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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街道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街道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為及時掌握街道資產存量的變動情況,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近日,三里街街道落實各項措施,紮實做好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工作。

加強組織領導。為做好本次資產盤點工作,街道成立資產清查盤點領導小組,由街道辦事處主任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全面負責本次盤點的有關事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財經辦,具體負責此次資產盤點清查工作。

確定盤點範圍。為確保清產全面,街道確定本次清產盤點的範圍為所有涉及部門週轉使用的資產,包括專用裝置、電氣裝置、電子和通訊裝置、交通運輸裝置、文藝體育裝置、傢俱家電、圖書及文物等。

明確時間節點。各部門明確一名專職調查員,各調查員對各部門的資產情況進行全面清查盤點,詳細登記盤點表,並經過嚴格複核後上報;財經辦對各辦公室上報的盤點表資料按實際佔有、使用的資產,採取以物對帳、以帳對物、逐一查對的`方式進行盤點.

健全管理制度。在資產清查結束後,街道將對閒置資產和低效執行資產逐步進行清量,並分類提出處理意見,透過系統履行審批程式,並針對各部門在開展固定資產清理登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健全各項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確保資產保值、增值。

街道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街道辦事處的國有資產管理,根據區財政局《關於開展區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工作的通知》(靜財資〔20xx〕1號)檔案精神,按照區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的相關要求,參照《上海市靜安區區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上海市市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核實暫行辦法》等相關檔案精神,我街道辦事處於20xx年6月,對我街道截止20xx年12月31日的各項資產進行盤點,並委託上海上諮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我街道的資產盤贏、資產盤虧等清查事項進行經濟鑑證。現資產清查情況如下:

一、經清查,我街道辦事處截止20xx年12月31日,資產盤盈2,299,295.00元,資產盤虧1,581,168.40元。

二、固定資產盤盈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

產權證

地址

建築面積

盤盈金額

1

滬房地靜字(20xx)第008480號

長寧路155弄30號108室

47.47

400,000.00

2

滬房地靜字(20xx)第006085號

萬航渡路858弄18號1層A室

98.53

480,249.00

3

滬房地靜字(20xx)第005885號

萬航渡路858弄30號1層

250.00

798,800.00

4

滬房地靜字(20xx)第003762號

新閘路1910弄7號107室

40.29

168,895.00

5

滬房地靜字(20x)第003763號

新閘路1910弄7號108室

49.95

209,390.00

6

滬房地靜字(20xx)第003761號

新閘路1910弄7號109室

57.72

241,961.00




543.96

2,299,295.00

三、固定資產盤虧具體情況如下:

1、專用裝置29臺,損失金額172,038.00元,購置年限8-20年以上;

2、電氣裝置77臺,損失金額371,373.00元,購置年限6-20年以上;

3、電子產品及通訊裝置171臺,損失金額870,766.00元,購置年限6-20年以上;

4、傢俱用具及其他123件,損失金額135,607.60元,購置年限6-20年以上;

5、文藝體育裝置11臺,損失金額31,383.80元,購置年限10-20年以上。

四、街道辦事處對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情況的處理意見:

1、根據上海上諮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資產清查經濟鑑證報告,我街道辦事處擬對資產盤盈的6套房產總計2,299,295.00元作為入賬(盤盈)處理。

2、我街道辦事處此次固定資產損失金額總計1,581,168.40元,根據上海上諮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提出的鑑證意見,建議對91件61,601.73元作核銷處理。

由於我街道辦公用房於20xx年2月整體搬遷,原辦公樓的許多固定資產裝置已損壞,陳舊的辦公裝置和傢俱等已不能適應新的工作環境。為此,結合資產清查工作,對清理出需作報損處理的固定資產,申報予以核減並作相應的帳面調整,以達到賬賬相符、賬證相符,確保單位資產的完整、準確和真實。

根據我街道辦事處實際情況,擬對購置日期超過十年以上的盤虧資產一併作核銷處理,共計230件價值1,147,893.77元。具體如下:

(1)專用裝置29臺,損失金額172,038.00元。其中:4臺價值2,679.00元,每件價值未超過1,000.00元,鑑證意見建議核銷處理。12臺價值107,499.00元,由於購置日期超過十年以上,擬請作核銷處理。另外損失13臺價值61,860.00元,因無有效的外部證據且單件金額超過1,000.00元,擬請作掛賬處理。

(2)電氣裝置77臺,損失金額371,373.00元。其中2臺價值1,378.00元,每件價值未超過1,000.00元,鑑證意見建議核銷處理。53臺價值297,385.00元,由於購置日期超過十年以上,擬請作核銷處理。另外損失22臺價值72,610.00元,因無有效的外部證據且單件金額超過1,000.00元,擬請作掛賬處理。

(3)電子產品及通訊裝置171臺,損失金額870,766.00元。其中15臺價值10,742.00元,每件價值未超過1,000.00元,鑑證意見建議核銷處理。126臺價值661,323.00元,由於購置日期超過十年以上,擬請作核銷處理。另外損失30臺價值198,701.00元,因無有效的外部證據且單件金額超過1,000.00元,擬請作掛賬處理。

(4)傢俱用具及其他123件,損失金額135,607.60元。其中67件價值44,229.73元,鑑證意見建議核銷處理。31件價值52,875.97元,由於購置日期超過十年以上,擬請作核銷處理。另外損失25件價值38,501.90元,因無有效的外部證據且單件金額超過1,000.00元,擬請作掛賬處理。

(5)文藝體育裝置11臺,損失金額31,383.80元。其中3臺價值2,573.00元,每件價值未超過1,000.00元,鑑證意見建議核銷處理。8臺價值28,810.80元,由於購置日期超過十年以上,擬請作核銷處理。

今後,我街道辦事處將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管理,按制度落實專人負責,明確崗位職責,按制度制定內部工作流程,嚴格按照程式和許可權進行資產管理事項的稽核、審批,加強資產從“入口”到“出口”的全過程監管,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並按照現行財務和會計制度的要求,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

特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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