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職場> 雙休日加班工資怎麼算

雙休日加班工資怎麼算

雙休日加班工資怎麼算

  核心內容:本文由法律快車編輯為你詳解除了法定節假日,週末和8小時外加點的加班工資的計算。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或者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除了法定節假日,週末和8小時外加點的加班工資該如何計算呢?

  週末加班工資: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計算公式: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8小時外加點:

  根據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因此,如果安排勞動者在每天8小時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150%的.工資。

  延伸閱讀:

  節假日加班工資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150%*日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200%×日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300%*日工資報酬)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100%帶薪)。

  2、《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

  3、《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


【雙休日加班工資怎麼算】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