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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征集志願錄取規則

河北征集志願錄取規則

徵集志願,是在招生過程中,原報考這個志願的人數不夠,只能透過再徵集志願,才能錄取到計劃招生的人數。而補錄是在開學後,錄取的學生放棄這個學校,在校生人數沒有達到招生計劃,再補充錄取學生就叫補錄。其實在志願錄取期間,補錄志願與徵集志願的概念基本上是一樣的,只是一般在錄取結束新生開學時期的的補錄,不再使用“徵集志願”的說法。那麼關於河北征集志願錄取計劃規則有如下幾種情況:

一、本徵集計劃是本科一批和地方專項計劃第一志願錄取結束後的'學校缺額和新增計劃。二志願錄取時如控制線上考生生源不足,有降分錄取的可能,低於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以填報。招生學校在錄取過程中有可能根據生源情況調整計劃,由招生學校負責解釋。

二、地方專項計劃,是河北省屬高校面向農村考生招生的專項計劃,只招農村戶籍或戶籍在我省縣(含縣級市)及以下地區的考生,計劃性質為“非定向”,批次為“地方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二志願錄取工作在本科一批二志願錄取結束後進行。符合條件的考生,既可填報本科一批二志願,也可填報地方專項計劃二志願。

三、志願徵集時,操作要求和集中志願填報時要求一致,請考生認真閱讀《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願須知》中有關說明及注意事項,注意觀看《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網上填報志願操作演示》中的操作方法,在規定時間內儘早完成志願填報。

在填報志願期間,考生可隨時修改所填報的志願資訊,以最後一次填報的志願資訊為準。

特別提醒:本徵集計劃只包括計劃性質、科類、批次、代號、學校(專業及專業方向)名稱及計劃數,各專業的其他內容(如:學制、學費及備註等)詳見《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文、理)》。填報前請考生務必進行對照參考,並關注本次新註明的要求,詳情可向招生院校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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