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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考新政

2016年河南高考新政

河南省招辦公佈了《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省招辦新聞發言人陳大琪針對高招政策進行解讀。與往年不同,今年河南省高考本科三批、高職高專批次首次實行平行志願錄取,並且取消了專科補錄。

河南省2016年三本和專科首次實行平行志願錄取

【變化篇】

考生志願批次增加為8個

今年,考生志願分為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一批(含自主招生等特殊類別招生)、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專科提前批(士官直招、航海等有特殊要求的專科)和高職高專批等8個批次。比去年增加了專科提前批。

今年高招,考生志願網上填報分三次進行:第一次在6月25日~28日,填報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和專升本志願;第二次在6月30日~7月4日,填報本科一批、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對口招生志願;第三次在7月6日~10日,填報本科三批、專科提前批和高職高專批志願。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段內完成志願填報,考生網上志願以儲存的為準,填報截止後將無法更改。

本科三批專科批平行志願錄取

在河南省原有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平行志願投檔錄取的基礎上,今年高招,河南省本科三批和高職高專批也將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這四個批次考生可以填報1~6個高校志願、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

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本科批和專科提前批一志願可以填報1個高校志願、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第二志願為平行志願,可以填報1~4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志願可以填報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

在提前批志願中,考生只能從體育、藝術、軍事(含國防生)、公安、司法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選報其中一類,不得兼報。專科提前批不同類別也不得兼報。

專科批次補錄今年起取消

以往高招,常規錄取工作結束後,所有本科層次招生一律不組織補錄。從今年起,全省普通高招錄取工作結束後,我省本、專科層次招生均不組織補錄,專科批次徵集志願時間適當延長。

政策規定,平行志願一次性投檔錄取後,未錄滿的計劃向社會公佈徵集志願。對計劃餘額不大的高校,在原分數線上徵集;對計劃餘額大的高校徵集志願時降分備檔。徵集志願後線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檔,降分幅度一般不超過20分。當次徵集志願的計劃只按考生當次所報的`徵集志願投檔。徵集志願平行志願投檔後,根據計劃餘額和生源情況進行不超過兩次的批次補檔。

報名資格更加嚴格

與往年不同,今年我省明確規定,已被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不具備2016年河南省高考報名資格。

此外,不能報考的考生還有: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高階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外語聽力成績可影響投檔

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我省外語考試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的含有聽力試卷(其中筆試部分120分,聽力部分30分),考生聽力部分的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非聽力部分120分調整為150分,調整換算辦法:按考生非聽力部分的卷面成績乘以1.25,換算為外語科目成績。

與往年不同,今年高考,考生聽力成績作為單列的一項成績在投檔時提供給高校參考;在平行志願投檔中,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分別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聽力成績進行排序。

所有試卷均網上評卷

今年高考,全省所有統考科目均實行網上評卷。而在去年高考,我省進行網上評卷的統考科目外語科目的非英語語種科目。

考生成績公佈後,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憑準考證到市、縣招辦指定地點領取本人的高考成績證書,也可在省招辦公佈的網站上查詢本人的成績。考生對成績有疑問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考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登記申請成績複核。複核工作由招生部門組織進行,核查是否漏評、分數合計是否有誤,不復核評分寬嚴。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當地縣(市、區)招辦領取複核結果。

啟動高校招生備案系統

從今年起,省教育廳將首次啟用“河南省學歷、非學歷教育招生章程(廣告)備案系統”,省內高校務必於5月15日前登入http://zszcba.haedu.gov.vn上傳招生章程備案申請材料。招生章程備案通過後,方可依據招生章程的規定開展招生宣傳和招生工作。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佈有關招生資訊的必要形式,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範,經我廳稽核備案後方能向社會公佈。一經公佈,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傳(廣告)中要準確描述本校的辦學型別、層次,使用與辦學許可證或批准檔案相一致的學校名稱,不得使用簡稱。學校法定代表人要對本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各批次投檔比例有微調

新政規定,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提前批次的軍隊、公安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類院校(非藝術、體育類)第一志願批次投檔比例,一般省外普通高校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20%確定,省內高校和軍隊院校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10%,後續補充投檔按計劃餘額1∶1投檔。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職高專批平行志願投檔,省招辦按計劃數105%以內適當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線生源情況,高校應根據本校計劃和生源分佈情況,合理提出調檔比例意見,省招辦根據高校調檔比例意見進行模擬投檔。高校根據模擬情況,最終確定調檔比例,省招辦根據高校最終確定的調檔比例進行正式投檔。

高職院校招生六成以上分類錄取

今年起,我省穩步推進我省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積極完善高職院校多樣化分類招考方式,加快完善推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認真探索在高職分類招考中使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辦法。進一步擴大高職分類考試錄取比例,今年透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要佔到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60%以上。

開展高職單招的高校將嚴格按規定組織文化基礎考試和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按照招生章程公佈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考生被單招錄取後,不得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對口升學考試。

農村專項計劃招生規模擴容

農村娃上重點高校,正變得越來越容易。今年高招,為了提高農村學生升入重點大學的比例,我省面向農村學生實施三項“專項計劃”,包括: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即國家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即高校專項計劃)、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即地方專項計劃)。

其中,國家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學校承擔,在全國的整體招生規模提高到6萬人。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不少於學校本科招生規模的2%。地方專項計劃的招生學校為我省省屬重點高校,即在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屬高校,招生規模不少於本校本科一批招生計劃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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