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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國家專項徵集志願

四川國家專項徵集志願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錄取院校平行志願投檔後,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計劃未能完成,根據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及安排,決定面向農村貧困地區進行公開徵集志願。現將徵集志願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徵集志願時間

本次徵集志願時間為7月12日8:00—14:30。擬選報徵集志願的考生可透過省教育考試院入口網站及時查閱相關資訊,符合條件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入徵集志願網址,或使用考試院“考生助手”手機客戶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入口網站上掃描二維碼下載考生助手APP),填報徵集志願學校及專業志願(如遇網路不通,考生應及時到縣、市、區招考辦或其它網路正常的地方上網查詢、填報志願)。對準備填報的'學校及專業,考生應查詢該校的招生章程,瞭解學校要求,避免誤填。

在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本次徵集志願時間內,考生若未填報徵集志願,則視為自動放棄。

二、徵集志願的院校、專業及名額

本次徵集志願的院校、專業為國家專項計劃未完成的部分,有關院校、專業及名額見附件。

三、徵集志願物件和辦法

1.徵集志願物件

本次徵集志願物件為2015年國家專項計劃實施範圍的68縣中成績達到擬報本科院校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國家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未錄取考生。

省教育考試院釋出的未錄取考生庫,為“自由可投”狀態的考生;徵集志願投檔時對不是“自由可投”狀態的考生即使填報了徵集志願也不再投檔。

2.徵集辦法

考生最多可填報6個平行的學校志願,每個學校志願內最多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並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配。

徵集志願按“位次優先、遵循志願、一輪投檔”的平行志願投檔原則投檔,供學校審錄。投檔時,不再受原下達給市州的配額限制。

若國家專項計劃經本次徵集仍未完成,則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期間(7月18日左右)再次面向農村貧困地區考生徵集志願。

四、工作要求

徵集志願是我省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為了全面完成未完成招生計劃,進一步提高考生志願滿足率,為本批線上符合國家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未錄取考生再提供一次升學機會的具體措施。有關招考辦必須高度重視,結合本地實際,採取有效措施,認真向考生做好宣傳,確保志願徵集工作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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