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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藥師新規定

2015年執業藥師新規定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第七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生效通知:

第七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生效為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和國家藥品安全工作對執業藥師的迫切需求,更好地促進醫藥事業的健康發展,滿足醫藥行業轉型升級的需要,切實加強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提升執業藥師開展藥學服務技能,經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批准,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於2015年1月29日正式實施。

一、新版考試大綱修訂概要新版考試大綱繼續保持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兩類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每類考試四個考試科目名稱不變。中藥學類包括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藥事管理與法規4 個科目。藥學類包括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藥事管理與法規4個科目。其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新版考試大綱對大綱結構、內容和具體能力要求方面都做了較大的修訂。在大綱結構上,對專業知識(一)和專業知識(二),打破多年採用以高等藥學教育相對應的教學學科名稱劃分和設立專業知識考試要求的形式,使各專業知識科目的考試大綱成為綜合性專業知識要求的大綱;在具體考試內容和能力要求上,加大綜合知識與技能的考試比重,降低專業基礎知識的比重。透過大綱結構、內容和具體能力要求的調整和整合,希望准入人員能夠比較系統地掌握“藥”、“用藥”以及“用藥治病”三方面的綜合知識和綜合技能,同時具備良好的法制意識、責任意識、自律意識、服務意識。

新版考試大綱採用表格形式列出大單元-小單元-細目-要點4個層次的考試範圍,其中所列要點反映主要的考試內容。考試大綱所列內容均屬於執業藥師必備的知識與技能要求,統一納入考試命題範圍,作為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命題和考生備考的依據。廣大應考人員應透過學習和理解考試大綱所列的知識與技能要求,不斷完善自身能力結構,提升綜合素質。有興趣報考並有志於從事執業藥師工作者,務必重視系統性學習並掌握執業所必備的綜合知識與技能。

為了適應新版考試大綱內容結構和能力層次調整的需要,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試卷結構和題型也將進行調整。各個考試科目的'試卷題量調整為120題,較上版規定減少20題。題型包括A型題(最佳選擇題)、B型題(配伍選擇題)C型題(綜合分析選擇題)和X型題(多項選擇題)。各個考試科目單獨考試,單獨計分,計分方式較以往有變化,每題均為1分,滿分為120分。

二、新版考試大綱的過渡銜接新版考試大綱將於2015年考試中正式啟用。2015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按現行的成績兩年滾動有效的考試政策直接過渡。所有考生均參加以新版考試大綱為命題依據的考試。如果參加2014年考試者尚有相關科目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在2015年選擇新大綱對應的考試科目參加考試,其成績兩年滾動有效。

新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已生效,希望廣大關心、支援和熱愛執業藥師工作的同仁們密切關注。本版考綱和相關應試指南將於近期由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出版發行,請擬報考者做好考試準備,並取得滿意成績。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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