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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錶 養

2016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錶 2016年養

養老金年度調整到賬了!記者從廣州市人社局獲悉,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在9月30日發放到退休人員的銀行賬戶。調整後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達到3316元/月,人均增加基本養老金196.53元/月。全市90.6萬企業退休人員受惠。

調整後人均基本養老金達3316元

此次調整採取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辦法,2016年6月30日前(含,下同)按規定申領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其中: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申領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增加額從2016年1月1日起發放;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申領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發放。

其中,定額調整為每人每月定額增加35元;定比調整為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4.8%加發。此外,調整還向三類人員傾斜。

一是向長繳費年限人員傾斜。對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超過1年加發1元/月,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二是向高齡人員傾斜。對2016年6月30日前年滿75週歲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三是向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傾斜。調整後仍達不到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3316元的,按3316元/月計發。

此次調整養老金,全市90.6萬企業退休人員將受惠。人均增加基本養老金196.53元/月,調整後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達到3316元/月。

地方保留津貼需調減

值得注意的是,市地方保留津貼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還要在此次調整中調減50元/月。此次調減地方保留津貼從2016年10月開始執行,不扣減之前已發放的基本養老金及地方保留津貼。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解釋,具有地方保留津貼的企業退休人員,其基本養老金實際已高於其他同等條件的人群。實施地方保留津貼分步調減,是解決養老金倒掛問題的必要措施,目的是使相同繳費年限、相同繳費水平的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基本一致,將其養老金待遇逐步迴歸至正常合理的水平。

因此此次調整在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同時,按省的'要求,對於地方保留津貼高於50元/月的,調減50元/月,不足50元/月的按實際數額調減。

2006年起國家和省連續多年大幅度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使得每年的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幅度都高於新一社保年度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自然增長的幅度,因此造成部分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不同程度地出現了“早退休,待遇相對偏高;晚退休,待遇相對偏低”的現象,從而形成了養老金倒掛現象。廣州市從2009年起出臺政策解決倒掛問題,當年出臺了穗勞社養〔2009〕8號文,採取一個固定金額的解決辦法,初步解決了兩個社保年度之間退休人員整體的待遇倒掛問題,8號文在2015年6月到期。2012年,省人社廳出臺了粵人社發〔2012〕22號文,採用“定額、定比、係數”等三要素的辦法,比較精準地解決倒掛的問題。

今年9月23日,廣州市實施《關於解決2013至2014社保年度廣州市企業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通知》(穗人社規〔2016〕2號,簡稱市2號文),對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間新申領養老金的人員,因其之前退休時已加發了市8號文待遇(535元/月),將加發金額與原市8號文待遇(535元/月)進行對比,其中加發金額高的,高出部分予以補發,市8號文待遇高的,高出部分轉化為地方保留津貼,並結合國家和省的養老金調整逐步沖銷。

三個例項看調整

此次調整採取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地方保留津貼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對於具有地方保留津貼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減50元/月。

為此,市人社局提供三個例項,可以清楚瞭解不同人群基本養老金調整的計算方法、調整額度、補發總額等相關情況。

例項一:沒有地方保留津貼的企業退休人員

葉先生,出生年月1938年3月,首次應申領待遇時間1998年3月,繳費年限39年4個月,調整前基本養老金3905.36元,無地方保留津貼。

1、普遍調整

=定額調整+定比調整

=定額+調整前基本養老金×定比

=35元+3905.36元×4.8%

=35元+187.46元

=222.46元

2、傾斜調整

繳費年限滿15年,每超出一年加發1元:年限加發=40元-15元=25元

年滿75週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一次性加發1200元(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3、調整後基本養老待遇

=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年限加發

=3905.36元+222.46元+25元

=4152.82元/月

4、本次調待補發總額

=(普遍調整+年限加發)×補發月數+一次性發放金額

=(222.46元+25元)×9+1200元

=247.46元×9+1200元

=2227.14元+1200元

=3427.14元/月

例項二:調整前地方保留津貼少於50元的企業退休人員

彭先生,出生年月1953年10月,首次應申領待遇時間2013年10月,繳費年限30年2個月,調整前基本養老待遇為3186.21元,其中調整前基本養老金為3152.71元,地方保留津貼33.5元。

1、普遍調整

=定額調整+定比調整

=定額+調整前基本養老金×定比

=35元+3152.71元×4.8%

=35元+151.33元

=186.33元

2、傾斜調整

繳費年限滿15年,每超出一年加發1元:年限加發=31元-15元=16元

3、調整後基本養老金

=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年限加發

=3152.71元+186.33元+16元=3355.04元/月

4、調減後的地方保留津貼

=0元

5、本次調待補發額

=(普遍調整+年限加發)×補發月數

=(186.33元+16元)×9

=202.33元×9

=1820.97元/月

例項三:調整前地方保留津貼大於50元的企業退休人員

陳先生,出生年月1954年7月,首次應申領待遇時間2014年7月,繳費年限38年9個月,調整前基本養老待遇為3662.96元,其中調整前基本養老金為3512.49元,地方保留津貼150.47元。

1、普遍調整

=定額調整+定比調整

=定額+調整前基本養老金×定比

=35元+3512.49元×4.8%

=35元+168.6元

=203.6元。

2、傾斜調整

繳費年限滿15年,每超出一年加發1元,年限加發=39元-15元=24元

3、調整後基本養老金

=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年限加發

=3512.49元+203.6元+24元

=3740.09元/月

4、地方保留津貼調減50元,調整後為100.47元

5、2016年10月起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740.09元+100.47元

=3840.56元/月

6、本次調待補發額

=(普遍調整+年限加發)×補發月數

=(203.6元+24元)×9=227.6元×9

=2048.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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