,分了手。接著霍爾頓獨自去看了場電影,又到酒吧裡和一個老同學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進廁所,把頭伸進盥洗盆裡用冷水浸了一陣,才清醒過來。可是走出酒吧後,被冷風一吹,他的頭髮都結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許會因此患肺炎死去,永遠見不著妹妹菲苾了,決定冒險回家和她訣別。

霍爾頓偷偷回到家裡,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苾,向她訴說了自己的苦悶和理想。他對妹妹說,他將來要當一名“麥田裡的守望者”:“有那麼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塊麥田裡做遊戲。幾千幾萬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帳的懸崖邊。我的職務是在那兒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奔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我得從什麼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我整天就幹這樣的事。我只想當個麥田裡的守望者。”後來父母回來了,霍爾頓嚇得躲進壁櫥。等父母去臥室,他急忙溜出家門,到一個他尊敬的老師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發覺這個老師有可能是個同性戀者,於是只好偷偷逃出來,到車站候車室過夜。

霍爾頓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書了,決定去西部謀生,裝做一個又聾又啞的'人,但他想在臨走前再見妹妹一面,於是託人給她帶去一張便條,約她到博物館的藝術館門邊見面。過了約定時間好一陣,菲苾終於來了,可是拖著一隻裝滿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後,因對妹妹勸說無效,霍爾頓只好放棄西部之行,帶她去動物園和公園玩了一陣。菲苾騎上旋轉木馬,高興起來。這時下起了大雨,霍爾頓淋著雨坐在長椅上,看菲苾一圈圈轉個不停,心裡快樂極了,險些大叫大嚷起來,霍爾頓決定不出走了。

回家後不久,霍爾頓就生了場大病,又被送到一家療養院裡。出院後將被送到哪所學校,是不是想好好用功學習?霍爾頓對這一切一點兒也不感興趣。

人物介紹:

霍爾頓 主人公 是一個有理想的人,想作一個麥田守望者,看護兒童;想離家出走,遠離塵囂,過田園般的純樸生活。但在現實生活中,他的理想卻被一一擊破。

D.B.霍爾頓最喜歡的作者,霍爾頓的哥哥,也是他的朋友,去了好萊塢,霍爾頓認為他變得虛偽。

菲比 霍爾頓的妹妹,天真可愛,十分喜歡和依賴霍爾頓,喜歡當小大人。最後,改變了霍爾頓的主意。

作品的影響:

麥田裡的守望者從1951年出版以來給全世界無數彷徨的年輕人心靈的慰藉。小說一問世,霍爾頓這個對虛偽的周圍環境深惡痛絕的少年形象竟然被千萬讀者看成是迷人的新英雄,文中的崇尚自由的親切語言受到熱烈歡迎。並且這本小說反映了二戰後美國青少年矛盾混亂的人生觀和道德觀,代表了當時相當一部分人的思想和處境。主人公霍爾頓那種沒有清楚目的的反抗,是當時學生和青少年的典型病症。《麥田裡的守望者》發表後,大中學學生爭相閱讀,家長和教師也視小說為“必讀教材”,把它當作理解當代青少年的鑰匙。

《麥田裡的守望者》領導了美國文學創作的新潮流,它使得思想貧乏、感情冷淡的五十年代的美國人為之傾倒,這個時期完全可以稱作超於文學定義的“塞林格時代”。本文剖析了小說主人公霍爾頓從憎惡虛偽、追求純真到最終屈從社會現實的心路歷程,揭示二戰後美國青少年一代孤寂、彷徨、痛苦的內心世界。

這部小說最初得到二戰後那一代美國大學生的歡迎。然後,不管家長或圖書館長怎麼看待這本書,大量的中學生也開始想搞到這部小說來讀——因為閱讀過它成了一些學校幫派的入門通行證。這種風氣盡管說起來已相當遙遠了,不過仍有人會回憶起來,《新共和》的作者John B. Judis講過一句意味深長的話:“我曾在關燈之後打著手電筒讀《麥田裡的守望者》”。這是一個老塞林格迷在透露自己的老資格身份——關燈之後讀書並非意味著好學,而是代表對就寢制度的反叛;而且,塞林格本人就曾在軍事學校裡冒著違反軍紀的危險,在被子裡打著手電筒寫作的。所以,“用手電筒讀《麥田裡的守望者》”也許就是塞林格的真正粉絲紀念他的最好辦法。

雖然塞林格寫這本小說的本意是隻限於展現成人的虛偽與青少年的無辜與叛逆情懷。但憤世嫉俗的追隨者比革命導師更激進。1980年,馬克·大衛·查普曼在紐約殺害了“甲殼蟲”樂隊主唱約翰·列儂。他對外界說,他殺列儂的原因都寫在《麥田裡的守望者》裡了。另一種傳說是,記者探監時曾聽到他喃喃自語:“我是麥田裡的守望者”。他認為他殺的並不是偶像列儂,而是雜誌封面人物。也許他認為,任何偶像都必須像塞林格那樣遠距離啟示大眾,頻頻出現在雜誌封面未免太庸俗了(像塞林格那樣登上一次《時代》封面也許是可以讓革命青年接受的)。幾個月後,約翰·大衛·欣克利向里根總統開槍,事後在他的旅館房間裡發現了一本《麥田裡的守望者》。記者再次將小說與謀殺聯絡起來,但後來總算有傳說表明殺手的目的是為了引起影星朱迪·福斯特的青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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