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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傷鑑定標準

最新工傷鑑定標準2016

從7月1日起,《廈門市補充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將正式施行。對於已參加工傷保險的廈門職工,一旦發生工傷,除了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以外,符合條件的還可享受補充工傷保險待遇,相當於多了一層保障。

導報記者昨日從廈門市人社局獲悉,此次最新出臺的《實施辦法》,對補充工傷保險政策作出了細化規範。根據規定,補充工傷保險的保險費由工傷保險基金“買單”,個人和單位都不用多掏一分錢。

簡化了職工辦事環節

此前,廈門曾出臺《廈門市補充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經過近2年的實踐,此次正式出臺的《廈門市補充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作了一系列修訂。其中,最大的亮點是,工傷職工的生活護理費提高了。

在《試行辦法》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且經鑑定確需2人護理的,從鑑定結論作出之日次月起,按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增加支付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

在《實施辦法》中,不僅取消了“經鑑定確需2人護理”的條件,並將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由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提高為50%。今後,工傷職工無需專門申請2人生活護理確認,即可直接增加生活護理費待遇,簡化了辦事環節,提升了便民服務水平。

加大了企業減負力度

《實施辦法》還加大了企業減負力度。如第六條規定,經認定為因工死亡的,增加支付工亡職工近親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20萬元。

同時還規定,向全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用人單位補助其支付總額的50%,防止企業因職工重級工傷致貧,同時有利於引導企業一次性結清職工傷殘就業補助金,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廈門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廈門市補充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出臺,是廈門開全國工傷政策性補充保險之先河的有力舉措,有利於乘工傷保險基金之勢,借商業保險公司之力,為全市13萬多家參保單位減負解壓,降低用工風險和運營成本。同時,此舉更惠及全市工傷職工,切實有效地提高其工傷保險待遇,化解因傷致貧風險。

我們都知道員工發生工傷之後是需要進行傷殘鑑定的,工傷傷殘鑑定不是相關部門主動啟動的,工傷傷殘鑑定需要受工傷的職工主動申請才能啟動,對於職工申請進行工傷傷殘鑑定的,需要提交一份工傷傷殘鑑定申請書,寫明工傷傷殘鑑定的`相關事項。接下來由聘才網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於2016最新工傷傷殘鑑定申請怎麼寫,鑑定流程怎麼規定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工傷傷殘鑑定申請範文

工傷傷殘鑑定申請書

xx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

本人是 xxx(用工單位)的員工,身份證號碼: xxxx。於x 年 x 月x日因工負傷。經治療並醫療終結後,現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請給予辦理。

申請人(簽名):xxx

x 年 x 月 x 日

單位意見:xxx

單位蓋章:

x 年 x 月 x 日

工傷鑑定流程怎麼走

(一)提出申請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時間),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二)提交相關材料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4、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稽核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資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鑑定,並在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個工作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傷情複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四)專家進行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視傷情程度從醫療衛生組織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譽工傷職工傷情相關科別的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自作出鑑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工傷職工或用人單位對初次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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