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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高溫補貼政策

2016內蒙古高溫補貼政策

按照規定,內蒙古各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人員作業區域自然氣候的差異適當調整區域高溫高寒崗位津貼標準,但不得低於上述標準,不允許用人單位將高溫高寒崗位津貼計入最低工資標準。

據瞭解,2016內蒙古高溫補貼標準是按高溫高寒崗亭津貼按月發放的,高溫崗亭津貼為180元/月,高寒崗亭津貼為230元/月,發放範疇正在33℃(含33℃)以上高溫氣候處置室外功課持續6小時(含6小時)以上和正在-25℃(含-25℃)以下高冷氣候室外持續功課4小時(含4小時)以上的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企業、事業單元和個別經濟組織等用人單元勞動者。目前,內蒙古按照各旗縣(市、區)每年高溫高冷氣候的持續天數劃分出3類高溫地域和6類高寒地域,要求各地域不得隨便擴大高溫高寒崗亭津貼發放範疇,更不得變相冒領。

2016內蒙古高溫補貼政策

1、高溫補貼發放時間還不確定。

2、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內蒙古高溫高寒崗位津貼按月發放,高溫崗位津貼為180元/月,高寒崗位津貼為230元/月。

按照規定,內蒙古各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人員作業區域自然氣候的差異適當調整區域高溫高寒崗位津貼標準,但不得低於上述標準,不允許用人單位將高溫高寒崗位津貼計入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應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專案及數額,並應儲存高溫津貼的`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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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北京市氣象臺釋出今夏首個高溫橙色預警訊號。入伏以來,各地迎來今年來最大範圍的高溫天氣,北京、天津、河北、山東等地最高氣溫逼近40℃。

近日,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衛計委、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四部門釋出《關於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通知》強調,各地區要對存在高溫作業的用人單位和容易導致高溫中暑的高危人群進行全面排查。用人單位要採取加大經費投入、改善作業條件、合理安排和調整作業時間、組織職業健康檢查、發放高溫補貼等措施,加強高溫作業勞動保護工作。《通知》還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管理力度。

據記者粗略統計,全國已有28個省份制定了高溫補貼標準。具體的發放標準和發放時長,各省標準不一,一些省份按月發放,另一些則按天發放。其中,按月發放的地區中,補貼金額最高的為山西和江西,為每人每月240元,其次的浙江省,為每人每月225元;最低的為山東省,為每人每月120元。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準最高的為天津,每天24元(工作日),最低的為按天折算每天(工作日)每人6.9元的廣東、湖南和深圳。

各地高溫補貼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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