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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取暖費標準

2015鞍山取暖費標準

鞍山今年供暖費繳費率已超50%

鞍山目前供暖費標準是2008年調整的,具體收費標準為,鍋爐、熱電聯產供暖每建築平方米28元;餘熱水供暖每建築平方米22元。室內淨高超過3米的,每超過0.3米加收10%(中小學教學樓、辦公樓除外)。住宅用房改為營業用房的加收20%。

記者從鞍山市供暖辦瞭解到,全市取暖費的繳費率已超過50%。到正式供熱前,繳費率將超過90%。目前,全市各供暖企業繳費站全部開放,尚未繳費的`市民可就近前往所屬的繳費站繳費。“10月7日以前,來大廳繳費的每天只有十幾二十戶,現在已經增長到上千戶。週末大廳也正常營業,方便熱使用者繳費。 ”鞍山市供熱總公司的相關負責人介紹,公司繳費率已達到50%-60%以上,同往年相比,略有上升。主要原因是其他月份繳費率相對較低。

隨後,記者又走訪了我市其他幾家主要供暖公司,發現繳費集中現象普遍存在。

11月1日將進入集中供暖期。根據《關於調整我市供暖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規定:居民熱使用者(含居住公寓)在繳費期限之內提前繳納當年全部採暖費的,優惠比例以每年3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執行)的定期存款一年期利率為依據,即4-5月份繳費,按3.3%優惠;6-7月份繳費,按1.7%優惠;8-9月份繳費,按1%優惠。本月開始,繳納采暖費將不再享受優惠。按照《鞍山市採暖費收繳暫行辦法》規定,對逾期繳費的按日加收欠費額1‰的滯納金。對拒不繳費的使用者,供暖單位有權對其停止供暖並透過法律程式追繳欠費。在此提醒市民,抓緊時間繳費,以免影響正常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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